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对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请的规范管理,鼓励同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活动质量和水平,优化志愿者工作机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校青指”)根据实际情况并综合各方管理意见,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志愿服务是志愿者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资源为邻居、社区、社会提供非盈利、无偿、非职业化援助的行为,是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志愿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扶贫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应急救助、海外服务等。
第三条 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作为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院青协”)和志愿服务类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志愿者服务项目申报的辅助部分,起到补充促进和相辅相承的作用。对于鼓励合理运用自己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且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有助于提升自身素质和道德修养,丰富生活阅历,增强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 个人志愿服务项目通过标准
第四条
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志愿服务项目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有所收获和提高,结合学院的专业特点与自身实际情况,体现中央财经大学志愿者的良好风貌。
二、个人志愿服务活动是指正常在校期间三人以内参加的、非院青协或社团负责申请或作为主、协办方的志愿活动,即志愿者单独自愿参加的志愿服务活动。一般以个人或者有主要负责人的小团体为主。
三、个人志愿服务项目应积极拓展项目和基地,避免与院青协和社团正在开展的项目重合,如有需要可到校青指项目部查询已存在项目和基地的相关信息。
四、个人志愿服务项目应由个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的团总支书记进行初审,对于项目的可行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意义进行初步评价,避免廉价劳动力、免费劳动力等现象发生。
五、通过初审后,应当及时递交项目申请书,项目基地接收函(自拟,加盖公章),项目基地简介,可选择性提交培训证明,由项目部接收并审核,标准参照院青协和社团项目审批标准。
六、个人志愿服务结束之后,应按要求填写志愿小时数反馈表等反馈总结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校青指办公室指定邮箱,审核无误后由办公室认证小时数,每人每天志愿服务小时数上限为六小时。
七、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的投标要求、审标标准和反馈格式等参照院青协和社团的投标要求、审标标准和反馈格式等。
八、项目审核通过后,为确保人身安全,校青指项目部将根据个人志愿服务实际情况要求个人自行购买保险,如个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购买保险,校青指将撤销该项目审核。
九、个人志愿服务项目不参与学院、社团评奖评优活动。
十、寒暑假等节假日期间的个人志愿服务项目原则上不予认证志愿服务小时数,但经核实无误后,可以由校青指项目部盖章认证活动有效。
十一、个人申请志愿服务项目应该本着奉献精神和诚信精神,不虚报谎报志愿小时数和人数,否则,一经查出,将终止此次志愿服务活动。第三章 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请程序
第五条
个人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请。
一、个人填写项目申请表,由个人或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的团总支书记签字后,将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校青指项目部审批,同时将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至校青指项目部公邮。
二、个人志愿服务项目申请表包括:
1、基本信息。
2、宣传和外联计划。
3、活动目的及意义、活动内容及流程。
4、项目可行性分析、经费预算。
5、团总支书记意见、备注等。
三、在提交项目申请表同时,个人需要一并提交项目基地接收函(自拟,加盖公章),项目基地简介,可选择性递交培训证明。校青指将对申请项目做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是否需要自行购买保险作出评估,并在项目申请表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顺延)。
第四章 后期反馈
第六条
个人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后须向校青指提交如下反馈信息:
一、个人根据要求填写志愿服务小时数反馈表,并通过院青协提交至青指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个人在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须一并提交以下证明:
1、接收单位对个人本次志愿服务活动的书面证明(包括接收单位负责人的评价意见和签字,加盖公章)。
2、个人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的照片(不少于五张)、采访录音、DV录像或相关媒体报纸报道等(以上各项至少具备一项),并附心得体会一篇(不少于500字)(必选)。
第五章 补充说明
第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4月20日起实施。
中央财经大学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