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申报事宜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青岛职称申报”。
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推荐选拔申报事宜
为方便市北区所辖各单位进行高层人才推荐选拔申报,现将各项申报类别及条件作以整理,请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一)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
一、推荐选拔范围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二、推荐选拨条件
(一)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具有创造性的研究成果,或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奖项的主要研究人员;
(二)在完成国家或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消化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社会科学研究方面,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以首位作者出版或发表过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并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学科带头人;
(四)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影响较大,并获得国家或省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或者在医疗卫生、农业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成绩或特殊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推荐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
(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选拔
一、推荐选拔范围
(一)专业技术人才
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岗位和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均在推荐范围。
(二)高技能人才 凡在我市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具有绝技绝招、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带徒传技,个人职业技能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均在推荐范围。
已经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和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
二、选拔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并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我区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从各地区、各部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人选中推荐产生。“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遴选产生,围绕国家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需要,重点选拔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的优秀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专职从事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二)“国家特支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2012年前已获选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且为基础学科、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
3.申报2013年度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的基础研究领域高层次人才,可同期申报“国家特支计划”,但需首先通过百千万人才工程评审确定为国家级人选后,再按程序参加“国家特支计划”评审;
4.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申报“国家特支计划”的,原则上每人不超过2次。
(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选拔
一、选拔范围
(一)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的选拔对象是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柔性引进(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青岛市)的,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力的国内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市政府特贴专家
1、专业技术人才
长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是市级及以上科技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在我市海洋、航运、石化、造船、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以及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中,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依靠科技创新、科技进步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或在技术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应用中,业绩突出,成为行业、领域的技术带头人;
(4)在金融、商贸和法律等领域,通晓国际规则、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备参与国际竞争能力,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并参与实际工作,具有特殊贡献;
(5)在社会科学和软科学研究及科技咨询工作中,对宏观经济的发展和调控、地区经济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战略及重大项目进行科学论证,效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教学、科研并重并取得突出成绩;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水平和能力均为同行所公认;
(7)为发展我市的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和体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获得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奖项的宣传、文化、艺术工作者从事专职体育教练工作,其执训的运动员在国际、国内体育比赛中成绩卓著的职业体育教练员;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2、高技能人才
长期在技能岗位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技能成果和业绩贡献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技术能手、山东省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青岛市技能型拔尖人才等奖项,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做出突;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国内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省、市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特聘专家
特聘专家应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一般应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近五年内业绩、成果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解决关键技术和科研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助推蓝色经济发展,为我市科技创新、企业进步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4、围绕我市蓝色经济建设及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及急需紧缺专业,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我市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其他方面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如有需求可联系市北区人社局职称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联系人:刘青 联系电话:85801141 邮箱:85150101@163.com 市北区专家工作站QQ群:209031551 地址:延吉路80号(市北区政府1110室)
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