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论文 法院旁听(酒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思修实践法院旁听”。
法院旁听报告
姓名:xxxxxx 学院:xxxxxx
专业:xxxxx 案件简述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酒驾)
案件被告:张某
案件经过: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驾驶一辆小轿车,与一辆奥迪发生了碰撞。张某下车与奥迪车主和解时,对方发现其为酒后驾驶并及时报警,交警到来后拦截了张某。
审理过程:被告被取保候审之前,关于碰撞事故已与对方车主在庭外和解,在车辆的赔偿以及道歉方面态度很好。然而介于被告在碰撞之外涉及酒驾,由法院再次提起公诉。被告态度一直良好,对酒驾事实供认不讳,否认了公诉人提出的当时有逃离意图。介于被告态度良好,法院根据刑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但又因为张某曾在十几年前因抢劫被判三年的前科,最终被判处刑事拘留一个月并罚款2000元。
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国,每年由于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达数万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与酒后驾车有关,酒后驾车的危害触目惊心,已经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杀手”。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
(八)草案,醉酒驾驶或被判刑。酒后驾驶重罚
根据调查表明,40%的酒后驾车者“过高地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这类驾车者认为自己酒量大,开车技术过硬,总想用酒后驾车来“炫耀”自己的技术,结果造成险象环生。27%的酒后驾车者的“安全意识不强”。
此外,酒驾者往往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以前饮酒驾驶从来没有出过事,也没有被抓过,而且也经常看到其他人酒后驾驶,于是便侥幸酒后驾驶,造成惨剧。有了以上思想作怪,驾驶者往往把酒后开车不当回事,使酒后驾驶屡禁不止。酒驾危害
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2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5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远离酒驾
我国法律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酒后驾驶的问题,我们不可能去禁酒,酒也是我们多年的传统文化之一,但是我们可以提倡文明有度、和谐安康的酒文化。酒后驾驶不在酒,而在于“人”和“人之间”。只有每一个人,每一位交通驾驶者提高酒后驾驶危险的意识,遵纪守法,互相监督,自觉践行,酒后驾驶才能防患未然。
每个人都有生命,珍惜他人的生命,就是珍惜自己生命。我们不能再让酒后驾驶引发严重交通事故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刻认识到酒驾的危害并践行在实际生活中。沾酒不开车,开车不沾酒,这不仅仅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更是对社会的负责!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