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导师制学长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药学院导师制(学长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科低年级(一、二年级)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帮助本科低年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建设良好班集体,培养优良学风,特设立高年级学生到低年级任“指导学长”(以下简称“学长”)制度,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长实行聘用制,任期二年。聘用对象为全日制一年级优秀研究生或本科三年级的优秀学生。
第四条 学长接受学院学工办的指导与管理。
学长的招聘、培训、考核、评优由院学工办统一组织。学长的日常工作安排与管理由年级辅导员负责。
第五条 学长队伍的建设坚持合理配置、高效精干、规范管理、强化服务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标准。
第六条 学长的岗位按6至8名新生配1名学长的标准进行配置。
第二章 聘 用
第七条
担任学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方面的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是中共党员或入党发展对象,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优秀学生干部的称号,在同
第十条 学长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与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二)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享有与学院学生会部长级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三)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学院颁发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书;
(四)参与优秀学长评选活动;
(五)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可作为重点对象向用人单位推介;
(六)向学院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长在年级辅导员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如下职责:
(一)协助年级辅导员做好新生入学适应教育和军训;
(二)协助年级辅导员抓好校规校纪教育和道德养成教育;
(三)协助年级辅导员抓好学风建设,向学生传授学习方法和经验;
(四)协助年级辅导员抓好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五)深入班级、学生宿舍和其他学生活动场所,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状况、思想状况和个性特点,做到每月下学生宿舍不少于两次以上;
(六)广泛开展谈心活动,积极做好个别教育和个性化教育,及时为学生传道解惑,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七)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与学生共同快乐成长;
(八)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况。
聘用期满考核为全面考核,考核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笔试。每位学长撰写一份工作经验总结或者一个案例评析上报学院学工办,由学工办指定教师进行评分,笔试得分占总成绩的20%;
(二)学生评估。由学长所联系的学生填写《学长工作状况考核评估表》,评估结果占总成绩的30%;
(三)年级辅导员评估。年级辅导员召开学长工作总结汇报会以后,结合学长平时的工作表现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结果占总成绩的30%;
(四)院学工办评估。学长填写《学长工作业绩统计表》上报院学工办,由学工办领导和老师结合学长平时的工作表现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估结果占总成绩的20%;
第十六条 在聘用期满考核中达60分以上者,由院学工办颁发社会工作实践证明书。
第十七条 院学工办在聘期内进行一次中期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学长评选活动,评选名额占学长总数的30%左右。
评选优秀学长必须经过如下程序:
(一)个人总结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