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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兼程普法路 薪火相传弘法情
——南昌大学法学院“五五”普法先进事迹报告
尊敬的xx领导及各位来宾:
大家好!
普法五年程,法普天下人,又是一年普法时啊!我十分荣幸能在此为大家报告法学院“五五”普法的情况。
中山先生说:立国于大地,不可无法也。我们说:立足于社会,亦不可无法也。法律是人民自由与捍卫权利的圣经,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五五”普法的这五年,我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形式与要求,立足人才培养,打造出一些彰显学院特色的品牌活动,形成了我院优良的普法传统,如今,我院已成为江西省高校普法实践的领头羊。我院的普法活动多次受到了江西省司法厅、政法委、南昌市司法局的高度评价,学院也多次被授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普法宣传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法学社被评为“江西省大学生示范社团”。江西省电视台、《法制日报》等媒体均对我院的普法实践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
多年的普法实践,让我院已经掌握了自己的普法模式,逐渐形成了三大特色,取得了三大成效。
三大特色
一、发挥专业特长,打造精英团队
我院以法学社、法律咨助中心为平台,选拔出一批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强、有服务精神的大学生作为普法宣传志愿者,成立了“大学生普法志愿团”,并定期邀请专家律师予以授课,提升他们的法律运用能力与服务能力。
二、兼顾多样普法,构建全新格局
我院在普法实践过程中,坚持日常普法与专题普法相结合,校内普法与校外普法相结合,形成了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普法新格局其中,大学生普法志愿团,在校内,以法律咨助中心为阵地,在校外则以12.4与3.15为契机,面向广大民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为更深层次地推动法律的宣传,2010年3月,我院党委副书记李明还率法律服务队前往洪都监狱,为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讲解法律知识与国家相关政策。我院还与洪都监狱签订了合作协议,共建大学生普法实践基地,为我院学生又添一普法平台。
三、创新普法形式,开创双赢局面
我院普法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方法,而是不断创新丰富普法的形式与手段,以多种多样的活动把法律问题用文艺节目、辩论、讲座等具体生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寓教于乐,使普法活动更加有感染力。不仅让广大民众易于接受理解,也为学生提供锻炼法律素养的机会,实现普法工作的双赢。
三大成效
一、普法促进学习,学习反哺普法
学生在进行普法实践活动中,一方面利用专业知识对法律问题进行专业的阐述与解答,使得普法活动更加有效。另一方面,学生的普法实践也为他们的专业学习做了一个很好的补充,深化了对法律的理解。
二、普法结合思政,推进政治成熟
普法实践活动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形成了学生社会实践与思想教育日常管理的长效机制,克服了思想教育停留说教的弊端,使思想教育更深刻的进入学生的生活实际。
三、取得政府支持,建立校院联动
我院学员紧紧围绕江西普法工作主题,配合司法厅、政法委的工作,深入到各县区内部,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学院也经常邀请司法厅政法委等部门的各级领导莅临我院指导,并加强与学校普法工作相协调沟通。2008年“12.4”大型普法宣传咨询活动的启动仪式上,省市领导亲自授予了我院“江西省大学生法律宣讲团”的称号。
时光荏苒,回首五年来的普法历程,辛苦又甜蜜,我们都为取得的成绩感到光荣和自豪!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说: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今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之年,立足当下,我们要抓住历史的机遇,在继承“五五”普法成果,完善“五五”普法不足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们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姿态悄然进入民众的内心深处,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直至成为华夏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因信仰而存在的法治之花才会愈发美丽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