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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审德育暨班主任工作优秀论文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学会、各地州(市)教育学会,各中小学会员单位:
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过程中,我区广大德育工作者结合学校实际,深入开展中小学德育研究,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有很好的德育理念。为繁荣我区中小学德育学术交流,提高中小学教师德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自治区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会决定开展德育暨班主任工作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范围及要求
德育工作方法途径、管理评价措施,班、团、队活动方案,教书育人心得体会,教育案例,德育队伍及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学科教学德育渗透,课改中的德育新理念,学校、家庭、社会共育经验,德育课题研究成果,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等。
论文以纸质形式或电子邮件报送,纸质论文A4纸一式三份;德育(主题班队会)活动课报送光盘一件。
中小学班主任、团队干部、学科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可报送。
抄袭、网上下载、观点错误的论文成果,不予评审。
二.评审奖励办法
聘请有影响的德育专家评审。由自治区教育学会颁发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部分一等奖优秀成果入编即将出版的《新疆中小学德育优秀成果集》,或推荐《新疆中小学教学》杂志发表,或申报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会评奖。
三.收费
根据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复收费标准,论文每件收评审费60元,录制光盘每件收评审费80元。
四.时间要求
报送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
地址:乌市新民路348号 新疆教科所 邮编:830092
联系人:刘国印 *** 09912671562(办)
邮箱: LGY***@126.com
新疆教育学会中小学德育研究会
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