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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
一、充分认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多党合作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是高层次代表性人士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的政治格局的保持、合作水平与层次,既取决于执政党的面貌,也取决于党外代表人士的整体素质。21世纪是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世纪,面对国内建设的改革攻坚和国际形势的风云变幻,只有建立一支关心、支持、拥护共产党领导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多党合作的政治局面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因此我们必须从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方面,从国内社会发展趋势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作用将会更加重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各个阶层、各个方面都能够完全纳入行政管理体系,党和政府与社会之间是直接整合的关系。伴随改革的深化和社会的转型,许多单位人成为流动的社会人,整个社会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行政干预越来越少,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在党委和政府间接整合社会力量的情况下,只有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党外代表人士牢牢抓住,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另一方面,从国际政治斗争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于抵制“西化”、“分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独联体一些国家先后发生了所谓的“颜色革命”,在很短时间内不费一枪一弹夺取、更换了政权。“颜色革命”爆发的原因,从根本上讲固然有这些国家自身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根源,但国外势力不惜重金收买、培植“代表人士”发动群众反对政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的历史和现状与这些国家有很大不同,但在国际政治斗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党外人士成长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日趋多样化,只有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才能确保他们更好地与共产党合作共事。
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现状及特点
从党外人士自身的层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视野开阔,思维活跃,但政治素质显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民主气氛空前浓厚,党外代表人士不仅有较多的机会接触外来的新思想、新观念,而且能在越来越公平、合理的社会环境中互相竞争、人尽其才。因而他们的思维比较活跃,不乏敏锐的分析判断新事物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工作热情高涨;同时具有盼望国富民强的社会责任感,更保持着对新事物孜孜不倦的探索追求。但是,一些党外代表性人士,由于缺乏与我们党长期合作共事的经验,没有经历过重大政治斗争的考验,对于统一战线和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理解得不够深、不够透,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复杂环境中,容易受到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的影响,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二)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较高,但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就XX县党外人士整体而言,具有中高级职称和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人员较多,他们在各自领域大都颇有建树,但是长期的业务工作和专业研究,使他们对自己承担的参政议政、传达社情民意的责任有所放松,主动接触社会不够。与老一辈相比,他们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稍显不足,有的甚至只是个政治“花瓶”。
(三)代表性更为广泛,但“旗帜性”人士相对缺乏。新时期新阶段,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党外知识分子的扩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剧增,使得党外人士与过去相比,范围在不断扩大,数量在成倍增长,涉及的社会层面也越来越广,他们的思想意识、政治理念、竞争意识更强,为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产生提供了可靠保证。但是,随着老一代党外代表人士的淡出,由于种种原因,我县新一代的党外代表人士还没有大批成长起来,在一些领域中明显缺乏“旗帜性”的党外代表人士,部分新产生的党外代表人士的个人知名度、社会影响力,难以与老一代相比,影响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
(四)政治上的要求更加强烈,但功利性倾向有所抬头。党外代表人士普遍拥护和肯定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他们对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大、政协的工作表现比过去更为积极。但是,知识分子传统的“君子不言利”、“重义轻利”观念,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发生了很大变化,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明显增强。也有一少部分党外人士,存在为自已披上政治外衣容易办事、容易升职的想法,尤其是一部分非公制经济人士热衷政治安排的目的带有功利性,考虑个人地位、个人利益的因素偏多。
从党外人士的选拔管理层面来看,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一些领导干部对党外人士安排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有的领导干部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看法,如“优秀的都入党了,没入党的不够优秀”,“非党干部就应姓„副‟,不能安排正职”,“有党外人士监督,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也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所以,很多党外代表人士特别是进入领导班子的党外干部都强烈要求入党,这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思想不稳定的重要原因。
(二)、党外人士管理机制还不完善。表面上党外人士的管理由各级统战部门负责,但事实上,但由于缺乏文件的硬性规定,约束力不够强。统战部门长期只能听其诉说衷肠,而无能力为其解决很多实际问题,时间一长,党外人士觉得统战部这个娘家无职无权,逐渐降低对统战部门的信任度和依靠度,这十分不利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
(三)、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才库储备不足。一是年轻干部总量不足,有些地方平时对年轻的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不够,选拔的党外代表人士年龄偏大;二是有行政工作经验的党外代表人士较少;三是一些党组织不注意做好党外干部入党的劝留工作,对确实优秀,符合入党条件但因工作需要留在党外的干部,也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统一战线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是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延续发展的必要保证,是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现实需要。我们不仅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认识问题,还必须以识才的慧眼、用才得气魄、爱才的感情、聚才的方法,把各类优秀的党外代表人士聚集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
(一)、严格标准,广泛选拔。新时期,党外代表人士的产生机制、所处的社会背景,都明显不同于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因此,在工作方式、方法以及物色判断标准上都应有别于过去。首先,要明确党外代表人士的标准。应从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四个方面来要求和衡量,同时党外代表人士还应具备社会影响大、人格形象好、奉献精神强的特点。其次,要开阔视野选人。要突破部门、行业、所有制等限制,实现人才选拔的宽领域、广覆盖。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批既有动态性又有相对稳定性的多方面、多层次,具有梯次年龄结构的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在物色确定党外代表人士人选时,不能简单地为物色而物色,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建立起必要的考察制度,按照标准,严格把关。要坚持科学评价,完善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评价体系,综合运用单位推荐、民主评议、群众测评等方式,以评价的科学性保证人选的高质量。
(二)、加强培养,提高素质。党外代表人士作为统战工作的对象,不再仅仅具有原先意义上业务骨干、管理干部、爱国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单纯的社会角色,他们还要作为某一层面社会群体的代表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应该具备较强的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能力。因此应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水平。要把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使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更具权威性,规范性。首先要狠抓基础理论培训。要加强与组织部、人事部门和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及大专院校的联系,每年有计划地选送一些优秀的党外人士去学习深造。对党外人士的培训,必须突出政治引导,帮助他们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其政治理论和思想修养。其次要多为党外人士提供参与社会活动、知情出力的机会。要创造条件,有意识地安排党外代表人士参加一些社会性活动,或做一定的政治、实职安排,积极为他们铺台阶、搭舞台、压担子,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加强锻炼,尽快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增强政治和社会活动能力。
(三)、大胆使用,合理安排。适时地发现优秀人才并进行安排使用,是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关键,有培养无使用,必将造成党外代表人士积极性的消退。要建立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实现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双方联合制定规划、联合进行部署、联合进行推荐、联合组织考察、联合督促检查,做到在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推荐、使用上目标同设、人选共选、责任共担,真正形成合力。在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上,要正确处理党外代表人士的先进性与代表性的统一,既要从党的事业大局出发,正确看待党外代表人士的先进性,不降格以求,又要充分考虑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不求全责备。对长期在业务技术、教学科研岗位工作的党外代表人士,在使用上可走先政治安排,后实职安排的路子,使他们先在人大、政协组织中获取一定的社会活动经验和参政议政能力,以便将来一旦走上行政领导岗位,就能较快适应领导角色,较快成熟起来。对那些已进行实职安排的党外干部,要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积极支持,生活上热情关心,真正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能够各显其才,各尽其能。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通报制度、民主协商制度和特约“四员”聘任制度等,不断扩大党外人士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发挥他们的“专家”、“智囊”优势,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四)、密切联系,周到服务。要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就要加强与他们的联系沟通,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古人云:“唯有深交才能言重”,与党外人士交朋友,有利于创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使党的方针政策如春雨润土般深入人心。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通过座谈会、谈心会、走访等形式,经常与他们交心谈心,从感情上拉近距离,进而取得政治上的认同。统战部门要建立重点党外人士定期走访制度,包括节日慰问,伤病探望等,这种形式,宽松亲切,“润物细无声”,常常一次走访胜过多场会议的说教。在与党外人士的沟通联系中,除了做好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更重要的是树立服务意识,对党外代表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推动和促进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党外人士中得到落实。
(五)、规范管理,注重监督。当前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中,人们关注较多的是如何培养和使用,对管理和监督,尤其是监督上讲得不多,这样的情形,将不利于党外代表人士的健康成长。因此,我们应在抓好党外代表人士安排使用的同时,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统战部门和组织部门要肩负起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监督责任,主动与纪检、监察、司法、信访等部门和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工作单位进行沟通联系,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管理监督体系。要健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考察、评价、监督和激励机制,运用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党外代表人士的德、能、勤、绩、廉状况,着重掌握他们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于存在问题的党外代表人士,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切实保证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