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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通知★
2011-11-6 10:13:33
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现场通知
各位贷款同学:
大家好!
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工作分两个阶段:(1)网上申请及开办中国银行卡账户阶段;(2)现场提交贷款必备材料阶段。目前网上申请已基本完成,请各位贷款同学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准备现场提交贷款必备材料。
★★特别提醒:
1、本次收取材料工作只针对已经网上申请并已通过学生处审核的同学。
2、已网上申请的同学请随时关注贷款系统中“我的短信”一栏,未通过学生处审核的同学请按提示修改后提交,我办会再次审核。
3、未网上申请的同学请及时填写申请,提交后联系辅导员审核,辅导员审核通过的同学请等待学生处审核。贷款系统将在2011年11月6日关闭,11月14日再次开启,请仍未网申的同学注意时间
4、未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同学,请自己在成都市内任一家中国银行开户并把账号导入贷款系统,同时把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后提交至我办。
在2011年11月6日前已通过学生处审核,并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或自行在成都市内任一家中国银行开户并已把账号导入贷款系统的同学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参加新贷现场:
一、审批表一份。审批表需贷款同学在11月6日后从贷款系统“材料生成”中下载打印,并请辅导员在见证人意见处用黑色签字笔签写“同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字样并签名。审批表见证人信息不可缺少,否则需要在贷款系统完善该信息后方能下载打印。注意审批表上见证人签字的地方不能填写日期。本人暂时不要签字和填写日期。审批表上的贷款起始日期是2012年3月3日,贷款截止日是【2012+贷款期限(月)/12】年3月3日,若审批表中信息错误,可用word文档格式打开,把错误信息修改后再打印。注意所有信息必须打印在A4纸一面上,不能打成两页或正反两面。
二、信息表一式两份。请学生按照贷款系统中的打印说明打印。
三、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两张,不能使用大头贴。
四、乡、镇、街道或更高级别的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也可以是符合盖章要求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五、四川大学学生证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区别于办理银行卡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同意书需要监护人在签字处按手印。若父母双方健在,需双方签字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六、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一份,称谓必须为“中国银行双流支行”,申请书必须有辅导员的签字盖章,若是学院圆章可不用签字;若申请书有多页,每一页都需辅导员签字盖章。
七、成绩单一份,上面的姓名和学号必须是打印的,成绩单还需要加盖学院圆章或是辅导员签字加方章,成绩单若有多页则每一页都要盖圆或是辅导员签字加盖方章(新生须提供高考、考研分数或保送证明,非新生提供上一学年完整成绩单)。
八、所有年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同学,都必须提供一份原就读学校的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开具的以往未贷款证明或已还清以往贷款的证明,或者在中国人民银行开具的个人信用记录,并加盖银行的相关业务章或公章。
九、户口薄复印件。
1.户口未转入川大的同学:需要户口薄首页(盖有签发机关公章的那页)、户主页、贷款同学本人页的复印件,必要信息要求清晰可见,如身份证号。;
2.户口迁到川大的同学:不需要户口簿复印件,将由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直接联系保卫处开具户口证明。
十、见证人(辅导员)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所提供复印件需与网上申请填写的保持一致)
十一、合同、借据及银行卡。合同和借据我办将在新贷现场发放,银行卡的发放请关注后续通知。
请准备好以上材料的贷款同学根据现场学院的安排,携带好学生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黑色中性笔及以上材料准时在指定地点提交贷款材料。
新贷现场学院安排见附件(附件发表于另外一个公告,注意查看)
老 校 区:望江北园五舍111室,联系电话:85460136,85462025 QQ:307020803
新 校 区:江安西园17舍10单元102,联系电话:85990861 QQ:381391553
电子邮箱:daikuanban@126.com 政策网址:http://xsbc.scu.edu.cn
蓝色星空:http://Credit_Aid.lsxk.org(需要注册登录方能查看信息)
贷款系统:http://202.115.44.198:8088/
四川大学学生工作部
四川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