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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枣庄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适应新的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更是为了全面推行评审工作的需要,依据《阜阳市教育系统推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镇中心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评审工作的原则和要求,积极参与,公平竞争,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以求真务实和科学发展观的态度为指南,全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努力创造一个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成立推荐评审工作小组 组 长:童金海
副组长:刘伟、吕维鼎 史文同 马栋良
成 员: 李飞、张涛、张超、纪朝广、张占伟、马玉操、牛永毅、牛晓娟、赵继波、刘香、李学举、来永华、刘天水、牛昆鹏、马奇、张建伟
(三)、明确评审细则(1)政治思想方面: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②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③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2)学历资历方面: ①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②具有参与评审的合格学历(学历高者适当优先)。③必须面对一线在岗教师(教龄长的教师适当优先)。(3)能力方面:
①出勤情况:由学校提供原始依据并经校长签字核实,出勤率达99%以上。②教案编写:真实完整的详案,具有课改的新思想,新理念,不得抄袭专家教案。③作业批改:作业布置适量,批改及时,记录真实详细,评语贴切,有针对性。
④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师每学期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课标指导下的教学任务。学生及格率、优秀率均达到评估标准。
⑤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情况:除教学工作外,教师还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工作成绩和效果以学校考评为准。
⑥师德师风建设:教师要严格遵守“阜阳市教师十不准”,严格执行《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⑦公开听课:考评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组对受评的教师进行听课、评课,最后进行综合打分。受评依据分数高低进行划线。(附: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枣庄镇中心学校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量化打分细则
一、政治思想方面:(30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及党在新时期的一系列的路线、方针政策(出具学习笔记及学习心得)。(10分)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10分)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团结协作,教风端正。(以本校校长出具证明为依据)(10分)
二、学历资历方面: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5分)
2、具有相应的合格学历(5分)。
3、任现职每超1年加2分。
4、教龄每周年加2分。
5、凡参加评审的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校长加10分,副校长加5分,主任加5分,副主任加4分,班主任4分。
三、教育教学方面:
1、参评者出满勤加10分,旷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学校提供评前两学期的出勤原始依据)
2、教案编写(10分)真实完整、实用,具有课改新思想、新理念。[每缺一项酌情扣分,要求是参评者评前两学期的教(含评时当年学期教案)]
3、获奖论文:
①获省级加10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 分; ②获区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4分、3分、2分;(说明:近五年来,同一活动、同一年份只取最高的一项)
③在教育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加8分,省级加6分,市级加4分,区级加2分。(要求:论文的字数必须在2000字以上,并提供获奖原件依据)(说明:同一活动,同一年份只取最高的一项)
4、近五年来,获先进个人的:省级加15分,市级加10分,区级加5分,镇级加3分(五年内同一级别不累加)。
5、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加5分。(不重复累加)
6、近五年来,在镇开展的业务活动中,获奖一次加1分。
7、近五年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市级加12分,区级加8分。
8、近五年来,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市级加10分,区级加5分(五年内同一级别不累加)。
9、近五年来,评教评学,省级加20分,市级 10分 ;区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10、校本教研(10分)
按教研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具体依据:听课记录,仅限本学年度)
11、班主任工作等材料(工作总结、工作实录,仅限本学年度)。(5分)
12、镇内质量监测小学取科前六名(第一名加12分;第二名加10分;第三名加8分;第四名加6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2分),中学取学科前三名(第一名12分,第二名10分,第三名8分)(仅限本学年度)。
13、镇内到薄弱学校支教一年的教师加10分,在薄弱学校任教的教师加10分。(仅限于李寨小学、宁桥小学)
14、上年度教师业务考试优秀加5分。
四、纪律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违反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的规定。
2、受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未撤销的。
3、上学年度教案不完整的。
4、当年累计不在岗超过一个月的。
5、在上年度区教师业务考试成绩良好以下的。
6、缺少职评九项材料之一的。
7、枣庄中心校、王庄中学、枣庄小学的一线教师,不参加支教的不予参评中级以上职称。
8、考评分值达不到65分的。
五、本方案解释权在枣庄中心校。
枣庄镇中心学校
201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