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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形势和任务,认为在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之际,系统回顾总结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光辉历程和宝贵经验,进一步统一全党全社会认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会研究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
“三农“问题的基本含义
“三农问题”是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农业问题的总称。实际上,这是一个居住地域、从事行业和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但三者侧重点不一,必须一体化地考虑以上三个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经济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国家富强。
1.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是什么?
从农业内部挖潜是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这段时期,是农业结构加快调整的时期,是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时期,是农产品供给最充裕的时期,同时也是农民增收最困难的时期。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发展面临着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面临着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双重压力,面临着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双重挑战,面临着经济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双重调整,面临着增加农民收入和保障粮食等农产品供给的双重目标,面临着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社会事业的双重任务。
1.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历史新阶段,中央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了对农业支持保护的政策体系。但与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相比,我们对农业支持保护的力度还远远不够,用于农业支持的比重不高,直接用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偏少,农业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第一,农业支持保护水平低。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但由于制约农业发展和竞争力提高的一些政策诸如农产品的征购价格的非市场化、传统的户籍制度、农地产权制度等政策没有完全取消,国内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度相当低,长期实行负保护。20世纪80年代政府通过定价政策、农业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村储蓄、利息倒挂等措施,平均每年从农业部门净转移出财政性资金约l400亿元;进入21世纪后,尽管政府增加了对农业的投入,并在一定程度上给农民进行了直接补贴,取消了农业税,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一定程度上抵消了政府补贴政策的积极作用,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涨幅大大高于政府的直补,农业负保护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这种对农业的负保护政策,使投资过度向工业倾斜,农业部门投资严重不足,农田水利等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农业抗灾能力小,农业基础地位脆弱;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和各种不合理负担,使农民收入降低,农业投入能力削弱;最终影响了农民生活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水平的提高,从而加剧了中国农业的弱质程度。
第二,财政支农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对农业支持保护的一个标志是形成一个科学的农业投入体制,增加政府对农业的投入。由于我国“分税制”改革并未重新划分和明确界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各自对农业投入的具体职责,事权模糊不清,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稳定的财政支农投资机制;在农业投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农业投入缺乏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农业信贷资金向非农产业倾斜明显,农业资金流失严重,缺乏对农业投入的风险和监督约束机制。由于农业投资体制不合理,致使农业投入总量仍然不足,农业投资的年增长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且投资增幅不稳定。从政府投入来看,政府农业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相对量增幅缓慢。地方财政支农支出情况总体也呈下降趋势,财政支农支出增长缓慢,部分地区财政支农支出资金挪用现象严重。政府对农业投入的严重不足,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类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和原有设施的更新改造,客观上直接制约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增加。
当前政府支农投资的另一个问题是农业投入结构不合理,在农业财政资金中,各项农业事业费支出比重大,支援农业生产的支出比重小;在农业基建投资中,用于水利和生态等大型工程项目的投资多,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的中小型公益项目投资少;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投资比重一直偏低。
第三,缺乏有效的农业保险体系。我国农业保险日趋萎缩,远远不能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农业保险对农业风险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是其它政府投人无法完全替代的。国际、国内开展农业保险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如果完全实行商业化经营模式,必然导致市场失灵。指望商业保险公司为农业提供较全面的风险保障是不现实的,但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由政府主办、政府经营的政策性保险体系,运行监督成本又过高。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应以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政府与商业保险公司混合经营模式作为我国农业保险的主导形式。
第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包括专业经济技术部门、乡村合作经济组织和社会其他方面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所提供的服务,是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但总的来看,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服务组织服务项目单一,服务组织与农业生产者的联合较为松散,服务组织的趋利性较强,加上一些法律法规监督性措施不配套,对农业服务组织的行为缺乏必要的监督,造成了许多服务组织在开展服务的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坑农”、“害农”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二是服务功能不完善。具体表现在:偏重产中服务,而产前、产后服务较薄弱;重物资供应服务,轻科技、信息服务;重单项服务,综合服务较差。另外,服务组织的资金不足,人员缺乏且流失现象较严重,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高。
农村金融改革的着力点
农村金融体制的疲软,说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但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从多方面加以推进。具体地说,农村金融改革的着力点落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清财政与金融的职能,增加财政的投入,保障农民增收。
第二,在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借鉴国际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让农村金融机构员工和客户都得到良好有效的激励;应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善其治理结构,并赋予其经营自主权。
第三,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制定准入标准和程序,创造一个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四,利率市场化,这是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第五,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第六,建立有效的多层次监管框架,对不同风险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第七,加快建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市场约束。
第八,用市场化的手段引导农村资金服务“三农”。
第九,建立开放的商业化农村金融扶贫体系,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扶贫。
农村金融改革的着力点
农村金融体制的疲软,说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但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需要进行深入研究,从多方面加以推进。具体地说,农村金
融改革的着力点落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分清财政与金融的职能,增加财政的投入,保障农民增收。
第二,在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借鉴国际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让农村金融机构员工和客户都得到良好有效的激励;应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产权,改善其治理结构,并赋予其经营自主权。
第三,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制定准入标准和程序,创造一个各金融机构公平竞争的环境。
第四,利率市场化,这是农村金融机构商业化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第五,加快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建立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和信用登记系统,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第六,建立有效的多层次监管框架,对不同风险的农村金融机构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
第七,加快建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制度,增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的市场约束。
第八,用市场化的手段引导农村资金服务“三农”。
第九,建立开放的商业化农村金融扶贫体系,动员社会资金参与扶贫。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意义?如何繁荣县域经济?
县域经济是一种区域经济,是在县级行政区划(包括县级市)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纽带、以农村为腹地、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乡镇企业为重点,城乡一体、工农并进,由各种经济成分和不同产业构成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步伐,对于繁荣农村经济,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繁荣县域经济,必须重视和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一是县域经济发展离不开城镇化。没有城镇化进程的提高,极度分散的经济布局无法使县域经济持续发展。二是县域经济发展必须有高效益的产业经济作支撑。非农产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和重要推动力,尤其是工业化,没有高水平的工业化,县域经济成长就缺乏动力。三是县域经济发展并不是必须要弱化农业。在县域范围内,农业和非农业虽然有一定的竞争性,但从长远看,二者存在互补、互促关系,农业是非农业良好发展的重要基础,反过来非农业的发展又会促进农业发展。四是县域经济发展为县域财政提供财源。繁荣县域经济可以壮大县域财政实力,县域财政又进一步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繁荣县域经济,近期应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走特色县域经济之路。走特色经济之路,是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实现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要知己知彼,因地制宜,找准特色,准确定位。同时,要使“特色”产
业化,上规模、出效益,处理好“特色”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第二,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城镇化快速扩张,耕地大幅度减少,一方面给县域农业发展造成极大压力,另一方面使失地农民迅速增加,影响县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必须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建立失地农民的利益保障机制。
第三,逐步建立健全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必须统筹兼顾经济与社会发展、城镇与农村进步、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利益。要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其中最基础、最关键的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
第四,以县城建设带动城镇化发展。在县城建设方面,确有一些规划起点高、城市功能强、管理水平高、发展势头好的县域,但更多的却是规划档次低、城镇规模小、管理薄弱。因此,搞好县城建设,必须转变观念、加强规划、突出特色、完善功能、务求实效,发挥龙头作用。
第五,促进乡镇企业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县域经济不发达,主要制约因素是乡镇企业发展不充,同时也涉及城镇化建设滞后。必须统筹考虑城镇体系,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乡镇企业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城镇服务业;深化乡镇企业机制改革,努力提高乡镇企业发展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依靠政府推动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依靠个体和私营经济带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
第六,综合解决县域的“三农”问题。县域直接面对“三农”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实现农产品优质化、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农业布局区域化。要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一个大战略,扩大农民就业空间。
第七,大力改革县乡财政体制。调整中央和各级地方的财权和事权分配格局,适当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合理降低上划中央“两税”比例,多把一些财力留给基层。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保证不发达地区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进一步完善地方财政管理体制,规范地方财力分配与使用。加大对县乡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培植税源。
我国农民工权益保障现状
农民工是传统的户籍制度与自由的市场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从职业角度讲,他们是工人,从身份上讲,他们是农民。这种职业身份与户籍身份的矛盾使他们并没有同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真正融人城市的主流社会和主流生活,而是演变成为一个El益被边缘化的新弱势群体。农民进城务工就业,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同时该通知也要求各地政府要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权益。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群体所渴求的正当权益却屡遭忽视甚至漠视。具体而言,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缺失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城市农民工由于其身份长期得不到改变,没有城市户口,因而在劳动就业时,只能无奈地进入收入低、工作环境差、福利差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很大,单位的重活、脏活、累活、难活、险活都是农民工全部包揽,长时间超负荷劳动极大损害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一些雇佣农民工的单位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简陋,甚至根本没有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经常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对农民工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第二,工资待遇低、随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严重。福建、广东、浙江都是民营经济起步比较早的省份,在经历了长期的发展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都有了很大提
高,但农民工的薪酬水平没能得到同步的推进,与农民工希望工资不断上涨的预期相违背。更为严重的是,不少企业仍然存在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
第三,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由于农民工大部分在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就业,企业主为减少企业成本,通常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比较普遍,发生劳动纠纷后,调查取证比较困难。
第四,生产生活无保障。城市职工普遍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大保险,农民工则不享受任何保险待遇,完全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农民工在城市无论奉献了多少年,终归是农民,难于真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