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最新精神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最新精神
一、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主要变化点
1、审批制改申报制
新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第五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老文件是使用审批,现在改成申报了。不过还是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报。由于名义上取消了审批,原来自行计算扣除的改叫“清单申报”,原来需要审批的改叫“专项申报”。
2、资产损失范围扩大了,体现了国税办函(2010)535号精神。
新文件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不再强调与收入有关,也就是说未使用的资产、不产生应税收入的资产发生的损失也可以扣除了。在资产定义的列举中也多了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无形资产三种。
3、降低了坏账损失扣除门槛
新文件规定,“第二十三条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 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这比原来的“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三年以上的,并能认定三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可以认定为损失。”的规定,明显降低了要求。
4、实际资产损失与法定资产损失的概念性界定
不是所有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都是法定可以扣除的资产损失。新《办法》明确,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是企业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资产损失。法定资产损失强调实际发生或未实际发生但符合办法限定的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可以在税前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实际资产损失由企业负责举证,企业法定资产损失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5、增加以前年度未报损的处理规定
新《办法》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做专项说明进行专项申报扣除。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特殊原因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6、增加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资料要求 新《办法》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资产损失年度确定及追补确认的相关规定 1)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年度的规定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企业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2)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追补确认的规定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25号公告”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3)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
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
4)专项资产损失延期申报的规定
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
※ 我们要做的准备
一、明确本年度申报的资产损失项目和金额
明确2011年度需要在税前申报的资产损失,包括2011年度实际发生的和在5年期追溯范围内的损失。各分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需对各公司已经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做一个梳理,哪些是证据资料齐全,有望在在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清申报并获得税务机关确认的,同时要积极准备资料。
二、向税务机关准备延期申报申请
对不能及时在2011年度申报的资产损失,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请申报。
因为此新《办法》在2011年度4月份发布,2011年度是第一个执行此新办法的年度,对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税务部门可以追补确认。2011年度以后,则应按实际发生年度申报,2012年度要追补确认以前年度的资产损失是否会以税务部门确认的《延期申报申请》为要件,还不得而知,请大家做好准备。
三、做好沟通工作
积极向税务机关和有合作关系的中介机构咨询具体内容,做好事前沟通。
附件:
1、国税发211(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
2、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清单申报)
3、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报表(专项申报)
4、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报送资料清单
5、税务师事务所资产损失鉴证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部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