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新旧对照存在问题_煤矿安全规程新旧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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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对照存在问题(共47条)

第一篇 总则(共3条)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问题: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不符合要求。

责任人:徐长斌

整改时间:10天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问题:无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责任人:李凤勤 李占义 整改时间:5天

第十三条 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问题: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无整改到位。责任人:韩松义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二编 地质保障(共3条)

第二十二条 无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问题:无整改到位。责任人:郭银录 整改时间:3天

第二十五条 井筒设计前无施工井筒检查孔;

问题:无法整改。

第二十六条 井巷揭煤前无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无法整改。

第三编

井工煤矿 第一章

矿井建设(不存在)第二章

开采(共4条)

第九十条 运输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距离应能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米。

问题:无整改到位。责任人:秦同伟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九十一条 两个躲避硐的距离不得超过40米,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米。

问题:无整改到位。责任人:秦同伟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一百一十五条 严禁单体柱放顶煤开采。问题:个别地点仍在使用单体柱。责任人:秦同伟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一百一十九条 采煤机、掘进机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

问题:无法整改。

第三章 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共2条)

第一百六十一条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问题:无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责任人:郭银录 整改时间:5天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瓦斯超限达到停电值时,班组长、瓦检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问题:无相关制度 责任人:王营超 整改时间:3天

第四章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

第五章 冲击地压防治(无冲击低压危险)

第六章 防灭火(2条)

第二百五十六条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车辆。

问题:三采区无消防材料库。责任人:王怀朋 整改时间:一个月

第二百七十四条 矿井必须制定防止采空区自然发火的封闭及管理专项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并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且建立台账。

问题:无法整改。

第七章 防治水(共4条)

第二百九十条 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缺少。问题:无法整改

第三百一十八条 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采用钻探方法。采用物探等间接探水方法取得的成果不能单独作为采掘工程施工的依据。井下探放水应当采用专用钻机,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探放水前应编制探放水设计,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结束后,应当提交探放水总结报告存档备查。

问题:无专职探放水队伍和探放水总结报告。

第三百一十九条

无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15021);

问题:无整改到位。责任人:王怀朋 整改时间:7天

第三百十一二条 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无设置控制闸门; 问题:无法整改。

第八章 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无)第九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共12条)

第三百七十四条 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主要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五)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下运时,应当装设软制动装置且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九)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应当设防护栏及警示牌。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当设过桥。

问题:

1、主斜井运输巷道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没有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

2、主斜井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无装设制动装置;八上山运输巷使用的带式输送机无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3、井下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驱动滚筒和改向滚筒处,无设警示牌。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三百八十三条 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7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1.0m。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

(四)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六)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应当有断轴保护措施。

减速器应当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沿线应当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各上下人地点应当设置信号通信装置。

(七)倾斜巷道中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提升系统同巷布置时,必须设置电气闭锁,2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

问题:

1、副斜井一部架空乘人装置吊椅中心至部分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小于0.7m。

2、副斜井二部架空乘人装置无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

3、副斜井一、二部架空乘人装置无装设打滑、防脱绳保护。

4、无断轴保护措施。

5、副斜井一、二部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油温检测装置无接,沿线无设置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

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三百八十八条 倾斜井巷使用提升机或者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轨道防滑措施。问题:无轨道防滑措施。责任人:王怀朋 整改时间:5天

第三百八十九条 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四)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问题:在坡道上停放车辆时没有可靠的制动器或者阻车器将车辆稳住。

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1个月

第三百九十五条

(二)井口、井底和中间运输巷都应设置摇台或锁罐装置,并与罐笼停止位置、阻车器和提升信号系统联锁:罐笼未到位,放不下摇台或锁罐装置,打不开阻车器;摇台或锁罐装置未抬起,阻车器未关闭,发不出开车信号。

问题:本矿立井没有安装摇台和锁罐装置。

第四百一十一条 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当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采取防腐措施。摩擦提升钢丝绳的摩擦传动段应当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

问题:副斜井一、二部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无涂、浸专用的钢丝绳增摩脂。

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10天

第十章 电气(共5条)

第四百三十八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

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配电装置。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问题:

1、井下一号泵房为单回路供电,井下三号泵房二回路线路上分有其它负荷。

2、我矿地面安全监控中心一回路引自王窑村民用线路,二回路线路非专用线路,分接有其它负荷。

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四百六十一条 地面固定式架空高压电力线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四)架空线路、杆塔或者线杆上应当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

问题:我矿部分高压架空线路、杆塔或者线杆上没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以及安全警示等标志。

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一个月

第四百六十二条 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确需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中敷设电力电缆时,应当有可靠的保护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问题:

1、我矿井下13、15、17采区总回风巷敷设有电力电缆。

2、在主斜井进风巷中敷设电力电缆未制定可靠的保护措施。责任人:李宗敏 整改时间:10天

第十一章 监控与通信(共4条)

第四百八十九条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主干线缆应分设两条,从不同的井筒或一个井筒保持一定间距的不同位置进入井下。

监控网络应当通过网络安全设备与其他网络互通互联。问题:

1、无用光缆传输。

2、没有与其他网络联通。责任人:王营超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四百九十一条 改接或拆除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问题:无安全技术措施。责任人:王营超

整改时间:5天

第四百九十二条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调校、测试,每月至少1次。

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气样在设备设置地点调校、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仪器维修室调校,每15天至少1次。甲烷电闭锁、风电闭锁和故障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会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调校1次。

问题:现按照标准和规程每7天调校一次。暂时先按照AQ1025-2007标准执行,第五百零一条 井下以下设备必须设置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一)采煤机、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问题:掘进机无安装

责任人:王营超

整改时间:3天

第四篇 露天煤矿(不存在)

第五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共4条)

第六百四十四条 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消防防尘供水系统,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防尘用水水质悬浮物的含量不得超过30mg/L,粒径不大于0.3mm,水的pH值应当在6~9范围内,水的碳酸盐硬度不超过3mmol/L。

问题:无检测说明材料。责任人:贾书峰

整改时间:一个月

第六百四十七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喷雾流量应与机型相匹配。无水或喷雾装置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停机;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安装喷雾装置,降柱、移架或放煤时同步喷雾。破碎机必须安装防尘罩和喷雾装置或除尘器。

问题:,内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2MPa,外喷雾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无法整改。

第六百六十一条 氧化氮、一氧化碳、氨、二氧化硫至少每3个月监测1次,硫化氢至少每月监测1次。

问题: 氧化氮、氨、二氧化硫无检测,无法整改。

第六百六十二条 煤矿作业场所存在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时,应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的浓度。在采用通风措施无法达到作业环境标准时,应采用集中抽取净化、化学吸收等措施降低硫化氢、二氧化硫的浓度。

问题:我矿不存在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无法整改。

第六篇 应急救援(共4条)

第六百七十三条 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问题:无开展有效性评估。责任人:郭银录 整改时间:一个月

第六百七十八条 井工煤矿应当向矿山救护队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通风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提供的上述图纸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且至少每季度为救护队更新一次。

问题:无及时更新。责任人:秦铁军

整改时间:一个月

第七百条 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救援车辆和设施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保持战备和完好状态。技术装备不得露天存放,救援车辆必须专车专用。

问题:无配备专用救援车辆 责任人:韩松义

整改时间:2016年底

第七百零一条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灾害特点,结合所在区域实际情况,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由主要负责人审批。重点加强潜水电泵及配套管线、救援钻机及其配套设备、快速掘进与支护设备、应急通信装备等的储备。

问题:无救援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责任人:吴松立 整改时间: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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