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搞好济宁市农业行政执法的思考_农业行政执法依据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0:30:5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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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搞好我市农业行政执法的思考

目前,我国已颁布实施的农业法律法规有30多个,涵盖了农业技术推广、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民负担等各个方面。随着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加快,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观念的增强,农业行政执法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于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人员分散、财力保障差,存在对法律、法规的宣传面不广,执法难,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导致假劣农资仍有一定的市场,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若要管好农资市场,应从提高认识、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机构配置,健全队伍等方面加以解决,培养一支法律水平高,法制观念强的专业化执法队伍,切实加强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一、提高农业行政执法地位和作用的客观必然性

(一)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三农”问题是实现宏伟目标的关键问题。农民是弱势群体,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法制接受进程慢,其利益时常得不到充分保障。全市是农业大市,耕地面积780万亩,农业劳动力357万人,47.7%有文化的中青年劳动力基本外出务工,在家的主要是妇女、老人和学生,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普及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有利于保护农民 1的利益,促进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重视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加强农业执法是实现农村综合治理的需要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局性的社会问题,加强农业执法是实现农村综合治理,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前农村的热点问题集中反映在:土地承包,依法实施植物检疫,依法经营种子、肥料、农药,确保农资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农业,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等。加强农业执法,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对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治久安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农业行政执法是实现农业及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业及农村经济市场秩序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需要法律、法规的保护。目前我市的农资市场,每年需农作物杂交种子700万公斤以上,常规种子3900万公斤,农药1.3万吨,肥料40万吨;全市有农资经营网点4500余家,大田农药生产企业15家,肥料生产企业6家。在历次市场检查中均可发现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坑农、骗农、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农业110每年直接处理的农资纠纷事件10余起。因此,加强农业执法是确保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

二、影响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力度的原因分析

(一)机构不完善,执法难

农业行政执法面广、量大,由于机构和编制的原因,我市虽有一定数量的农业执法人员,但多分散于各个单位,履行授权的单项执法,既不利于加强领导,又不能形成合力,执法力度不大。即使去执法,由于力量单薄,往往受到阻碍,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增加了农业执法的难度。

(二)法律意识淡薄,思想僵化

一是由于宣传培训不深入,市场准入制度不健全,部分经营户存在轻视法制、不尊重法律的心理,即使查到违法实时,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意识淡薄,思想僵化,认为《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不愿意接受法律法规对工作的监督作用,工作上怕担风险、怕负责任、怕办错了案吃官司,从而导致工作上处于被动,该处罚的不处罚,造成执法不严,使农业法律法规得不到全面的贯彻实施。

(三)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主要是从农业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农业行政执法是农业专业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的结合,近几年来,多数执法人员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取得了大专以上的学历。但还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工作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出现误差,在执行时出现偏差。因此、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四)投入不足、联动不够

财力、物力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所必须的条件。当前农业执法的财力、物力严重不足,主要表现在缺乏交通工具、农资检测没认证、经费不足等方面。在农业执法工作中还应与工商、质检、公安等单位密切配合,发挥联动优势,搞好联合执法。

三、搞好农业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

农业执法面广、量大,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必须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并适当调整充实一部分执法人员。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检疫等单位的执法人员整合为综合执法支队,形成执法合力。要落实好责任人,与执法人员签订好责任书,督促执法工作人员廉洁高效执法。目前情况下农业局可否在报请市政府建立正式机构的同时,先行成立起内设机构,待条件成熟后再进一步完善。

(二)加大财力投入

农业行政执法的经费和装备是保证农业行政人员行使职权的前提条件,财力、物力不足,农业执法就不能有效、扎实地开展。因此,要积极争取政府在经费上的支持,将农业执法纳入财政预算,每年列出专项经费用于执法条件的改善、执法设备的配置和正常的业务活动,以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效果。政府应增加对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的投入,切实改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条件,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执法工作得到正常开展。

(三)加强农业法律宣传,强化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业执法的对象是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销售人员。因此,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普及农业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农业

110、农技简报、印发明白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农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让农民朋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四)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通过制度约束和政治、业务学习,使农业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坚持服务“三农”,树“公仆”形象,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主要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其次,要不定期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仅对业务知识和农业法律法规要精通,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执法程序合法、处罚依据准确。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五)廉洁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廉洁公正执法,不仅关系到严格履行职责,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当前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就是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因此,必须把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向社会公开执法办事权限、办事程序、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执法人员出现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处理一起,对不适应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调离执法队伍,以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

性,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严格公正执法。

(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自觉摆正公仆与主人,执法与服务的关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爱民、为民、便民、利民融合到执法工作中,结合农产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帮助经营企业建立一批农资放心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执法工作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满意,有效的保证各项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魏 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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