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工资薪金计入代表机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征收营业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工资薪金支出包括”。
一、对仅在代表机构担任首席代表的外籍人员,不论其工资薪金是境内支付,还是境外支付,也不论其在境内停留时间长短,均应将其工资薪金全额计入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二、对于同时兼任总机构驻中国境内其他地方代表机构首席代表的外籍人员,总机构应出具其境内任职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代表机构应提供其各地首席代表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以及各地代表机构税务登记证、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工资薪金明细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当地税务机关确认的营业税计征方法文件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其税务处理规定如下:
1、其他地方代表机构如属于采用按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营业税的,可只就其工资薪金未计入其他各代表机构经费支出额的部分计入驻穗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2、其他地方代表机构如属于采用“按实计算”或核定收入额计算“方法计征营业税的,首席代表工资薪金可视为已全部计入其他各代表机构经费支出。因此,首席代表工资薪金不再计入驻穗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三、对既担任我市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又兼任境外公司职务的外籍人员,代表机构应提供其境外任职证明、首席代表证、代表机构和兼职公司的工资薪金证明、出入境记录证明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就其实际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计入代表机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四、对上述情形以外的首席代表外籍个人,代表机构应提供有关兼职的证明材料、工资薪金证明、出入境记录、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以及工作时间记录等,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后,可按首席代表实际在代表机构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计入代表机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五、代表机构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将首席代表工资薪金全部计入驻穗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
六、在驻穗代表机构任职的其他外籍人员,其工资薪金计入代表机构经费支出换算收入计征营业税的处理,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