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考核_区财政局考核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9:13:3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财政考核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区财政局考核”。

下化乡财政所

乡镇财政所绩效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乡镇财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全面深入推进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对象。本乡镇财政所。

第三条 考评内容。主要考评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内部管理五个方面。

第四条 考评方式。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考评,每年一次,采取乡镇自查、考评与市财政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 考评原则。坚持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管理服务水平为标准,以细化量化考核为基础,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第六条 根据乡镇财政所的职能定位,全面考核、突出重点、逐条量化,将考评内容细化,采取100分制。

第二章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第七条 组织机构(10分)

1、按照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的要求,设置乡镇财政所(1分)。

2、乡镇财政所为事业建制,实行财政部门垂直管理体制(3分)。

3、乡镇财政工作由市乡镇财政管理股归口管理(2分)。

4、按照与乡镇规模、与其承担的职能相匹配原则,在人口或财政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乡镇,可设置乡镇财政(2分)。

5、乡镇财政机构要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根据承担的职能和工作需要,至少应当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20分)。

第八条 队伍建设(10分)

1、对乡镇财政所工作岗位进行合理划分,设所长、副所长、预算管理员、惠民资金管理员、票据管理员、综合会计等岗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30分)。

2、乡镇财政所要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用人标准和程序,加强干部管理,加大交流力度(20分)。

3、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按计划、分类别、分层次,精心开展各类培训,逐步建立具有财政特色、富有生机与活力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一至二期乡镇财政人员培训班(30分)。

4、加强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财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乡镇财政人员的大局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和责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勤政为民的本领(20分)。

第九条 业务工作(600分)

一、收入管理(40分)

1、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协助征收“窗口”加强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按时完成年度契税、耕地占用税任务;加强与国、地税部门联系,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20分)。

2、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开通非税信息系统拨号专线,安装并正确使用系统执收软件,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集中收费、票据统管、票款同行”(20分)。

二、支出管理(40分)

1、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乡镇财政支出范围、支出标准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乡镇会议费、招待费、小汽车使用费等一般性支出,做到支出真实、合规、合理、合法(20分)。

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采购程序,确保政府采购公开、透明。(20分)。

三、预算管理(80分)

1、按照现行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乡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分)。

2、在规定时间内与财政做好年终对账和结算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按时完成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工作(20分)。

3、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掌握乡镇财政供给人员变动情况,按时报送财政供养单位人员信息(20分)。

4、加强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积极消化原有债务,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20分)。

四、资金监管(100分)

1、依照国家法规政策,认真履行各项财政监管职能,对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安排以及通过其他部门下达的财政资金实行全程监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20分)。

2、按照“乡财县管”要求,加强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监管,按时向国库支付中心履行报账。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账薄,做到账目清晰、处理及时、票据合规、资料完整(20分)。

3、在项目资金监管上,实行以项目公示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报账制、决算审计制、管护责任制、绩效评价制和责任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十制”管理,建立项目动态监督管理台账,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和国库集中支付,将资金直达项目施工单位或商品、劳务供应商,对项目申报、工程实施、竣工验收、资金报账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督(40分)。

4、实行农村“三资”(资产、资金、资源)代理服务,统一开设“村级资金专户”,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及村级组织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专户管理,分村核算,强化对村级财务的指导和监管(20分)。

五、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与发放(200分)

根据《安徽省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打卡发放工作考核办法》(财农村[2009]1135号),年终组织专项考评,按考评结果的2倍折算计入考评总分。

六、资产管理(20分)

建立健全乡镇国有资产台账和明细账,完善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报废核销、变卖等手续,定期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清理,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20分)。

七、票据管理(20分)

建立票据管理制度,完备票据领、用、销手续,做到领用发放有记录,结报缴销有手续,专柜保管、专人负责、填写规范、缴款及时(20分)。

八、其他工作(100分)

1、认真做好民生工程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耐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按时上报民生工程相关信息,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10分)。

2、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城镇)合作医疗参合资金的收缴、政策咨询及参合人员补卡等工作,加强对参合变动人员的监督管理(10分)。

3、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各项业务工作(10分)。

4、加强会计事务管理工作,认真宣传贯彻会计法规,做好各项会计基础工作(10分)。

5、按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要求,认真做好乡镇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备案、年检等工作(10分)。

6、按时上报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和年度工作总结,及时报送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的有关资料、材料(10分)。

7、按时参加财政部门召开的各项会议,及时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10分)。

8、定期召开财政所工作人员会议,全面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善于分析和总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推动工作开展,重大事项通过民主讨论决定(10分)。

9、加强政治思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微机操作等知识的学习,做到有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和专门学习笔记(10分)。

10、加强财政文书档案管理,做到制度完善、资料完整、保密安全、入档及时、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专柜保管(10分)。

第十条 基础设施(100分)

乡镇财政所()办公用房要满足履行各项职能的基本需要,设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网络服务器(微机)管理室、为民服务大厅(窗口)以及必要的配套用房等,使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60分)。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部门配置照相机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20分)。办公场所要设置美观规范的对外宣传栏或便民服务橱窗,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醒目处公示各类必要的公示内容(10分)。制定办公用房修缮和办公设备维护更新的日常管理制度,提高使用效率(10分)。

第十一条 内部管理(100分)

一、制度建设(20分)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学习、考勤、信访、接待、文书处理、岗位责任、票据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公物管理、网络管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AB岗位、责任追究、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末位警示、安全保卫等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20分)。

二、文明创建(20分)

扎实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制定翔实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极争创文明单位和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10分)。制度健全,资料齐全,档案规范,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率先垂范(5分)。加强财政所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做到办公环境优美,卫生清洁,定期维护(5分)。

三、作风建设(20分)

加强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党风、学风和领导作风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牢固树立为民理财理念,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20分)。

四、效能建设(20分)

扎实开展能力建设力活动,制定方案,明确内容,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切实增强财政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谋划能力、执行能力和自律能力(10分)。主动接受所在地县、乡镇人大代表和义务监督员的监督,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广泛吸纳意见和建议,认真及时加以整改(5分)。效能建设各项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效果明显(5分)。

五、廉政建设(20分)

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理财,依法办事(10分)。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不接受宴请,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不贪污挪用公款,不用公款请客送礼(10分)。

第三章 加、减分值确定

第十二条 信息调研。信息和调研文章被级以上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采用的,每条县级加5分,市级加10分,省级加20分,信息、调研文章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发表的分别加10分、20分、30分。

第十三条 工作创新。鼓励财政所工作创新,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上有创新机制和做法,凡被选定在县、市、省级推广的,分别另加10分、20分、00分。

第十四条 集体荣誉。凡单位获得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表彰的,按表彰级次,县、市、省、中央每项分别加5分、10分、20分、30分;凡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按表彰级次,县、市、省、中央每项分别加10分、20分、30分、40分。

第十五条 年度内单位或个人受到县财政部门及其以上部门以书面形式通报批评的,每次从总分中扣除30分。

第十六条 年度内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因社会治安、计划生育、赌博以及经济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立案查处、违反财政系统“五项禁令”受到查处、违反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六到户、八不准”工作纪律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章 考评程序和方法

第十七条 考评程序

1、自查。由各乡镇财政所()对照本办法所附的《安徽省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考评表》自查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按照省市分配的先进单位名额,根据考评结果提出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后,于元月10日前将先进单位名单及材料上报市财政局。

2、核查。市财政局依据本办法逐一进行复核,提出省级和市级先进单位名单,并予以公示后,将省级先进单位的复核意见及材料,于元月20日前上报省财政厅。

3、验收。省财政厅于2月20日前组织完成对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省级先进单位的考评验收和公示工作。

第十八条 考评方法。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考核,按本办法所附的考核表逐项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考核结果。

第五章 奖励办法

第十九条 对获得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省级先进单位的乡镇财政所(),省财政厅在通报,并授予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省级先进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对获得创建规范化乡镇财政所()市级先进单位的乡镇财政所()由市财政局表彰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的乡镇财政所()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下载财政考核word格式文档
下载财政考核.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