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考核办法(修正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项目安全考核办法”。
重庆龙江轻型汽车有限公司文件
龙江司字号 签发人:
安全考核办法(修正版)
(五)现场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要求定置摆放,标志明显,存放数量不得超过当班实际用量,现场严禁堆放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六)清洗、擦试设备用的纱头,废(残)油等易燃、可燃物品应当用铁制器皿加盖存放。对具有可燃、易燃性质的包装物品应及时组织清理,严禁过量存放。(七)供、配电室(站)内以及配电箱四周一米内,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八)员工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尽可能留短发),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排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吊装设备、转运设备、工装、夹具等,员工有权立即向设备动能部和上级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员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十)车间员工在生产作业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不准在上班时间嬉笑打闹、睡觉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十一)二人以上进行生产作业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无人监护不得进入危险场所、密闭狭小空间作业或进入机器、设备检修。(十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设备未保养不走,工件不放整齐不走,电源、气源未切断不走,火种未熄灭不走,工作场地未清理不走。(十三)(十四)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设备实施定人操作,未经许可严禁使用本工种以外的设备、车辆、行车、叉车和其他工装、模具和夹具等设备设施。(十五)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告牌,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谁挂谁取,非设备动能部工作人员禁止合闸。(十六)生产车间应确保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等
应完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拆除。(十七)生产区域内机动车和手工搬运车不得超速行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速度;任何人员不得站立在行驶的机动车和手工搬运车上。(十八)任何财物出本公司必须出具公司许可的凭证,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财物和其他人员的私人用品带出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在车间干私活;任何人员不得故意损毁、盗窃公私财物。(十九)新员工(含实习、代培、临时)以及变换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并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单独操作。电气、起重、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司机、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均应经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十)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如售后)在生产区域作业的,需征得生产车间同意,并由相关部门人员陪同;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需要操作、使用、维修我司设备、工装、模具等设施的,需同时取得设备动能部和生产车间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负责落实本车间(班组)的劳动防护要求,监督本部门的劳动用品的穿戴。(七)负责及时报告并组织对本车间(班组)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抢救、疏散等应急处理。
(八)负责组织对本车间(班组)发生安全事故的分析、责任落实及整改措施的落实。
(九)负责组织本车间(班组)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如消防演习等安全活动。(十)负责对进入本车间(班组)外来人员的安全作业行为进行监督和报告。
未造成任何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重警告。
(二)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100元~200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当班组长(车间主任)免于经济处罚,但给予口头警告。
(三)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200元~2000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100~200元,处罚当班组长、车间主任各5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四)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50000元的,处罚直接责任人200~500元,处罚当班组长、车间主任各10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200元,处罚分管领导300元。
(五)发生火灾、爆炸、中毒、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的,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计,最高2000元),可并开除处理;处罚当班组长、车间主任各10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计,最高3000元),处罚部门负责人10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计,最高3000元),处罚分管领导15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计,最高5000元),处罚安委会主任、执行主任1500元以上(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计,最高5000元),情节严重的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由责任车间(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责任车间(部门)主管2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其他责任人比照本办法加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免职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本办法所述的经济损失是指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工伤事故参照工伤管理办法),不包含停工、误工、交通、护理、误餐、工伤赔偿和维修等费用。
(八)除因不可抗拒力或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故意引发事故外,其余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需按照本办法进行安全事故原因分析,落实责任人员
并追究相关责任。事故直接责任人故意引发安全事故的,任何人员都有义务保护现场和相关证据,立即报告领导,并配合公司和司法机关的调查。
(九)工伤安全事故发生车间(班组)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所在部门报告情况(伤势较轻不需要外出就医的可以不报告),如受伤需外出治疗的需要在公司指定的医院就医;未按规定到指定医院就医的,由责任车间(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医疗费用,影响工伤申报流程和时间的,由责任车间(部门)负责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安全事故发生直接责任车间(部门)应在48小时内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召开事故分析会,由责任车间(部门)形成书面资料提交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召开专题会或提交分析报告的,给予相关责任主管1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