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资金绩效管理评价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
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村级集体资金使用评价体系,提高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各级农经管理部门和村级组织根据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的经济性、效益性、效率性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包括国家有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村内民主议决方案及监管记录、会计核算资料、财务收支预决算报告等。
第四条
绩效评价的对象是村级集体资金,具体包括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村级一事一议资金、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上级财政到村专项补助资金、征地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纳入村级集体账面核算管理的资金。
第五条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包括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资金收支预算制定、资金组织筹集到位、资金投入使用过程控制与监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群众认知度和满意度等。
第六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周期。对跨年度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根据需要实行阶段性评价。
第七条
绩效评价分为综合评价和单项评价。综合绩效 评价主要是对村级组织集体资金收支管理及使用绩效进行全面、系统的考核与评价。单项评价主要是根椐各类项目资金来源、性质及项目建设管理要求,分项开展绩效评价。
第八条
镇(区)农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镇(区)绩效评价工作。村级组织应当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首先进行自我评价,向镇(区)农经管理部门提交绩效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镇(区)农经管理部门进行再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出改进村级集体资金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村级组织应当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 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评价结论及建议等内容
第十条 镇(区)农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镇(区)政府(管委会)可予以表扬或奖励。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镇(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公开。
第十二条 县业务主管部门分别于六月底、十二月底组织两次绩效评价实施工作检查。采取核实资料台账、审计财务账目、走访农户等方法进行。到村抽查面不少于30%。核 查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