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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杭州市委、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
关于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意见
杭团联〔2010〕27号
各区、县(市)团委、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各区、县(市)支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帮助青年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引导广大青年发挥自身知识、技能等方面的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根据省浙江团委和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分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共青团杭州市委与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决定联合开展扶持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1.以自主就业的城乡青年为服务对象,探索灵活便捷的信贷资金支持模式,培养青年人才,培育更多中小企业。
2.探索建立各区、县(市)邮政储蓄银行机构与团组织、相关政府部门以及社会机构的合作模式,建立服务青年创业的长效机制。
3.以项目实施为切入点,强化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与创业青年的联系,促进青年的社会贡献能力建设。
二、工作原则
1.优势互补,尊重规律。坚持“市场化运作、团组织协助推动、银行独立自主审贷”的原则。在尊重金融信贷规律、尊重银行经营自主权,符合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贷款产品制度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则运作,充分发挥团组织的组织优势、动员优势和邮储银行的网络优势、融资优势,实现互惠互利,优势集成。
2.积极稳妥,广泛开展。构建邮储银行杭州市各区、县(市)支行与团组织的联系、合作机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管理和发放
以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好借好还”小额贷款产品为主,结合各支行机构实际进行灵活拓展。符合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小额存贷质押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产品有关条件的,可拓展到相关产品线。
(一)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管理
1.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生活消费。2.授信方式:根据贷款的不同种类,采用不同的授信方式。
3.贷款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采用保证、联保、抵押、质押等方式。4.贷款利率: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相关业务制度,按支行机构的具体授权确定。
5.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创业领域、信用状况等综合因素来确定,单笔额度最高10万元。
6.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贷款用途、还款能力,按相关业务制度确定。
(二)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发放
1.发放对象: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在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信贷营业机构服务覆盖范围内、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青年。
2.申请、初审和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因生产经营而需要贷款的,可向所在街道(乡镇)团委提出办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申请。街道(乡镇)团委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生产经营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及时向当地邮储银行信贷营业机构推荐初审合格者。
3.调查、审查和审批:邮储银行信贷营业机构接到街道(乡镇)团委盖章确认的推荐名单后,应及时落实信贷人员进行调查,并按贷款程序对申请进行后续处理。4.贷款发放:当地邮储银行信贷营业机构根据调查、审查和审批的情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同意贷款的青年经营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发放贷款,并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跟踪贷款项目的经营,严格控制贷款风险。贷款到期后,申请人应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归还贷款。授信到期后,借款人仍有资金需求的,可按程序重新提出申请。
5.反馈信息:邮储银行要及时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的发放情况反馈给街道(乡镇)团委,并每月一次将贷款的授信额度、成功发放笔数、金额和逾期情况等信息报区、县(市)团委备案。对经调查不符合贷款条件或不能全额满足青年经营资金需求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街道(乡镇)团委。
四、风险补偿和激励约束机制
1.风险补偿机制。按照邮储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联合各级团组织积极争取以政府资金、社会资金支持等方式,共同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和代偿机制,提高青年小额贷款项目的风险抵御能力。
2.激励约束机制。
(1)对诚实守信、按时偿还贷款和通过贷款扩大生产、解决就业成绩突出的借款人,邮储银行机构与团组织共同予以奖励,联合评定“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诚信户”、“青年小额贷款创业成功者”,采取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优先获得贷款等激励措施。
(2)对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合作有力、推行效果显著、信贷资产质量优良的邮储银行机构和团组织,由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和共青团杭州市委联合予以表彰。
(3)对团组织推荐的自主就(创)业青年小额贷款逾期贷款率超过3%或不良贷款率超过1%的区、县(市)支行,邮储银行停止受理团组织推荐客户。
五、项目职责
1.制定优惠条件。邮储银行各机构与团组织共同研究确定本地贷款优惠条件。对团组织推荐的申请人,邮储银行应优先处理,加快审批流程,小额贷款自贷款受理日起,尽量在3个工作日内放款。对符合个人商务贷款授信条件的,提供循环额度,为其融资提供便利。
2.独立、科学地审批贷款。邮储银行各机构应严格按照现行行内相关贷款业务制度进行贷款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不放松审查要求、减少贷后检查频次。
3.建立内部激励机制。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要建立对所属机构实施项目的内部考核机构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将团组织意见列入考察范围。
4.提供业务指导。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各机构对团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和信贷业务知识培训,在团组织开展工作过程中给予及时指导,为双方合作打下良好基础。
六、项目组织
。邮1.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和团市委共同成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储银行一级支行和二级支行和各区、县(市)团委建立相应的项目运行体系。
2.邮储银行与团组织以开通互联网、社会热线等方式,共同建立银行、团组织、申贷青年快速对接的社会窗口。加强人才和项目的数据库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动态管理。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科学实施。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本项目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结合实际,科学论证,制定便捷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创新思路拓展双方合作形式,开发面向青年的多样化服务内容,务实实效。
2.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邮储银行各机构和各级团组织要保持有效的沟通机制,保证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确定各自职责分工,保证项目实施进度。
注重管控。邮储银行各机构和各级团组织要在政策上积极支持,3.加强领导,在宏观层面上加强指导,在微观层面上注重管控。
共青团杭州市委
邮政储蓄银行浙江省杭州市分行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