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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十七大以来 查办案件工作的调研报告
吴康秀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据统计,2007年1月—2008年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2件,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万元以上经济案件20件。结案85件,处分党员、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60多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突出主业,坚持党委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地为县纪委查办案件提供坚强后盾,坚持将办案工作置于县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县委常委会能应县纪委的提请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主业位置。委局班子主要精力用于抓办案,两名老资格常委专抓案件检查、信访工作,重大案件班子成员挂帅。委局机关70%的力量向案件检查、信访、综合、执法等办案室倾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一是严查违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心任务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8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查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违纪案件10件,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突出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只要违纪,就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严肃查处了洋青镇原党委委员招xx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遂溪一中校长李xx、副校长万x在普通高考中失职案等。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村集体资财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集体经济承包经营中违纪违法案件。如部分三等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为名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医疗保险费82.68万元案;城月镇迈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xx截留县移民办逐年拨给村委会的粮差补助款21.07万元供村委会使用,并违规收取运蔗车辆管理费2.54万元作账外集体私分案;乐民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余x弄虚作假,致使没有进行危房改建户骗取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8万元案等。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依纪依法办案。一是健全了办案工作制度。制定“三统一”办信、案件检查“五联办”、案件统审、案件管理等文件,完善了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注意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尊重他们的人格,做到文明办案。办理申诉案件4件,全部维持原处分决定。认真履行保护职能,为16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镇案县审”做法,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客观公正、宽严相济处理案件,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如在审理城月镇家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xx案时,召开有城月镇委镇政府、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处理协调会,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使该案的处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四是强化了对办案工作监督检查。健全案管机构,充实案管力量,发挥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暂扣款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四)认真整改,着力治本,助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以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深刻剖析腐败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有的还制作警示教育片,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如查处遂城中学、杨柑二中和北坡兴文中学违规收费案时,发现
我县部分中小学校存在不按“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以这些案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刹住了违规收费歪风。二是以办案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发案原因、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的建议,促其整改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如查处县经贸局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混乱案后,向该局提出加强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的三点建议,促使该单位财经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以办案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如查处我县部分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为名,骗取社保资金案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强化对社保资金监管的建议。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保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强化了监管,堵塞了漏洞,使县社保资金开支大幅下降。
(五)支持基层,强化督导,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平衡开展。对基层纪委发现的重要违纪线索,及时派员协助调查;基层纪委办案遇到困难阻力时,县纪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为其排忧解难;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县镇纪委联合办案,合力攻坚。如指导黄略镇纪委查处礼部村党支部书记谢xx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0.8万元、办证费0.12万元和非法占有他人承包金0.8万元案;督促和协助草潭镇纪委查处该镇石杨小学校长李x挪用特困学生生活补助1.2
万元归学校使用案;指导县交通局查处遂城交管站陈xx通过社会人员私刻单位年审公章非法为业主年审,骗取会员费0.49万元,以及拖欠公款1.01万元案。由于督导有力,2007年、2008年实现乡镇办案率100%。
(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办案干部队伍。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深化了对“四个对”要求的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及驻遂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选派28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办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充实办案力量。增加一名检查二室副主任,充实案件检查、执法、效能等室的办案力量,增强案件检查队伍战斗力。
二、当前办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统一难。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查办案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担心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在办案中瞻前顾后,不敢大胆办案;有的怕办案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对案件尽量少办或不办;有的片面理解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认为强调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就不必加大惩处力度,因此放松了查办案件工作。
(二)精力集中难。2006年乡镇换届后,有的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有的还分管计划生育等牵涉时间和精力较多的工作;镇班子人员变动大,纪委书记交流频繁,有些还未熟悉业务便调整了岗位,镇纪委书记难以集中精力抓办案工作。如我县15个镇纪委书记全是新任的,分管计生工作的5人。
(三)大要案突破难。县、镇两级纪委办案手段单
一、装备落后,办案人员单靠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开展办案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检查工作的需要。一些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的知情人拒不交待事实真相,又不能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增加了突破大要案的难度。对公检法等反调查能力强或对抗心理重的涉案人员,“两规”“两指”措施的效果会明显降低。对通话记录、银行存款等查询,由于涉及隐私,资料都由市级保存,如要查询要到市级,且手续繁琐。
(四)组织协调难。县级虽然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但由于换届后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协调同级党委成员领导的其他部门参与反腐败的难度加大,纪委与公、检、法、审计部门在办案中难以形成合力。在案件相互移送方面,出于案件保密等方面的考虑,公检法等部门不主动向纪委移送案件,很多案件都是向公检法“要”过来的,反腐败协调小组难真正发挥作用。
(五)考核激励机制落实难。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制定了一些查办案件考核激励办法,但由于受制于客观条件,没能完全落到实处,导致查与不查一个样,查多查少一个样。
(六)经费保障难。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县、镇财政紧张,难以维持正常的开支,拨付的办案经费少。若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由于办案经费无保障,难以到外地取证,影响了案件的深入查处。
三、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体制,提高地位。各级纪委是由其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两套班子之一,过去都作为当地一套班子看待,但近几年来,此地位已被取消,这不利于协助党委抓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也不利于协调当地职能部门共同抓好反腐败工作。建议恢复各级纪委作为当地一套班子的地位,编制单列,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副主任科员担任,列席本级党委班子会议,明确镇纪委委员为正股级待遇,提高纪委的政治地位。乡镇应成立监察室,理顺政纪处理关系。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扩大培训面,让一般办案人员有机会参加更高层次的学习培训。应降低培训费用,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经济能力参加培训,以达到通过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的目的。
(三)加大投入,保证运转。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和日益复杂的办案
形势,上级纪委应在更新办案装备、改善办案条件等方面大力支持下级纪委,改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靠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办案”的状况,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以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提高办案效率。
(四)开展研讨,提高技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违纪违法出现一系列新特点,特别是主体身份变化、异化问题突出,在办案手段受到严格规范的情况下,加强对基层办案存在人员少、保障力量弱、协调办案推动难等问题开展研讨,提出对策,以适应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需要。同时,要加强上下指导,当下级纪委在办案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上级纪委要及时予以排忧解难、撑腰壮胆。
(五)落实奖惩,激发活力。要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对查处大要案成绩显著的要给予立功授奖,以提高办案积极性。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进一步挖掘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强化督办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查处违纪案件职责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
关于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的调研报告
大庆市纪委副书记 杨桂琴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败的全局来把握,既坚定不移地查办大案要案,又注重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使之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全过程,取得了很好的成效。2005年9月-2008年9月期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线索759件,立案5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31人,给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67.13万元。其中查处的市交通局叶文彬等人贪污受贿,为“黑”车营运充当保护伞案件、肇州县于淑范严重违纪违法案被列为全市大案要案,有效发挥了查案工作的治本功能。结合工作实践,就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进行一些思考和研究。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案件查办治本理念 在反腐败工作中,查办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既是治标的重要手段,又具有治本的重要功能。但过去一段时期,部分单位就将完成案件数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而相对弱化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有差距。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治本功能的问题,一些领导和同志思想不统一,过重强调数量,存在模糊认识甚至错误想法。有的人认为,查案就是履行监督职能,惩处腐败分子,是治标,治本不是份内工作,与己无关;有的人认为发案单位和个人已经受到应有的惩处,他们自会吸取教训,加强整改,查案人员再提整改意见,多此一举等等。因此,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思想障碍还比较大,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二是监督未跟进。就查案而查案,为完成案件指数而查案,对发案单位领导和违纪违法个人没有跟踪教育,使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查案后也没有督促发案单位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现身说法,不能利用身边的“教材”,使其他人从中吸取教训,警钟长鸣,致使我市某单位领导连续违纪,没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纠正不彻底。对查案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认真深入分析研究,采取措施责令纠正整改,而是听之任之,教育、管理督察不够。特别是发现一些带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没有认真查找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原因和不足,措施、办法跟不上,而是就事论事,单纯查案,查案治本功能的作用没有发挥到位,效果也不明显。四是预防有空缺。办案人员在查办案件形成卷宗之后即了事,既不出具案件剖析报告,也没有针对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致使查案的治标与治本功能相脱节。
针对查办案件中存在的这些不足,我们注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科学的发挥查案治本功能的理念,确保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
第一,全面树立惩治与防范并重的治本理念。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必然要求。查处既是惩治的重要手段,也是一种特殊的预防,不仅可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而且能够有效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我们在加大查处力度、增加腐败风险和成本的同时,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预防功能作用,使查办案件过程成为一个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的过程,取得使人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综合效应,变“重惩治、轻预防”为“严惩治、重预防”,惩防并举,双管齐下,重在治本,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
第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一方面坚持以人为主体,科学客观分析一些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及其错误的表现、危害结果,把教育党员干部、挽救违纪人员,纠正一般失误、保护干事创业者和被诬告者贯穿查办案件始终,形成与科学发展观内涵相适应的是非评判标准和工作导向。另一方面实事求是评价办案成果,既要看查案的质量、数量,又要看治本功效。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是成绩;查清问题,为干部澄清是非、消除影响也是成绩;查清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举一反
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达到治本功效是更大的成绩。
第三,树立“有案不办是失职,办案不治本是未尽职”的工作理念。惩治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有案不查,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严重失职;就案办案,不剖析发案原因,不提出治本措施,工作只算完成一半,是不尽职。树立科学的发挥查案治本功能观,就要客观地评价办案成果,既要看查案的质量、数量的同时,又要看治本成效。
二、拓展办案工作思路,注重发挥治本功能
查办案件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只有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才有说服力,廉洁自律才有号召力,纠风工作才有推动力。才可以发现产生腐败和违纪行为的根本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源头治理,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开展。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拓展办案思路,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一是通过查办案件,堵塞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改变就案件查办案件的单纯惩办主义倾向,注意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的弊端和漏洞、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方法减少腐败问题的滋生和蔓延。一方面要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件,研究窝案、串案等群体性案件发案的深层次原因,从中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漏洞和薄弱环节。另一方面,针对存在的弊端、漏洞和薄弱环节,要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快体
制制度和管理上的改革进程,革除弊端,堵塞漏洞。今年市纪委牵头,检察、公安机关参与,查办了市交通稽查支队部分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形成利益链条,以保“黑”出租车等形式谋取不法利益的案件,涉及支队长1人,副支队长2人,大队长10人。目前已经移送司法机关4人。通过查办这起案件,暴露出市交通局在财务管理、行政监督等方面的漏洞,如稽查支队几年来“小金库”总额高达400余万元。针对这些漏洞,调查组形成了专门的分析报告,建议市交通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大公开工作力度;重新核定稽查人员编制,严格管理,定期轮岗;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彻底清理“小金库”等,起到了很好的治本效果。
二是运用查办出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在日常的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中,既要广泛深入地宣传清正廉洁、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自觉廉洁从政,又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优势,把运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以查办的大案要案为反面教材,对各级党员干部广泛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使党员干部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经受住金钱、权力、美色的考验,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通过违纪违法人员
现身说法、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到是非界限和政策界限,启发他们思想觉悟,达到查办一件,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今年年初,在查处政法系统9名干警收受贿赂,帮助被告伪造证据案件后,我们与政法部门一起召开全市政法系统队伍建设会议,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三是在查办案件中讲究策略,增强办案综合效果。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要正确执行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又要依法依纪办案,坚持文明办案。对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且认罪态度恶劣的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犯一般错误交待问题态度较好的,要着重于教育挽救。要准确认定违纪性质,综合考虑违纪情节、违纪后果和认错态度等因素,善于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作,对群众反映强烈但一时又难以完全查清问题的,从有利于工作、爱护干部出发,可先采取免职、调离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不仅通过查办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挽回经济损失,而且更要通过查办案件,有力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注重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长远效果。通过查处重要或复杂案件,解决一个系统、一个领域在一定时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转化办案成果,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我们先后对3人采取
“两规”措施,对5个单位5人进行了组织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治本工作制度化
要发挥查办案件在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中的建设性作用,必须从制度上保证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发挥,促进治本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一是建立健全查办案件治本制度。对查办案件的治本制度要坚持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程序方法、工作要求等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使查办案件治本工作有章可循,有纪可依,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