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上课,停课的暂行规定_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9:46:3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上课,停课的暂行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上课、停课的暂行规定

为稳定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现对课表的编排和调课、上课、停课作如下规定:

一.调课

1.为保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任课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允许随意调课、停课。属于下列情况者允许临时调课:

(1)教师因突发事件不能上课,如因病不能上课,需提供病假(病历)证明。

(2)教师因工作需要不能上课。(须提供有关会议通知等证明)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的时间超过一周时,一般应另行安排教师代课。代课须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教研室提出安排意见,经系、部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同意后执行。

3.教师申请调、代课均应在系部填写调、代课申请单,办理审批手续。如教师因突发事件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其他教师或教研室主任代为办理,教师调课申请经系部主任批准后,由系秘书及时登记并填写调、代课通知单,负责通知有关班级和教师。不得打扰正常教学秩序,并于上课前一天送教务处备案。

4.凡未经教研室、系部主任、教务处同意,擅自调代课者,不计其课时工作量。并按“关于教学事故的界定及其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二.上课

1.任课教师必须准时上课,不得误课、迟到、早退。教师误课或迟到、早退,均按“教学事故(差错)规定”处理。2.正常的教学活动由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占用学生的课内学习时间,不允许干扰教师的正常上课。否则,任课教师有权拒绝,并报告教务处。

3.上课期间,手机、寻呼机必须关机。三.停课

1.校内各级单位和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停课。遇到全校重大活动需要停课时,必须经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同意,由教务处通知。各系部应根据教务处的教学安排通知实施。

2.教师因故不能上课,一般应和其他教师调课。如确实无法调课而要求停课的,需由本人以书面形式说明要求停课的原因,报系部、教务处批准(停课须有补课时间,否则不予审批和备案)。停课一周或一周以上,需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分管院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教师因特殊情况停课按病(事)假处理,事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专职教师应全力保证按时足时授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缩减授课时数。

教师因公、事、病调课,由组织人事处分别作为公假、事假、病假认定和处理。

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在教学,无论因公、因私其每学期每门课程调、停课次数在四次以上(含四次)者,应记入本人本学年业绩考核表,并不得参评本学年度进行的教学类评优评奖活动。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规定已经2006年10月9日院长办公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调课 上课 停课 抄 送:全院各部门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6年10月30日印

共印(25)份

下载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上课,停课的暂行规定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调课,上课,停课的暂行规定.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