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习教育活动工作部署(12)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习讲话工作安排部署”。
关于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开展
“规范服务、合规守纪、促进发展”主题
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联社上半年经营形势分析会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合规意识,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经市联社党委研究决定,自8月末到9月末,在全市系统内开展“规范服务、合规守纪、促进发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与意义
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合规意识和“效益源于服务”的经营理念,切实提升基层干部职工履职能力,提升农村信用社整体服务水平,推动农村信用社的健康发展。
二、学习教育活动的主体
信贷业务主体:县级联社理事长、主任、分管主任、授信管理部人员、信贷部人员和稽核部人员;信用社(含营业部,下同)主任、副主任、信贷员。
安保业务主体:县级联社监事长、安保部门人员;信用社安保人员。临柜业务主体:县级联社分管主任、财务部人员、负债部人员、风险部人员;信用社委派会计、会计督导、临柜人员。
三、学习教育活动的具体内容及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5日)。该阶段一共有以下几项任务。
---制定工作方案。各县联社要结合省、市联社相关会议精神及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翔实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并报市联社备案。
---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各县联社理事长要在大会上作动员讲话,明确活动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工作重点、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内容,从业人员全部参加会议。
---备齐学习内容。各县联社要将公共学习内容和专业学习内容搜集整理,及早下发基层,有条件的联社可统一印发。
(二)学习、座谈(2011年9月6日-2011年9月27日)。学习、座谈由县级联社和信用社分别组织,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方式进行。
1、学习、座谈内容:
⑴共同学习内容:《员工行为规范手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办法》、《内部控制评价暂行办法》、《操作风险防范手册》。⑵分专业学习内容:
信贷业务: 《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实施细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安保业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 临柜业务:《储蓄业务管理办法》、《综合业务系统网络柜员管理办法》、《营业网点服务规范手册》。
2、学习、座谈方式:
⑴自学。学习教育活动主体人员,按照学习内容,日常随时安排合理时间,进行自学。要求共同学习内容必须通读一遍,每人撰写一篇学习体会。
⑵学习讨论。
一是集中学习讨论(时间范围为9月10日~20日):对确定的共同学习内容,各县联社要将从业人员全部组织到一起座谈,由各县级联社理事长主持,利用2个学习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学习采取辅导的方式,讨论采取中心发言的方式。辅导题目、中心发言内容和人员由主持人确定。
二是分专业集中学习讨论(时间范围9月10日~20日)。对分专业学习的内容,由县级联社理事长或主任、监事长、分管主任分别主持,利用 2个学习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集中学习、讨论。学习采取辅导的方式,讨论采取中心发言的方式。辅导题目、中心发言内容和人员由主持人确定。
(三)考试。考试由市联社统一组织,统一出题,统一评分。考试时间9月23日9点—11点,考试结束后,以县为单位,按专业分别排名,通报考试成绩并上报市联社。
⑴考试对象:
信贷业务:县级联社授信管理部人员、信贷部人员和稽核部人员;信用社主任、副主任、信贷员。
安保业务:县级联社安保部门人员;信用社安保人员。临柜业务:县级联社财务部人员、负债部人员、风险部人员;信用社委派会计、临柜人员。
⑵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分信贷、安保、临柜三个专业,每个专业试卷由公共试题和专业试题两个部分组成,满分100分。三个专业公共试题相同,为共同学习内容,占40分;专业试题为分专业学习内容,占60分。
⑶阅卷合分:可采取外聘老师和在系统内部选调专人批卷,系统内部选定人员要与联合签订责任状,确保阅卷公平和公正。
⑷成绩上报:相关人员考试成绩月末前要全部报市联社备案。
(四)选树典型,事迹交流。一是组织召开一次事迹交流会(时间安排9月25日)。由县级联社推荐辖内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在合规守纪和规范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推选人员数量为2人。同时市联社各专业部门向市联社推荐本战线工作表现优异、业绩突出,在合规守纪和规范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推选人员数量为2人。市联社将从这些推荐人选中选出信贷、临柜、安保人员共5-7人,将通过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事迹交流。市联社理事长在事迹交流会上讲话,点评、总结先进经验,扩大交流成效。
二是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时间安排9月21日)。以信用社为单位,开展一次学习交流活动,由信用社主任主持,采取中心发言的方式,交流学习体会。中心发言的主题、发言内容和人员由主持人确定。各县级联社班子成员按照包保责任制分工参加学习交流。
(五)竞赛。竞赛采取现场竞答方式,分县、市二个层次进行,各参赛队由3名队员组成,信贷、临柜、安保专业各1人。
县级竞赛由县联社组织(时间安排9月24日),以信用社、营业部为单位组队参加全县比赛,设置奖项,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理事长和主任要观看和点评比赛,竞赛结束选出3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
市级竞赛由市联社组织(时间安排9月26日),以县、区级联社为单位组队,竞赛内容为所列学习、座谈内容,题型为个人必答题、集体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四种。竞赛结束后选出3名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五)检查包保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采取现场检查、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约见谈话、个别了解、走访客户等形式,检查各级包保人员履行包保职责情况,被包保人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八小时之外“十种行为”情况。
四、学习教育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市联社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习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 长:王金生
副组长:张曙侠、董洪祥、王丽娟 成 员:市联社各专业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在机关党委设立办公室,市联社主任(机关党委成员)张曙侠任主任,成员由各部门选派人员组成。办公室按照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负责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县联社相应成立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县联社依据本通知精神,研究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召开动员会。市联社于9月初下发《佳木斯市农村信用社关于开展“规范服务、合规守纪、促进发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知,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联社要分别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职工的思想发动工作,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部署,提出要求,营造氛围。
(四)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各县联社要统筹兼顾,精心谋划,合理安排学习教育活动的推进时间和步骤,把学习教育活动与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市联社各专业部门也要对本专业战线上进行的学习教育活动的推荐时间和步骤负责跟踪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五)总结及表彰。活动结束,市联社将召开总结表彰视频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举行市级竞赛决赛,表彰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好的县联社和市级竞赛决赛成绩排名前三位的代表队,对学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
附:《市联社各专业部门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