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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
消防专业培训考试的通知
作者: 省消防协„
来源:省消防协会
为规范我省消防工程设计市场,提高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的基本技能和素质,受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的委托,年内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凡参加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以下简称“设计人员培训”)的人员应以所在单位的名义集体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3月18日上午9时起至2008年4月20日22时止。24小时不间断接受预报名。
3、网上报名地址
(1)网站:“广东消防信息网”(网址:http://)。
(2)栏目:“网上报名”。
(3)项目:“2008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网上报名”。
4、网上登陆方式
(1)已有登陆码的单位,点击“2008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网上报名”右侧的“报名管理”键,直接进入登陆界面,输入登陆码,无须更改密码直接进入进行报名。
(2)新注册单位,点击“2008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网上报名”右侧的“首次报名”键,进行相关注册工作,生成单位登陆码(该登陆码为单位网上管理使用,请勿遗忘!),其后操作参阅上一条说明。
5、过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单位,将无法参加培训。
6、各单位在网上报名完毕后,应下载每位培训人员的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培训报到时缴交到培训地点,完成报名手续。
二、培训内容
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形式,主要内容现行以下国家标准: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6、《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8、《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考试分为消防电气和消防设备专业2个专业:消防电气专业主要考核《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防排烟知识等;消防设备专业主要考核《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和防排烟知识。
三、培训考试。
1、考试分为“消防电气”和“消防设备”2个专业(报名时请正确填写报考专业)。考试合格者将按照“消防电气”、“消防设备”2个专业颁发“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采取标准化试题,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同培训内容。
四、培训收费。
(1)培训费:每人500元(培训期间不发放培训资料,所需技术规范请报名参加培训人员自带)。由省消防协会按每人400元收取培训费,并开据国家统一税务发票。
(2)食宿费(三天):每人600元,由消防总队从化接待站收取食宿费,并开据部队通用收费票据。
(3)有关费用以现金缴交为主。确需用支票缴交的,应将培训费和食宿费分两张支票填写,并留下联系人电话。“培训费”支票上单位写“广东省消防协会”,“食宿费”支票上单位写“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从化接待站”。
五、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安排在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接待站(广州从化温泉镇河滨西路二巷9号)。具体每期培训班的时间安排、培训课程及注意事项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在“广东消防信息网”上公布,请有关单位密切留意。
(联系人:广东省消防协会褚先生,联系电话:020-87119076)
特此通知
广东省消防协会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广东省关于开展核准工程设计单位消防设施专项设计资格
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广东省
发布文号: 粤建设函[2003]66号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各地级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公安厅、省建设委员会《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和〈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的通知》(粤公通[1998]135号)精神,已经取得甲、乙级工程设计证书的建筑设计单位,按照《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配备相应数量消防设计专业人员,并通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后,可
以承接证书规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工程项目中的消防设施设计,不再领取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证书。我厅决定核准第二批工程设计单位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资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参加全国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考试合格人员达到相应标准(甲级:电气4人、设备4人;乙级:电气2人、设备2人)的甲、乙级工程设计单位。
二、预核准资料目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工程设计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一年通过年检的资料。
3.企业参加全国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人员考试的考试合格证、身份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和社保清单。
4.消防技术负责人(应为电气或设备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和社保清单。
5.企业消防设计质量体系有关文件资料。
三、申报有关要求
1.为防止兼职,申报预核准单位应提供有关技术人员参加本单位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清单,并经社保局盖章、复印件无效。
2.聘用退休人员应附退休证、本单位不返聘或同意外聘的证明材料。
3.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有关单位补送资料的复印件进行原件核对,两人签字负责,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报资料应装订成册,纸张为A4纸。
四、对于调入本单位前已代表其他单位考试合格的人员,申报材料中应附以下资料的原件:
1.考试合格人员原调出单位经法人签字同意调出证明或行政人事调动手续,外省考试合格人员另需提供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出具该合格证不再在当地使用的证明。
2.考试合格证。
3.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
4.经社保盖章,参加本单位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清单。
五、2003年3月31日前,各市的资料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送省勘察设计协会,省属单位直接送省勘察设计协会。
六、我厅将在网上统一公告核准结果,并由省公安厅消防局转发至各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再另行颁发证书。
二○○三年三月四日
关于2012年度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网上报名的通
作者: 建审处
发布时间:2012-3-6
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及年审,做好2012年度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报名、培训和考试组织等工作,现全省范围接受网上报名,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参加广东省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以下简称“设计人员培训”)和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以下简称“施工人员培训”)的应以所在单位的名义集体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7日起。
3、网上报名地址
(1)网站:“广东消防网”(网址:http://)
(2)栏目:“培训报名”(网址:http:///fbms/)
(3)项目:“2012年度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网上报名”及“2012年度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培训网上报名”。
4、网上登陆方式(以“施工人员培训”报名为例)
(1)已有登陆码的单位,点击“2012年度消防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培训网上报名”右侧的“报名管理”键,直接进入登陆界面,输入登陆码,无须更改密码直接进入进行报名。
(2)新注册单位,点击“2012年度消防施工企业技术人员培训网上报名”右侧的“首次报名”键,进行相关注册工作,生成单位登陆码(该登陆码为单位网上管理使用,请勿遗忘!),其后操作参阅上一条说明。
5、各单位在网上报名完毕后,应下载每位培训人员的报名表,如实填写,贴两张报考人员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培训报到时携带作为培训考试准考证使用。
具体报告截止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考试内容、培训收费、每期培训班时间安排、培训课程及注意事项将根据全省报名情况在“广东消防网-通知公告”上公布,请有关单位密切留意。
(联系人: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建审处倪参谋张参谋褚先生,联系电话:020-87119076)
特此通知
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
广东省消防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