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工作规程_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9:57:4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机关党委工作规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工作规程

第一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机关党委实行机关党建大会、机关党委全体会议。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委全体会议由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组成,由书记或委托专职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贯彻各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二)研究决定局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审批直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四)讨论、决定党内表彰事宜。

(五)研究年度党建工作的调研、会议、党员培训计划

(六)研究和部署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七)研究部署本机关的年度各项活动安排,(八)研究局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讨论决定必须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讨论表决组织机构调整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机关党委可举行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在更大范围内学习、传达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进行

工作部署。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除党委委员出席外,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会议的范围和人员由书记或委托专职副书记审定。

第二章议事程序

第一条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机关党委全体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后,由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在会前通知各位委员。

第二条党委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做出决定。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三条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委全体会议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程序:由会议主持人归纳出结论性意见,提出表决的方式,然后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四条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党委内部工作分工,分别由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和相关委员负责组织执行,事务性工作由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办理。机关党委要对执行和办理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党委报告执行情况或执行结果。

第五条每次党委全体会议议定的事项,由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记要,督促有关处室、单位贯彻

落实。机关党委办事机构要建立催办制度,并及时将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书记和专职副书记汇报。

第六条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全体会议的决定、决议,如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可建议党委重新进行讨论;在党委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党委会议决定、决议相违反的言行。

下载机关党委工作规程word格式文档
下载机关党委工作规程.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