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岗乡“三资”代理工作“十严禁”_农村三资管理业务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20:21:1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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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岗乡“三资”代理工作“十严禁”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三资管理业务”。

黑岗乡农村集体“三资”代理工作“十严禁”

1、严禁违反资金和资产资源操作流程,擅自处置集体“三资”。村集体“三资”要依法委托给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大额度资金必须严格制订预算、请示报批、支付使用;资产和资源处置制定方案、民主决策、提出申请、审核批复、评估作价、公开公示、竞价招标程序进行。

2、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坐收坐支,侵占、平调、挪用截留农村集体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必须及时存入乡经管中心村级集体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帐、权、钱三分管。

3、严禁擅自调整资产租赁和资源发包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承包租赁期限,不得随意改变资产资源使用用途,不得随意续签承包租赁合同。

4、严禁违反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搞暗箱操作,搞假公开、半公开和不公开。各村必须严格按照《龙江县政务公开十必须》和《龙江县政务公开十必须运作程序》和《黑岗乡村级财务公开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资金使用、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及时进行公开公示。

5、严禁低价租赁变卖集体资产和发包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必须在村级资产变卖租赁和资源发包前,村召开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确定底价后,报请县经管总站进行评估作价。

6、严禁村干部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侵占、截留、挪用村集体资产或租赁、承包村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17、严禁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规定,躲避监督检查。村集体资产每年都要全面盘点清查,设专人、专库保管,禁止人为流失。必须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处置申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软件管理系统设置的程序操作。

8、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等增加农民负担行为。

9、严禁村级组织在处置“三资”过程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偏亲向友、违反“三资”管理制度,造成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流失。

10、严禁村级对“三资”工作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坚决杜绝因不认真、不及时、不公正、不公平、不公开,使村集体“三资”遭受损失,加重村集体和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

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上述纪律规定的有关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按照《龙江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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