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系课程规划委员会组织章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
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課程規劃委員會組織章程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第五條
第六條 94.9.14系務會議通過96.1.16系務會議修定通過 依據南台科技大學課程規劃實施辦法及視覺傳達設計系組織章程之規定設立「南台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課程規劃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本會成員由系主任、教師代表6人、產業界專業人士2人、學生代表1人組成,各委員之任期均為一年。本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系主任為會議召集人兼主席,會議必須二分之一以上之委員出席始可開會,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可決議。本會執掌事項如下:
一、研議有關本系課程架構。
二、研議有關本系課程標準訂定及修改等事項。
三、研議有關本系課程大綱訂定及修改等事項。
四、研議有關本系非課程標準所列選修課開設等事項。
五、審議其他課程有關之事宜。本會校內委員為無給職;產業界課程委員如出席會議時,得依照學校規定支付相關費用。本章程經系務會議通過,送院務會議審核,並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
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