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选址意见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土地部门核发的。
选址意见书是代表初步的规划选址意见,即同意选址。按照《城乡规划法》,只有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需要核发选址意见书,其他不需要。这个是最先要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会注明规划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位置,以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平面布置。这个是第二步。
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直白的说,就是证明这块地是你的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核发的目的: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城市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
法律后果: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商即使取得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的,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无效。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
1、用地书面申请;
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
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
4、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文件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项目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项目,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项目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项目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项目,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项目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项目,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项目,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项目有五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项目有三种收费项目,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审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项目或公建项目,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项目,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b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一般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类(承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总图复印件1份。
3、有关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4、如有土地使用证须保送土地使用证全套复印件1份,并附土地界址坐标
(测量成果)复印件1份。
5、填报《柳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6、规划定点成果图5份(须绘制于1:1000或1:2000实测地形图上,且包含城市规划道路等要素,并附界址坐标面积表)。
7、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我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规划局窗口电话: 2625951
二、由市政府组织公开交易获得建设项目土地类(承诺办理时间: 5个工
作日)
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的同时,准备好以下材料送到办证大厅规划局窗口: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柳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含附图和测量成果)复印件1份。
3、土地公开交易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4、填报《柳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此类建设项目可同时办理市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持该立项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办证大厅规划局窗口,我局在承诺办理时间内核发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我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
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规划局窗口电话: 2625951
三、企业改制类(承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套复印件1份。
3、单位土地界址坐标1份(如果没有请带上土地证原件到市国土局查询)。
4、企业改制批文复印件1份(商控、工控等批文或城区政府文件)。
5、填报《柳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6、如单位做有规划总平面图的,请一并提供其复印件1份。
7、如单位有95年后建成的建筑,需实测该建筑角点坐标。
8、如用地内有与土地用途不一致的建筑等要进行分割的,需提供该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附图)或房产证复印件1份。
9、如申请单位名称与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单位名称有变更的),需要提供单位名称变更的工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0、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我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补办用地类(承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国土局土地详查(补办)通知单原件。
3、界址坐标或测量成果。
4、市国土局进行地籍调查后确认的红线图复印件1份。
5、填报《柳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6、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我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法院处置类(承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如果申请单位要在处置的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按一般建设项目申报程序(选址—>立项—>审规划总平面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用地手续。如果申请单位承诺在处置的用地范围内不再新增建设,保持原状使用的应准备好以下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建设地点、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全套复印件1份。
3、单位土地界址坐标(测量成果)1份(如果没有请带上土地证原件到市国土局查询)。
4、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就处置土地的有关意见(函件)的复印件1份。
5、法院裁决书等裁定材料及处置成交确认书复印件1份。
6、单位承诺书。
7、填报《柳州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其他相关材料
9、所有复印件请备原件给我局核对,且所有复印件请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本
单位公章。
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承诺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凭须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单和所附红线图(一份)原件,到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规划局窗口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协办单》到市国土资源局(立新路49号)签署意见后备齐以下材料办理延期手续:
1、申请报告1份(内容包括过期原因、申请理由、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证号、用地规模、办理事项等)。
2、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批单原件和所附红线图原件
1份。
3、填报《柳州市城市规划局建设项目延期审批表》。
4、国土部门签署意见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协办单》原件。
答: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证》。
以协议出让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之前,向市规划主管部
门或其派出机构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按照相应的城市规划,审定建设用地的相关规划设计指标,提出城市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90日内,未能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到规划局申请,提交以下资料: 申请表 地形图 总平
立项批文
土地出让合同根据土地使用权不同分为两类 1.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位申请,《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修建性详细规划。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发改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
两者不同的地方就是划拨要选址意见书,出让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