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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创新之举推进培训工作
来源:《学习时报》党校教育专刊09/19/2011 第二版 作者:殷庆言 字数:2994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提出,必须从新的实际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和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其题中之义也包括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自去年中央颁布《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北京市委党校在贯彻落实《纲要》的过程中碰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亟待通过创新之举加以克服和解决。
其一,党校、行政学院如何应对更加开放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按照《纲要》的要求,除了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以开辟四类新的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一是利用高等学校优质资源开展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事实上早在前年,中组部已会商教育部下发《关于建立和规范高校干部培训基地的意见》,确定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13所名校为首批全国干部培训高校基地。二是开辟各类实践教研基地,为加强干部能力培养和党性锻炼提供直观、生动的课堂。如北京市反腐倡廉法制教育基地由北京市纪委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创办,北京市检察院负责承办,主要面向北京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基地自2006年9月成立至今,已经先后接待参观人员超过1.5万人次,使观众深受震撼,成为首都反腐倡廉教育的一个重要阵地。三是鼓励和引导具备干部教育培训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四是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如北京市委组织部已同美国哈佛大学等世界顶尖名校开展境外培训合作。
在管理学中有一个著名理论叫“鲶鱼效应”,高校等四类培训机构参与干部教育,也好像进入沙丁鱼群中的“鲶鱼”,打破了原有党校、行政学院一统天下的局面,其目的是建立激发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活力的竞争择优机制,择优确定培训项目承担者,确保培训机构公平参与、规范运作、能进能出。从长远看,有利于建立开放竞争、优势互补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但不可否认对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理念、教学管理、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客观形势逼着我们必须通过创新之举改革和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免在竞争中被边缘化和淘汰出局。
其二,如何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按照《纲要》的要求,目前一些地方与单位已开始进行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如从2009年起,北京市每年都举办一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对学员进行免职脱岗培训,学制一年。迄今已举办了三期,共培训学员67人。第一、二期学员已经毕业,第三期目前正在校学习。
建立领导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制度解决了学员到党校学习的三个矛盾:一是彻底解决了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参训干部一律免去现职,除档案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和保障工资医疗等待遇,其他关系转入市委党校管理,与原来岗位和工作完全“脱钩”,工作就是学习,彻底解决了工学矛盾。二是创新了培训管理工作。对研修班实行全程项目制管理,建立和强化考学制度,由专家学者、领导和市委组织部各干部处的处长组成考核小组,建立学员学习成果评审考核办法,创新人人编写案例等考核模式。三是促进干部培训与使用有机结合。市委组织部领导和各干部处的处长全程参与研修班重要教学环节和考学等活动,使培训成为直接、深入、全面考察干部的重要平台。初步形成了学前免职脱岗、学后交流使用的全新制度安排,学员原则上不回原单位安排,前两期毕业的41名学员中交流使用的有38名,占总数的93%。保证干部培训与培养使用年轻干部更加紧密结合,前两期毕业41名学员中,从正局级提拔到副部级1位,由副局级提拔到正局级6位,参加学习的15位45岁以下学员绝大多数被安排到更加重要的岗位使用,研修班成为培养储备领导人才的“蓄水池”。目前除北京市委党校外,北京市西城区委党校、丰台区委党校、市公安局党校等也举办了领导干部免职脱岗培训班。
由于免职脱岗培训是先免职,后培训,一些党员干部对这种全新的培训模式还需要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有的学员被免职后,由于对组织培训的意图模糊,对毕业后的前途有所担心,影响了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因此实行领导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如何创新对学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就十分重要。此外,还有专家提出不同看法,认为免职脱岗培训对象应该是有发展前途、有培养价值、年龄相对较轻的领导干部。干部培训还是应以短期为主,长期培训一定要慎重,不宜作为普遍做法来推广。领导干部主要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是一个普遍规律。如果先脱岗、培训、再在岗,算上培训费和领导干部的工资,财政成本和培训成本都比较高。除了考虑成本问题,还要研究培训模式和方法的问题,不能为培训而培训。上述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权衡利弊,深入研究和思考,把领导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工作做得更好。
其三,如何优化整合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精减重组市(地)属区级党校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县级党校?《纲要》规定,按照少而精、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推进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优化整合,不断提升其专业化水平。市(地)属区级党校(行政学院)和不具备办学条件的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可以精减重组,其培训任务由相应市(地)级党校(行政学院)承担。
目前这两项改革在实际工作中进展并不理想。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在机构设置上喜欢做加法不愿做减法。一般来说,地方党委、政府在机构设置上往往与上级相对应。二是为了平衡人事安排,安抚照顾干部的需要。不可否认,利益调整是每一项改革推进的拦路虎,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官本位意识相对较深的社会里,长期干部“只能上不能下”的格局,注定了这项改革的艰难。目前处级、副处级,科级、副科级干部较多。如何安置他们且不会给机构改革造成阻力,这些都需要新的思路和办法来解决。《纲要》要求到 2015年,基本完成市(地)、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体制改革任务,对于全国干教系统来说完成这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其四,如何建设好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纲要》提出,适应现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新形势,加强网络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干部网络培训管理,更好地满足干部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目前各地拥有的干部教育网有的隶属党校、有的隶属行政学院、还有组织部直接管理的,呈现出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现象。既造成重复建设和财政资金的浪费,又不利于整合资源,形成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的合力。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各家拥有的网络课程,无论在品种、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远不能满足广大干部的需求。《纲要》明确要求,“整合现有网络培训资源,建立开放、兼容、共享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到201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规范高效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按照这个时间表,剩下的工作时间已经不多,迫切需要在观念和办法上有大的突破。
最后强调的是,以创新之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既不能左顾右盼,畏葸不前,也不能心血来潮,靠拍脑袋决策。创新确实不容易,所以人们总是要在创新前面加上“积极”、“勇于”、“大胆”之类的形容词。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勇于创新,首先要有对党的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工作激情,甘愿为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目标的实现呕心沥血,辛勤工作。同时在创新中还要有讲究求实、严谨的科学精神。在改革方案出台前先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只有在发扬民主基础上的科学决策,才能得到各方面认同和响应,少走弯路。
(作者系北京市委党校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