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竣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办事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规划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未竣工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14050502500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 29 号,1994 年 7 月 5 日。
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九届人大十三次会议第 70 号,1999 年 11 月 27 日。
审批条件
1、国有建设用地的在建项目案件。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发展用地案件。
办理程序
1.收件;2.用地处处领导:派案;3.用地处经办:拟定承办意见和发文稿;4.用地处分管副处长:审核;5.用地处处领导:复核;6.局领导:签发; 7.局办公室核稿8.用地处综合组:编号、缮印;9.局发文窗口发文,用地处综合组交换、归档。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①组织机构代码证②企业法人同时提交已年审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时提交经年审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④提供原件核对⑤各单位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单位盖公章②各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委托 1-2 名代理人③委托书应包含委托内容、权限、期限、代理人姓名、身份证件号、联系电话)
3、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①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②提供原件核对)
4、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申请(原件,①各单位盖公章②说明申请原因、用地地点、面积、规划用途、土地现状和项目实施情况)
5、原《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以及市国土房管局核发的同意延期、分期、变更用地单位等函件和附图(复印件,①各单位加盖公章② 提供原件核对③ 2000 年以前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无需提供附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各期出让金支付凭据
7、《建设用地批准书》批准的用地范围内工程建设现场情况相片(①提出申请前 1 个月内现场的近照、远照和俯照 ②不小于 4R ③区国土房管分局盖章确认)
8、市规划局批准的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及附图、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建审核书等各种有效的文件
9、建设资金证明(①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 ②申请用地之日前 1 个月内出具的有效)
10、同意延期支付出让金的证明(已办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有到期未付出让金的.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或市土地开发中心出具)
11、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开发建设计划(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12、建设单位关于限期 6 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的承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
13、集体土地使用证(第2类案件提供。如果《集体土地使用证》权属人与《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用地单位不一致,不办理延期,需按《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重新办理用地手续。)
14、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用地范围与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用地范围内的套图结果(第2类案件提供)
15、有效的建设项目投资立项核准或备案的文件(第2类案件提供)
16、因宗案特殊情况,办理案件时必须的其他文件、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收取原件、复印件的份数)
审批申请受理机关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审批时限个工作日,不包括闲置土地需将处置方案报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时间或需缴交土地闲置费时间。
审批收费及依据
不收费
联系方式
38920685 受理地点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