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意见_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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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1年3月3日安全工作会议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11‟133号)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夯实安全基础,全力确保矿井安全周期不断延长,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集团公司3 月3 日安全工作会议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11‟133号)部署要求,充分认清当前公司和矿井面临的安全形势,以整风的精神扎实开展“五个一”行动,严格执行“九个一律”特别问责措施,强化安全集中整治,逐级严检查、严分析、严考核、严追究、严警示,坚决遏制安全不良苗头,确保矿井安全稳定,为矿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集中整治目标

1.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作风转变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排工作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技术措施到位、安全管理到位、现场管控到位、业务保安到位、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到位、追究问责到位;

2.杜绝轻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实现首季安全季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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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双过半”任务目标(6月30日)。

三、安全集中整治时间

2011年3月3日—2011年6月30日

四、安全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

各科室、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3 月3 日安全工作会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11‟133号)和《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决战三月份实现首季安全季的工作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11‟124号)部署要求,以整风的精神扎实开展“五个一”行动。

(一)召开一次安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科室、各单位领导班子要以整风的精神召开一次安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分析本科室、本单位安全管理现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五查五看”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反思、深挖根源,切实提高领导班子领导力、执行力、管控力,确保安全工作想到、说到、做到、管到。

(二)深入开展一项技术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活动。矿和基层两级领导班子要充分认识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安全技术管理摆到各级领导班子工作的重要日程,高度重视,认真抓好。生产业务科室要从严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的职责,加大技术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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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一项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全矿上下要充分利用近年来公司内外与本矿发生的事故及这次被公司检查出的问题,逐级开展安全警示再教育,坚持用反面典型、事故案例、血的教训,引导教育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提升安全思想境界,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时刻保持安全清醒认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真正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开展。

(四)召开一次确保实现首季安全季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的安全工作会议。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首季和二季度安全工作特点,在本月认真召开一次确保实现首季安全季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的安全工作会议,对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制度进行再传达,对安全工作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切实将安全压力传递到每名干部职工,把安全工作措施和遏制安全不良苗头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各个系统、环节和岗位。

(五)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近期矿井安全生产不良苗头和被集团公司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全面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在思想、作风、管理和现场等方面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不良苗头,确保安全思想境界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管理有新提升、现场有新改观,坚定不移实现首季安全季和安全生产“双过半”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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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思想

重点看“安全第一”思想树立是否牢固,在日常工作中能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始终坚定不移地把安全放到各项工作的首位;对安全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是否到位,对松懈麻痹、骄傲自满、盲目乐观、心存侥幸、疲劳厌战、松劲歇脚等不良倾向和苗头能否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能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能否及时有效遏制;对当前安全形势特别是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认识清醒、认识到位、动态掌控并超前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对待上级和矿检查提出的各类问题能否正确看待、深入分析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责任领导:宫志杰、张志信

责任科室:纪委监察科、宣传科、工会

通过整治思想,坚决消除松懈麻痹、盲目乐观和疲劳厌战、松劲歇脚倾向,增强安全敏锐性、超前性和预见性,提升严抓安全的思想境界。

2.整治作风

贯彻上级和矿安全工作部署要求是否做到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并结合实际及时、有效地抓好落实;矿分管领导对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科室和单位对待本科室和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能否做到超前思考、周密安排并严格检查督促,是否存在工作安排随意、工作落实拖沓应付、检查指导不到位;能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管理制度,主动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帮助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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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研究解决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对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安全突出问题,能否敢于亮短揭丑、从严剖析警示。

责任领导:宫志杰、张志信

责任科室:党办、纪委监察科、干部科、组织科、保卫科 通过整治作风,坚决消除安全工作标准低、现场动态不掌握、检查督促不到位、大而化之抓落实的现象,增强工作严密性、系统性和指导性,做到抓工作落实不折不扣、雷厉风行。

3.整治管理

⑴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领导分工负责制、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及时根据上级和矿安全新规定、新要求和机构、人员变化及时修订,是否存在安全责任界定不清晰、职责定位不合理、存有安全空档等问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规定,是否存在缺失滞后、内容不完善、不符合安全生产实际、针对性和适用性差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鹏

责任科室:各生产业务科室

⑵规程措施。是否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要求;规程措施编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符合现场实际,是否存在内容不完善,现场适用性、作业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审批、贯彻程序是否规范、严格;是否定期对规程措施进行复审,并根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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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工艺变化等及时修订完善。

责任领导:谢强珍

责任科室:各生产业务科室

⑶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有针对性开展安全风险意识教育;是否对安全必知必会知识进行强化培训;是否开展应急处臵、现场自救等培训演练;是否对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定期抽查考试、严格考核;是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同学习、同考试、同考核”制度;各单位是否认真执行上级和矿下达的各类安全培训计划;“四五级联动”安全培训是否落实到位;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单位是否使用了较为先进的教育培训设备设施、良好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

责任领导:王鹏

责任科室:教育培训中心

⑷隐患排查治理。各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做到闭环管理;隐患排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全面细致深入,是否存在有隐患查不出等问题;隐患治理是否严格做到“六落实”,考核是否严格;治理过程动态监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重点隐患是否严格执行安全评估确认制度。

责任领导:谢强珍 责任科室:通防科

⑸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技术管理体系、专业技术管理制度、—6—

办法、技术工作效果评价机制是否健全完善,技术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机构、人员管理职责是否明确;各类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签字把关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到位;本专业关键、薄弱环节是否有效掌控;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是否到位;对本专业突出问题是否从严分析、追究。

责任领导:谢强珍

责任科室:各生产业务科室 ⑹监督检查和考核。各类安全检查是否做到科室联动、监督检查效能是否有效提升,是否对安全薄弱单位、薄弱环节、薄弱人物、关键时期、重点工程施工、检修维护特殊作业、重大隐患治理、地面生产厂点、车间做到紧盯,是否严格执行“三不定”制度,是否做到“一检查、一分析、一追究、一通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问题是否从严分析、从严追究、从严警示,安全不良苗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是否存在安全检查工作质量不高、重形式走过场、有检查无分析、有问题无整改、有责任无追究,碍于情面、追究问责松软宽等问题。

责任领导:王鹏

责任科室:安监处、企管科

⑺外来施工。是否严格执行审查备案制度,对外来施工队伍、人员、设备机具资质严格审查把关、备案;是否依法规范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界定各方安全主体责任;施工过程是否动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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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到位,是否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

责任领导:卞玉泉 责任科室:市场办、安监处 责任单位:建安工区

通过整治管理,有效解决安全责任界定不清晰、职责定位不合理、安全履责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消除安全管理的盲区死角。

4.整治现场 ⑴井下安全整治重点

①采煤。工作面端头和超前支护段、过断层、过老巷、过厚层夹矸、大倾角开采期间是否做到严格顶板控制和关键状态控制;是否抓好B4322面初采、7304面停采调斜期间的顶板管理及支护质量控制;B1302面回采和边采边撤期间,是否抓好防冲管理、加强监测监控、采取卸压措施。

责任领导:丁斌、王建周、马俊鹏 责任科室:技术科

②掘进。是否抓好深部采区巷道支护设计、支护参数、支护强度,是否搞好大断面煤巷锚网支护质量,是否加强轨道暗斜井、行人暗斜井和胶带暗斜井穿过岩层、B4322切眼扩宽、7306和10302沿空施工期间的顶板管理。

责任领导:韩纪志、刘洪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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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科室:技术科

③机电。是否强化机电设备检修过程控制,是否加强检修项目安全管理,是否做到严格按计划检修,是否加强供电线路检修维护,是否从严规范设备设施检查、试验、维修等关键环节,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灵敏、可靠,设备是否始终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是否加强提升、供电、压风、排水等系统检查维护。

责任领导:宫志杰、吴文明 责任科室:机电中心

④辅助运输。B1302、B4322和7304面安撤期间是否强化设备拖拉起吊、装封车和提升运输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是否加强长距离掘进巷道的运输安全管理,是否加大运输轨道质量、沿线安全设施、声光信号的动态检查维护力度,是否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装封车和掉道复轨制度,是否制定落实运送超长、超宽、超高和超重“四超”车辆专项安全措施,是否抓好安全设施巡查维护、电机车、小绞车维护保养工作。

责任领导:韩纪志、陈建峰 责任科室:技术科

⑤“一通三防”。是否优化7306下南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优化调整B4322面通风系统,是否抓好B1302面回采、撤除封闭、B4322面回采和7304面停采期间的防灭火及1306沿空侧防火工作,是否加强边远地区、采掘面回风巷综合防尘工作和工作面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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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气体管理,是否改造完成西翼火药库,是否加强火工品和井下爆破管理,是否杜绝火工品流失。

责任领导:谢强珍 责任科室:通防科

⑥地测防治水。是否做好行人暗斜井检F1第二阶段探测、四采区奥灰孔探测、地面和井下第Ⅱ勘探区补堪工作,是否重点抓好下组煤三条暗斜井开拓期间防治水工作。

责任领导:李志伟 责任科室:地测中心

⑦雨季“三防”。是否根据矿2011年度夏季“三防”工作意见,高质量、高标准抓好井下排水沟、排水设备、管路、防水门、挡水墙(板)、水仓、沉淀池、地面防洪水沟、排水沟、供电通讯、预警系统、各种防雷电设施等的全面检查、测试、检修、清挖和加固工作。

责任领导:宫志杰

责任科室:调度室、机电中心、通讯监测中心、地测中心、责任单位:水电暖工区、建安工区

⑧综机。是否抓好B1302和B4322面安装、调试运转和交接验收,以及7304面设备撤除工作;是否强化安撤质量管理、提高安撤质量和速度;是否加强进矿配件质量把关验收、杜绝不合格配件下井;是否加大综机配件修复力度、做到严格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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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加强油脂、油品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渗现象。

责任领导:丁斌、李纪栋 责任科室:综机中心 ⑵地面安全整治重点

是否做到严把外来施工单位安全资质审查和人员准入关口,是否强化现场安全监管、严格检查考核,是否杜绝以包代管、以罚代管,是否抓好登高作业、安全设施等安全环节管理,是否落实防大风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消防应急救援预案、抓好防火工作和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制定落实炸药库和主副井口等重要场所的救援预案、加强安全检查,是否加强地面交通、后勤保障、治安稳定、春夏季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等工作。

责任领导:卞玉泉、张光前

责任科室:企管科、安监处、多种经营公司

通过整治现场,着力解决系统装备不健全、安全设施不完善、现场作业不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等突出问题,坚决做到现场未经安全确认不开工、隐患未经整改消除不生产、职工安全“必知必会”不掌握不上岗,确保现场动态达标、稳定受控。

四、安全集中整治时间安排和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3月3日—3月22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团公司3 月3 日安全工作会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兖矿集团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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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1‟133号)和矿部署要求,切实开好“五查五看”安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一次确保实现首季安全季和二季度安全生产的安全工作会议;各单位主要领导、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专业或系列的责任领导要牵头组织本单位、本专业或本系列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安全集中整治专项会议,确保干部职工明确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目的和要求,保证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项行动中;安监处要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考核的依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23日—6月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被集团公司前期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扎实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抓排查、抓整改、抓落实、抓巩固,并健全各类检查记录台帐;安监处和其他生产业务科室要加强对各单位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动态督查和业务指导,并在矿每次安全办公会上通报动态督查、业务指导情况;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专业或系列的责任领导要在4月和5月的第一周与最后一周的安全办公会上分别通报本专业或系列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情况。

第三阶段:集中督查阶段(6月6日—6月15日)。由安监处牵头,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和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责任单位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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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检查考核,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评定5个井下安全较好单位和3个井下安全较差单位、3个地面安全较好单位与1个地面安全较差单位;在矿集中督查阶段,严禁被查出问题较多单位的人员向专项督查组说情,否则视该单位为安全最查单位。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6月16日—6月30日)。各单位和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责任领导及责任科室、责任单位要以更高的境界、更高的标准、更强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确保安全整治薄弱环节有所突破,以各专业、各系列和各单位安全集中整治效果的整体巩固提高来保证矿井在集团公司检查考核中位于前列。

五、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是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矿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不良倾向和苗头,消除人、机、物、环、管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确保上半年安全生产“双过半”任务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和各单位要从巩固保持来之不易的良好安全形势、保障矿井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矿井和谐稳定、为集团公司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煤业公司巩固深化“二次创业、加快发展”战略提供稳定安全环境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工作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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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将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整风的精神扎实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宣传科要聚焦安全、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全过程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动态,及时宣传有效做法、取得的成效,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予以曝光,大力营造开展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加强对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矿成立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佃平 李昭贵 副组长:宫志杰 王 鹏

成 员:矿其他副总以上领导,生产业务科室、井下单位和地面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处,王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安排、协调、监督落实和考核奖惩等工作,确保安全集中整治实效。

各单位也要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制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规划目标、保证措施、考核标准,并严格督促、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所有单位要将制定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于3月19日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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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矿分管领导和安监处各一份。

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专业或系列的责任领导要牵头制定本专业或本系列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于3月19日前报至安监处备查。

凡制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不及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与本单位、本专业或本系列安全工作结合不紧密的,矿将在安全办公会上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处罚。

凡参加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各专业或系列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要按照本专业或本系列的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开展专项行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与指导规范、查摆问题与改进工作有机结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三)要切实强化业务保安。生产业务科室要深入开展技术业务保障提升活动,深刻反思今年以来自身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之处,深层次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加强作风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为基层单位服务的意识和技术业务素质,强化监督、检查、指导、服务职能,全面改进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技术管理的基础性、决定性、推动性作用,抓住工作重点,找准关键环节,从严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强化各类设计、方案、规程措施审查把关;要认真排查本专业安全隐患,严格督促制定落实防治措施;要全面深化技术管理,超前研究和解决本专业关键问题;要深入现场,—15—

突出重点工程、特殊作业和薄弱环节,加大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动态监督、过程控制,确保规程措施有效落实,切实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要加强技术管理责任考核,对技术管理不到位、规程措施不完善、现场执行不严格、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的,严格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从严追究问责,切实提高安全技术管理的严肃性、实效性。

(四)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和追究问责。安监处要从严落实集团公司3 月3 日安全工作会议、《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11‟133号)和矿有关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将专项行动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严字当头、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动真碰硬;要严格按照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三不定”检查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安全专项检查、动态抽查力度。

强化安全考核和追究问责,对开展专项行动思想不重视、行动不迅速、工作不到位、整治不严格、效果不显著的单位和查出的各类问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九个一律”要求,采取特殊处理措施: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一律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分析;对现场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实施从严问责;对各类违章违规行为,一律按严重“三违”从重处理;对出现班中病亡等各类意外事件的,一律当作事故分析追究;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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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对同类问题重复出现的单位,一律按照事故追究处理;对安全管理最差单位,一律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媒体曝光;对管理松懈、安全没有保证的单位,一律对其班子果断采取组织措施;对认识不到位、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尽责的领导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所有安全问题,均依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按上限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专业管理出现突出问题的,同时对相关生产业务科室进行责任联挂追究;凡生产业务科室组织的各类检查未严格执行“三不定”检查规定的,矿一律对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从严追究问责;检查人员工作不负责任的,矿将对直接责任人和生产业务科室负责人进行从严分析处理。

(五)要切实强化安全处罚。为确保矿井在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杜绝轻伤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6月30日实现安全生产“双过半”任务目标,矿将采取严格的安全处罚措施。

⑴井下各直接单位每出现一名轻伤事故,加罚10000元。⑵井下辅助单位(包括选煤厂)每出现一名轻伤事故,加罚5000元。

⑶井下各单位出现重伤事故,加罚30000元。

⑷出现工伤事故单位及单位领导的抵押金按规定执行,矿包挂单位成员的抵押金按应奖励数的50%处罚。

⑸地面生产服务单位出现轻伤事故,不予奖励;出现重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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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扣除单位当月全部奖金。

⑹凡被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挂红黄牌的单位、专业或系列,一律联挂安全集中整治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

⑺凡在集团公司6月16日至30日集中督查阶段,被查出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较多,且影响矿井整体考核成绩的单位、专业或系列,给予每名责任矿领导、每个责任科室和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各5000元罚款。

主题词:安全管理 安全整治 方案 通知

兴隆庄煤矿办公室 2011年3月1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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