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医院非法医疗杂志面对新闻出版处罚危机的冷思考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杂志风波阅读答案”。
民营医院非法医疗杂志面对新闻出版处罚危机后的冷思考2012年4月5日,石家庄七位妈妈不满非法无痛人流广告泛滥,举办“人流杂志”大展。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等各路媒体聚焦后,河北省各政府部门开始联合清查打击。石家庄各医院曾极度猖獗发放的“人流杂志”如众人喊打之老鼠,一时从街头消失。13日,市委宣传部组织市文广新局、工商局、卫生局、城管局4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石家庄蓝天中医院、石家庄博大医院、石家庄建国中医院等多家民办医院进行了联合执法查处。这些医院都承认散发了“人流杂志”。执法人员对这些医院的相关领导进行了训诫,要求他们尽快到有关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等候处理。这仅仅是个开始,随后,联合执法组将开始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治理,对妈妈团举报的近20家医院将一一查处。
被查处医疗杂志无一有刊号,全部涉嫌非法出版
本人翻阅被查处医疗广告杂志,发现这些杂志都打着“内部刊物,免费交流”的字样,并没有公开刊号,也没有广告许可证号。杂志的封面都是一些明星照,美女居多,许多当红明星范冰冰、周迅、宋慧乔、苗圃、马伊琍、李冰冰、刘亦菲肖像被盗用,简直成了无痛人流形象代言人。国家出版物的法律规定,即使是内部刊物,也应有出版部门核发的内刊准印证,而且即使是合法的内部刊物也不允许向社会大范围地公开发行,其内容、印制数量、发放范围都要经过审批。此外,这些刊物也没有广告许可证,也不是合法广告。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认为这些没有刊号、没有广告许可证的医院杂志,医疗宣传手册,本身就属于非法出版物,如果包含淫秽、欺诈内容,形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这些刊物将由当地执法部门进行取缔和处罚,情节恶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4条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对责任人最高可判处二年有期徒刑。
医疗杂志何去何从,民营医院应如何应对监管危机
由石家庄妈妈团举报而引发的这场对河北省全省范围内的非法医疗杂志市场大清查,可谓雷霆万钧,已引起中宣部高度关注并很快会引发其它省市非法医疗杂志的大规模查处行动,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雷声大,雨点小了,被查办的民营医院危机公关的成本越来越高,目前河北全省无刊号的医疗杂志已全部停发,统一收缴销毁,等候下一步的行政甚至刑事处罚。此危机后还面临越来越大的公众信任危机,石家庄民营医院此次元气可谓大伤。通过这次事件我认为我们的民营医院应该放弃以前的侥幸心理,认为监管不严没啥事的,或者出事后花点小钱打点下文化主管部门的头头脑脑就可以了,河北妈妈团举报事件实质上反映出民营医院自编自印的无刊号医疗广告册内容低俗不堪,令人深恶痛绝,广告传播不仅难以起效还会产生越来越高的负面影响。如仍像以往那样肆意自行编印医疗广告杂志到处发放,将会招致越来越高的违法成本,医院投资人在日益严格的执法环境下甚至会因非法出版触犯刑律而失去人身自由。
与其这样费时费力编个非法杂志不如干脆选择与有正规刊号杂志合作,与其绞尽脑汁去自己办非法杂志受处罚,还不如找现成杂志社合作内容。民营医院自办杂志本来就是非法、还绞尽脑汁策划如何定位,如何设计,如何采写编辑?更不要说让老百姓信赖了,如果有正规刊号杂志合作医疗杂志,我们为什么不选择“从正”,毕竟正规刊号杂志在可信度、可读性、形象档次上都会比我们自己瞎编乱抄要强百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