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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卫医[2011]1号
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
《2011年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枣矿集团卫生生活中心、局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印发医政要点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市政府办公室,赵联冠副市长
枣庄市卫生局办公室2011年3月17日印发共印100份
2011年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
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坚持“查隐患,保安全,抓重点,上水平”的工作方针,以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和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为契机,抓好行政许可,临床路径,重点专科,质控中心,院内感染,纠纷调解,血液管理、规范服务八个关键环节,进行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妇产科,手术安全四个专项检查,举办“全市院感知识大比武”和“全市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比”两个比赛,搞好“手卫生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
一、严格医疗要素准入,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枣庄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1—2015)》、《关于加快枣庄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医疗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质量,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社会效益。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档案管理,推行医疗机构联网注册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大监管和查处力度,严查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范围执业,完善退出机制,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环境,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二、全面开展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我市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要按照《枣庄市医院等级评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和《枣庄市二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切实提升医院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2011年上半年,组织完成二级综合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并逐步扩展至三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专科医院。结合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在促进各级医院不断完善医疗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工作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社会效益。
三、抓好医疗质量建设,确保医疗安全
为适应当前临床医疗工作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既要抓好基础质量,又要突出重点,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全面落实医院核心制度和安全目标,保障医疗安全。一是开展“全市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比”活动。根据《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要求,规范病历书写行为,加强病历内涵建设,在全市各级医院开展“全市医院病历质量检查评比”活动,评选出各专业的优秀病历;二是进一步加强我市临床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在成立市护理质控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我市医院感染管理、病历管理、血液透析、临床医疗等质控中心,充分发挥其专业质控作用,组织对临床部分高危专业标准进行制定、完善,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质控标准体系;三是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工作。要结合“医疗质量示范科室”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扶持一批医疗能力强、医疗质量高、管理规范的临床重点专科,争创省级、国家级临
床重点专科。四是坚持不懈,狠抓院内感染控制。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强重点科室、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对全市消毒供应中心(室)进行逐一审核发证,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关停。开展“手卫生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市院感知识大比武”,强化医务人员医院感染控制意识,提高医院感染控制技能水平,组织对血液透析室、消毒供应中心(室)、妇产科、手术安全四项医院管理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五是加强血液管理力度,保证用血安全。要进一步强化献血宣传、临床合理用血、临床互助献血三项重点工作,做好献血相关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满意率,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六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强化麻醉药品和抗生素合理使用的培训和指导,严查未取得《麻醉药品培训合格证》人员开具麻醉药品和从事麻醉药品管理活动;按照市卫生局等四部门《全市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临床合理用药和使用安全进行专项整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七是抓好医疗器械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用)》,围绕医疗机构基本条件、管理职责及规章制度、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进行重点自查和整改,规范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八是加强急救和应急体制建设。按照《院前急救绩效考核方案(试行)》要求,对院前急救机构进行全面考核,提高应急能力。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畅通急救病人的救治通道,优化住院流程,保障医疗安全。九是加强费用控制。督促检查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费用投诉和退
费机制,努力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上涨。十是抓好传染病救治工作。要进一步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手足口病、麻疹等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提高医疗救治水平,努力防止院内感染。
四、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全面加强护理工作
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继续按照“服务改革大局,夯实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促进医患和谐,提高患者满意程度”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深入开展,增加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的病房数量,全市三级医院60%病房实施优质护理服务,二级医院50%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加大临床一线护士配置,1名护士分管病人不能超过8个,逐步做到医院普通病房的床护比达到1:0.6,并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具有示范带头作用的市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先进单位”、“示范病房”和“先进个人”。
五、落实公立医院改革措施,继续开展“规范服务行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要求,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措施。一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方便就医,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活动,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广实施规范服务、院务公开、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志愿者服务、出院病人随访、临床路径实施、新农合病人优惠治疗、远程医疗会诊十项惠民便民措施,推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二要继续加强预约诊疗的宣传,落实院内宣传措施
和保障措施,积极探索预约病人全程VIP服务措施,提高预约诊疗人次。三要加大临床路径管理推行力度,继续扩大试点病种种类,在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10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二级综合医院开展不少于5个病种的临床路径管理,并不断丰富内容,规范诊疗行为,积极探索费用控制措施,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四要进一步健全基层眼保健网络,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确保完成白内障复明任务,不断提高基层眼保健服务能力。五要在基层医疗机构继续开展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为主题的“规范服务行动”,狠抓依法执业和用药安全,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强化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医疗质量管理中的监管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六、完善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机制,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
深入贯彻省综治、司法、卫生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患纠纷预防调处工作的意见》(鲁综治办[2010]4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的领导,建立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领导组织机构,积极推行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有效预防、化解医患纠纷,维护正常医疗服务秩序。深化“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