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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不自觉行为变成自发的行动,需要提升每个人的安全意识,需要每个人共同的付出,更需要管理者、组织者的“未雨绸缪”。欲达到“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必须做好“长期教育、心理减压、营造氛围”这几项工作。首先。不能把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变成形式主义或是走过场,要把血的教训让他们牢牢地记住,做到“手握方向盘,安全记心中”。其次,注重培养驾驶人员树立良好的心态,关心其工作、生活上的疾苦,使他们在愉快的环境下从事好本职工作,营造“我要安全”的氛围,做到“远离隐患、确保安全”。第二,变纸上制度为安全保障。不能否认,各级组织、各个单位都重视安全工作,大会小会讲安全,甚至是制定出了许许多多安全规章制度。但是,出了事故回头看,问题还是说得多做得少。因此,既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更要有“雷打不动”的安全硬措施,使其达到标本兼治。
第三,变事后教育为事前监督。在安全教育时常听到“前车之鉴”的话。我们认为,安全事故发生后,是要“前车之鉴”,更要“亡羊补牢”,安全整顿非常必要,处罚措施必须到位。反过来说,我们做每件事情,把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放在前面,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扼杀事故苗头,不让事故发生,岂不是更理想的结果?。
第四,变座堂指挥为座镇指挥。
人们常说,“小心驶得万里船”,“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若无底石坚,安得山高峻”。在日常安全工作中,这要我们做到“未雨绸缪”、谨小慎微、居安思危,就能避免和预防不该发生的事故。
落实科学发展观,搞好安全生产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环境的首要任务。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谓“预防为主”是指“事故后处理”与“事故预防”之间的关系:安全生产管理应该把主要心思和精力用在落实预防措施上,“防范胜于救灾”,未雨绸缪比“亡羊补牢”更重要。”。要做好安全生产,就必须搞好预防,各级管理人员应当起模范带头作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理念,牢固树立“防”胜于“治”的思想,加强检查监督和指导,长期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教育要坚持不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做到未雨绸缪,把工作做细做实,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查找事故隐患是防范的前提
(1)、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病根——认识隐患要“深”。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凡事故的发生,都因其潜藏着隐患,只是有的显现,有的隐蔽,有的被发现,有的没被发现罢了。事故隐患是企业的大敌,它或早或晚必将会导致事故的发生,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只有单位领导首先认识到了整治隐患的重要性,才能带动全体员工查找隐患,整改隐患。
(2)、于细微处入手——查找隐患要“细”。
隐患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是埋藏在生产过程中的“隐形炸弹”,不易被发现。只有人人保持一种高度戒备的心理,才能发现隐患,这是查找隐患的指导思想。稍一大意,隐患便会与你“擦肩”而过。隐患始终在等待适合它“发作”的条件,一旦条件具备,便会一触即发,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切断适合隐患“发作”的这种条件。
(3)、未雨绸缪——整治隐患要“狠”。
现场发现的隐患是可以当场整改的,要马上予以整改。当场没有条件整改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落实整改措施。隐患具有持续性等特征,复查可以决定事故隐患整改的情况;可以防止同类隐患、同一地点隐患重复出现。抓隐患的整改要持之以恒,整改隐患贵在一个“恒”字。要形成一种自觉的习惯,形成一种制度,要把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到道德意识的水平上来认识。也就是说,谁在工作中不重视安全,谁就没有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我们的安全工作才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健康发展,才能从根本上做好安全工作。
二、超前的安全意识是行动的指南
(1)、要有安全教育上的超前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坚持不懈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灌输“安全为天”的理念,是每一个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只有在“婆婆嘴”的“唠叨”下,员工才有可能克服自身的惰性和侥幸心理,绷紧安全生产弦。但是,这种教育往往是总揽全局的宏观教育。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不同的工种和岗位,在不同的环节和时段,在不同的地点和环境,安全工作更应该有针对性和指向性。提前全方位地进行特殊时期的安全意识教育,给职工打好思想上的“预防针”,职工就能在舆论和制度的双重约束下,安全意识始终跟上节拍,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2)、要有在不安全隐患查找和整改上的超前意识。我们常常在一些报刊及资料中看到,一些企业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就以各种方式“加大力度”查找或整改事故隐患。而工作中,一些职工及管理者发现一些似乎无关紧要的不正常情况时,以侥幸和“等等看”的态度任其发展。前者“亡羊补牢”应当如此,但后者却是一种渎职甚至犯罪,这样带来的恶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对一些隐患,尤其是细微隐患,我们应该以最快的速度在事态恶化前提前做好整改,这样,既可以将所有事故隐患真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然也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否则等到事故发生再去整改,已经是“为时已晚”了。
(3)、要有在处理险急情况和自我保护技能上的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每个职工也应该本着“有备无患”的心理,牢牢掌握要领,在这方面有了超前意识和超前行为,才能镇定自若地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化险为夷,保证自身及他人免受伤害,企业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我们大家都要尽可能地超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当然,超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与自己的技术水平和文化知识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才能做到遇事能够分析发生的原因,能够预测事情的发展趋势,能够防止事态的扩大,因此,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十分必要。另外影响安全的一点客观因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安全与生产发生的冲突。现在的分配制度是多劳多得,不劳不得,员工因忙于生产为了赶时间,赶任务,可能就忽略了安全上的细节,因此超前做好本职工作,注重安全工作过程中的细节尤为必要。只有我们牢固树立安全作业的超前意识,才能保证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由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导致在施工企业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身伤害事件并不鲜见,其教训深刻惨痛,令人痛心和惋惜。
侥幸型:这类人员往往干起活来有章不循、有规不守,随自己的意愿行事;马虎型:这类人员往往知道违章的后果,但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事故发生;盲目型:这类人员往往对工作环境和操作设备情况不甚了解,技术不过关,盲目上岗操作;疲劳型:这类人由于睡眠不足、上夜班不适应或其他原因,感觉、听觉和视觉敏锐度变低,导致误操作;逆反型:这类人员一般熟悉施工规程的工作原理,但对安全管理的方法、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安全管理人员的态度以及违章惩处不能正确认识,产生了逆反心理。
一是帮助他们分析“三违”的严重性,打破他们的侥幸心理,并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清除“三违”人员的不正确判断,灌输正确的思想,使他们逐渐得到改变
二是加强引导,把他们的求知欲、掌握新事物的竞争心理引导到正确轨道上来,克服那种头脑一发热、安全全忘掉的思想,同时要针对其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的实际,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方法,多为这类人员传
授一些施工生产专业岗位使用的安全技术知识,减少这类人员在工作中的盲目性。
三是要重视发挥教育者和安全骨干的表率和身教作用,使“三违”人员通过对正确行为的模仿,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四是建立合理的有利于调动员工安全积极性的奖惩制度,严格把握安全奖惩尺度,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增强“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切不可以罚代管,使“三违”人员产生逆反心理。
五是掌握员工的心理状态,合理分配工作,一旦发现苗头,坚决制止现场作业,同时做好他们一人一事的思想政治工作,互相协作,搞好安全生产。
要通过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各种安全实践活动,探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努力营造“人人议安全、事事想安全、处处保安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