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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观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云南省新社会组织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指导小组和州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小组的统一部署,自2009年9月以来,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州新社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并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和州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单位会员得实惠”的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学习调研、检查分析、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新社会组织情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全州共有新社会组织210个,其中社会团体18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7个,其分布情况是:州直108个(其中:社会团体9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景洪市49个(社会团体4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勐海县31个(社会团体2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勐腊县22个(社会团体)。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三无”新社会组织和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要撤销和注销一批的要求,通过清理排查,对不符合要求的13个新社会组织进行了注销(其中:州直2个、景洪市6个、勐海县4个、勐腊县1个),除了第一、第二批参加学习实践的102个新社会组织和学习期间注销的13个新社会组织外,其余的95个新社会组织全部参加了学习,参学率达100%。
2、党组织建设情况。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前,全州210个新社会组织中,没有党员的社团组织有180个,有党员的社团组织30个,其中党员在3人以上且符合建立党组织的有8个,这8个当中,活动开展之前,已建立支部3个,待建5个,已建数占应建数的37.5%。自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我们提高认识,狠抓党的组织建设,期间建立了7个党支部(其中5个是待建支部,而西双版纳重庆商会,景洪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2个党支部是在活动期间吸收预备党员符合建支部条件后成立的),现在实有党组织10个。实建党支部达到应建支部数的125%,全州有2名党员的新社会组织7个,有1名党员的新社会组织15个,都以与同一主管单位所属的社会组织、事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挂靠或联合建立党组织的形式明确了归属管理组织。
二、主要做法
(一)民政部门牵头,举全局之力做好指导工作 作为全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指导部门,州民政局把指导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民政部门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举全局之力抓好、抓实。自指导工作开始以来,州民政局党组及指导小组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学习实践活动有关工作,集中相2 关人员学习相关领导讲话、文件、通知精神,多次学习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会议和州学习实践交流会议精神,严格对照州委和省指导小组的要求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指导工作不变形、不偏差;二是健全机构,加强工作力量。为扎实指导好新社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州民政局成立了由刘云坤局长为组长、龙海云副局长为副组长、民间组织管理科工作人员等组成的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设立了指导小组办公室,从局机关抽调了14名得力工作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分片区联系督导活动开展;三是制定方案,明确主体。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研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西双版纳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意见》、《西双版纳州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度安排表》等,并针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推进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通知》,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方法、步骤、重点和责任主体;四是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在2009年9月16日召开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2010年1月12日,又通过政务视频系统,组织全州新社会指导小组、210个新社会组织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了全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进会议,对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再一次动员和再一次部署,确保我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全覆盖。
(二)主管部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全州各业务主管部门是所辖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负责人,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检查指导,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指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组织新社会组织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利于新社会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其反映群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公平、服务社会发展的作用,特别是有利于解决当前我州存在的从业人员管理松散,服务社会能力不足,与主管部门联系不紧甚至脱钩等问题。二是加强组织,精心组织。从学习实践活动一开始高度重视,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及时深入动员,确保学习实践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的情况下按时按质完成;三是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对新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数据统计、动员报告及学习计划进行认真审核检查,帮助新社会组织按时、按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部门领导带头积极深入各新社会组织对学习实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传达上级阶段性工作要求,并积极提出建议,进一步确保活动的特色、质量和效果;四是帮助解决问题,保障学习实践活动顺利推进。各业务主管部门尽力帮助解决新社会组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如协调安排会议室给无活4 动场所的新社会组织进行学习、开会,帮助购买学习书籍、学习资料,印制会议材料等等,使各新社会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三)新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形式多样开展学习实践 一是认真学习调研,在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各新社会组织积极在业务主管单位领导下,认真组织新社会领导班子、职工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精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规定篇目以及新社会组织管理政策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能培训专业素材,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新社会组织工作实际和党员职工思想实际组织讨论,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共识;二是深入分析检查,在查摆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上下功夫。各新社会组织在业务主管单位组织下召开专题会,重点查找突出问题、剖析根本原因,并系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明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努力方向、总体思路和主要措施;三是严格整改落实,在提高服务质效上下功夫。各新社会组织坚持边学习边提高、边查摆边整改,积极联系业务主管单位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解决一些通过努力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为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发展的实事好事。如勐腊县汽车摩托车维修协会通过免费专题培训提升会员单位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服务质量,通过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对无证黑店的打击力度,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浙江商会积极向周边的贫困党员送去慰问金和棉被,向大勐龙镇的贫困学生捐款10万元。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我州新社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和“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提高了新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观认识。通过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深新社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解放思想,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的思想观念,大胆改革创新,推进新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
二是加强了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按照新社会组织专职人员有3人及以上党员的建立独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属的其他社会组织、事业单位等联合建立党组织或挂靠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的要求,对全州有党员3人以上且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10个新社会组织已全部建立党组织,党建率达到应建党支部的125%,完成了22个单位党员人数两人以下新社会组织的党员挂靠工作,有效理顺了党组织关6 系,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是促进了新社会组织的自身建设。通过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学习调研活动、全分析检查等工作,使新社会组织在严肃认真的剖析检查中认识了实际问题、根本原因,明确了整改措施,解决了许多问题。并重点从规范选举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日常管理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制度和拓展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建立健全新社会组织自身建设的自律机制,加强了自身建设,增强了发展后劲。
四是进一步发挥了新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积极引导新社会组织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服务会员、服务社会为已任,各新社会组织结合自身实际,从内部治理、运作机制、诚信自律和作用发挥等方面入手,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本组织规范、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真正发挥其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反映公众诉求、整合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五是加强了对民间组织的监管。经过一段时间密切的沟通联系工作,加深对新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的认识,使新社会组织与登记机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关系趋于融洽,从思想认识上消除了管理与服务的理念隔阂,从机制上解决了过去个别民间组织年检审核、日常监管中存在的不理解、不服从、不配合、不规范问题。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按照“三无”新社会组织和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要坚决撤销和注销一批的要求,通过排查清理,对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挂名组织、空壳组织,已注销了13个,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组织的规范、健康。
四、存在的问题
1、发展不平衡。新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规模不
一、层次不同、人员松散、队伍不稳定、隶属关系复杂,工作基础薄弱,缺乏有影响的领导人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热情高度不一,发展不平衡,加之,由于部分业务主管单位重视不够,有个别参学单位人员不主动、不配合,学习不够深入。
2、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社会组织的发展认识不足,对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充分,不够重视,没有把社会组织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上。所以,一些新社会组织步履坚难,徘徊不前。
3、党建工作一时难以提高覆盖率。党建工作新情况和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较少,党建工作的覆盖面难以进一步扩大。目前,新社会组织规模普遍偏小,从业人数不多,从业人员稳定性较差,管理分散、活动不正常。这些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难度较大。二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如社会团体比较松散,结构复杂,且不固定,党员一般都是机关或社会从业人员,一般都在原单位或所在农村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由于活动的组织形式,活动的时间、方法、8 内容上的不适应,组织活动又缺乏强有力的考核机制,使得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无法保证。三是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难以持续增强。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还未深入人心,新社会组织本身对党建工作的认识还不统一。对如何保持自身先进性思考不多不深,从而制约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和影响力、渗透力的增强。
五、加强新社会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计划
新社会组织类型多、分布广、人员流动性大,要加强这一领域的工作和党建工作还有一定难度,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创新工作理念,健全组织体系,为新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1、抓好三个一批
一是清理一批。通过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了解到现在社团组织中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组织机构不全,有的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有的组织无办公地点、无专兼职人员、无办公经费、无长效机制,有的名存实亡,借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东风及将利用年度年检的平台,对不符合条件的新社团组织要撤销或注销一批。
二是发展一批。新社会组织的发展要始终坚持“为会员服务,为发展经济服务”的方针,计划在重点行业重点发展,主要在异地商会的发展和新型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两个方面下功夫,使之让这些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取到联系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培育一批。我州新社会组织分布50多个行业,可以说是分布于全州的各行各业,对此,下步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典型引路,要重点培育发展和树立一批活动比较正常,能发挥作用的先进新社会组织,通过宣传、表彰、鼓励等形式,树立不同行业的典型和榜样社团、榜样民办非企业单位,从而带动其它社团的发展,使全州新社会组织更好地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抓好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
一是针对新社会组织中党建工作起步晚、党员少、管理难、流动性大的特点,我们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通过各种形式,要加强对新社会组织中党员的宣传教育,增强其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认同感与归宿感,让他们积极主动参与到党建活动中来。
二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加强党对新社会组织的领导,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在登记工作中,严把准入关、年检关,做好申请咨询、筹备成立、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四个环节工作,核准登记时要求有条件的新社会组织要同时组建党的基层组织,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新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党组织,对不足3人党员的采取“联、挂”等方法,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带动一批。同时要求其主管单位要建立和实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络员、信息员制度,使党务部门能随时了解新社会组织的党建10 动态特别是人员变动、单位运行等情况,为及时建立或调整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创新载体抓活动,不断提高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方式,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励党员争当业务骨干,使党员积极向业务负责人建言献策,发动党员并带领其他从业人员努力做好业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健康、可持续发展。一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在建立健全 “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的基础上,结合新社会组织实际,完善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支部挂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等,确保党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西双版纳州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指导小组 二0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