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省党代会代表范围界定的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省党代会代表范围界定的说明
1、党员领导干部代表的范围界定。主要包括:(1)县以上领导班子成员;(2)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
(3)省和市管理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4)省属企业(包括拥有集团公司主要资产的股份公司)及其二级公司领导人员和市属企业领导人员;(5)高等院校领导人员;(6)金融单位省、市分行领导人员。
2、基层一线党员代表的范围界定。主要包括:(1)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和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党员;(2)县级以下党政机关的干部,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干部;(3)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的科级及以下干部;(4)省和市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5)省和市属企业和金融单位省、市分行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6)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管理人员。
3、工人党员代表的范围界定。主要指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在生产和经营一线工作的先进模范人物。包括:
(1)各类企业和金融单位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产业工人和从事商业、金融、餐饮、旅游娱乐、运输、医疗辅助及居民生活等服务工作的人员等;(2)
1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的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3)党政机关中的非公务员人员;(4)外出务工农民工。
4、农民党员代表的范围界定。一般指在农村生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和从事农村工作的非公务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包括:(1)农村中从事农牧渔业生产、务工经商的人员;(2)村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3)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和广播员、放映员等在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5、专业技术人员党员代表的范围界定。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中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担任中小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管理职务,同时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在党政机关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领导干部,不列为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