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章程_机电自强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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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机电工程学院 自强社章程

指导老师:严萍

负责学生:姚君

吴留强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目录

前言 ………………………………………………… 3 院自强社简介 ……………………………………… 4 第一章 总则 ………………………………………..5 第二章 院自强社社员 …………………………….6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8 第四章 学院自强社工作细则 …………………… 11 第五章 各班社点工作细则 ……………………...14 第六章 会议制度 ………………………………… 15 第七章 奖惩制度 ………………………………… 16 2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八章 义工时间核算及义工证管理制度……… 19 第九章 附则 ……………………………………… 20

前言

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是在南昌大学资助中心和校自强社以及南昌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下,由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组成的服务性组织。

为更好的响应国家和学校的号召,规范院自强社社员管理加强义工时间的监督和管理,更好的为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同学提供回报社会、回报学校的机会,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章程》。

本章程由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负责人完成,制度试行阶段希望得到全院同学的全力配合,制度缺漏望大家积极批评指正,让我们团结起来共创辉煌!

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

2012年5月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院自强社简介

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是在南昌大学资助中心和校自强社以及南昌大学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下,由受到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组成的服务性组织。

院自强社以“服务校园内外,构筑爱心家园,磨练自强品格,彰显自信风采”为办社宗旨。通过组织各种公益活动,如环保校园、爱心宿舍等,为接受各类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助奖学金等资助的同学搭建的一个回报学校,回报社会的良好平台;为南昌大学在校学生社会实践创造机会。帮助大学生尤其贫困生解决学习,生活和思想上的困难;并提高他们综合素质,使之自立自强;以学校的、集体的力量号召大家积极参加公益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自强社工作宗旨

传递社会关爱,锻造自强之才

第二条

院自强社口号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三条

院自强社工作原则

积极主动 认真负责 公平公正

第四条

院自强社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制度规定,服从校自强社的领导;

2.宣传院自强社办社宗旨,培养社员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帮助受资助学生进步;

3.遵循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开展以传递社会关爱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将接受的社会关爱回馈社会,同时社员在活动中获得成长,为成功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4.倡导“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精神,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各类公益活动和感恩活动,提高社员综合素质;

5.以实际行动加强师生对院自强社的信任,加深同学们对院自强社的认识。

第二章 院自强社社员

第一条

院社社员来源

1.学院本科在校并完成贫困生建档的所有学生自动成为院自强社社员;介绍学校减免学费、生活补助等照顾政策的自动成为院自强社社员;

2.凡有意于自强事业志愿加入院自强社,并积极参与院自强社活动,履行社员义务的南昌大学在校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加入院自强社并成为社员;

第二条

申请程序

在正式成为社员前须认真阅读学习院自强社相关章程并认真填写《自强社社员申请表》,并将个人资料一并提交所属学院院自强社,经过批准备案后,即可享受社员权利,履行社员义务,成为本社社员;

第三条

社员基本权利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1.对本社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对院自强社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 3.参加院自强社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力; 4.自愿放弃院自强社社员资格的权力;

第四条

社员基本义务

1.遵守学校纪律、响应学校号召;

2.遵守本社章程及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本社决议;

3.积极参加院自强社的活动,真实有效的完成义工时间,支持院自强社工作;

4.维护本社合法权益及社会形象;

5.维护院自强社的荣誉,做好院自强社的宣传。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三章 组织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管理机构

第一条 本自强社在南昌大学资助中心指导下,受南昌大学自强社领导,按照国家法令、校纪校规和自强社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

聘请指导老师一名

1.院自强社日常工作由指导老师下达,并及时将工作总结活动策划等工作情况向指导老师汇报接受老师指导;

2.指导老师参与院自强社重大会议、重要决策及活动并予以检查指导;

第三条

院自强社由两级机构构成,在院设立院自强社;各班级设立自强社点,对该班自强社成员统一管理,班级设点受院社领导;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四条 院自强社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统一管理全院自强社事务;

二、院社职责

第一条

负责院系自强社日常工作,召开自强分社会议

1.制定自强分社本学期的工作计划; 2.负责义工活动的策划与组织; 3.定期召开自强社分社会议。

第二条

义工管理

1.统一各自学院义工管理,组织本学院义工成员进行义工活动; 2.及时下达总社的命令,执行总社布置的任务; 3.带领和监督自强社成员完成义工活动。

第三条

执行总社的决议和决定,完成总社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1.服从总社的工作安排,及时传达总社的指令;

2.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总社布置的任务,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第四条

学院义工档案管理

1.自强社成员实行义工制,统一制作、管理“义工服务登记卡”,记录社员义工服务时间及状况;

2.建立义工资料库,统一管理本学院义工基本信息及义工时间完成情况;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五条

大型义工活动的组织策划

1.负责院自强社长期和短期的活动的前期策划、筹备工作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拟定院自强社的活动策划书。

第六条

反馈和建议

1.重视民意调查,鼓励院自强社成员参与义工活动的决定; 2.总结整理有价值的建议及意见及时向总社作问题反馈;

第七条

参加“自强社大会”

1.及时通知院自强社成员参加“自强社大会”,并严格进行考勤; 2.主动与其他学院保持联系,组织自强社成员进行经验交流,借鉴有意义的义工活动;

3.分享各学院的义工活动成果及心得。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第四章 学院自强社工作细则

第一条

职位设置及职责

1.院社设置正副社长各一名(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院社负责人直接与总社联系,直接接受总社义工管理部的领导,并传达总社的通知;

3.院社社长负责义工活动策划、组织义工活动、做好活动总结,收发义工证;

4.各院社社长负责学院义工对本学院自强社成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日常工作

1.遵守自强社章程及制度,积极参加总社组织的各项义工活动及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其他大型活动;

2.定期召开院自强社会议;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后上交至自强总社存档;

3.制订各自工作计划及分配工作任务;

4.定期将社内工作总结及计划交于总社做书面汇报工作;

第三条

义工活动与义工活动的组织策划

(一)义工活动的定义

义工活动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 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服务的活动。具有志愿性 无偿性 公益性 组织性四个特征;

(二)义工活动的具体内容

1.自强总社组织安排的大型集体活动;

2.学院、班级统一组织安排的志愿服务活动,例如打扫教学楼,探访福利院、孤儿院等;

3.自己利用课余时间(包括周末、假期在内)在学校或校外的志愿服务,例如爱心家教、假期支教等活动(注意不包括大型活动志愿者,如七城会、校庆、泛珠大会等),但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方能有效;

(三)义工活动的组织策划

1.义工活动开展前学院须将完整活动策划交于总社,审核通过后 12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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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执行;

2.义工活动开始前,须通知总社相关负责人,便于总社的监督跟进;

3.义工活动应该有组织、有纪律的完成,杜绝形式主义,保证义工时间的真实有效;

4.及时通知义工参加活动,做好充足的准备;

5.准确、如实记录义工时间,保证义工时间的真实有效,做到公平、公正;

6.对于身体有缺陷的自强社社员上报总社,根据情况适当缩短义 工时间,并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义工活动;

第四条

义工的监督

1.在每一次义工活动时,各自强院社须派专人监督保证义工的顺利有效完成活动;

2.监督应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监督者不能徇私舞弊;

第五条 各类总结

1.每次义工活动结束后,自强社社员应及时书写义工活动的心得体会,由院社统一整理,并作为期末评优依据;

2.自强社院社要定期向总社上交工作总结,汇报义工活动,由总社义工管理部存档,作为期末考评依据;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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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义工时间及状况都应作出汇报,并提出有效意见或建议;

第五章 各班社点工作细则

第一条

职位设置及职责

1.各班设负责人一名(可根据各班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各班负责人直接与院社联系,直接接受院社的领导,并传达院社的通知;

3.各班负责人接到院社通知组织具体的义工活动,收发义工证; 4..各班负责人负责对本班自强社成员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日常工作

1.遵守自强社章程及制度,积极参加院社组织的各项义工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

2.定期召开自强社会议,讨论如何组织义工活动;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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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订各自工作计划及分配工作任务; 4.定期将各班义工完成情况书面汇报工作;

第三条

义工活动

1.保持与院社的联系,积极参加院社组织的义工活动;

2.除了参加院社的活动外,也可以自己组织社员去找活动做;

第六章 会议制度

一、各班负责人例会 第一条

会议频率

通常为一个月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第二条

会议要求

1.会前进行签到;

2.会上积极发言,加强各班工作交流; 3.参加会议成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入场;

第三条

会场纪律

1.保持良好的会场环境,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必须静音; 2.保持会场卫生,不得吸烟,饮食等影响会场秩序;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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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疑问须举手示意,不得随意打断他人发言;

第四条

请假制度

1.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2.请假须在会议开始一小时前向会议负责人说明详细原因,并征得负责人同意;

3.未请假的社员按旷会处理,扣除该办考核分数,对多次旷会者应给予相应惩罚;

第七章 奖惩制度

一、自强之星的评选 第一条

评选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

评选对象

南昌大学自强社全体社员

第三条

名额确定

具体人数按学院社员比例分配

第四条

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自强社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自强社各种会议活动;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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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主动完成义工时间,以实际行动回报学校、回报社会; 3.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减轻家庭负担,真正做到自立自强; 4.在学习与生活上积极向上,生活态度乐观,学习成绩优秀,真正符合自强社“自信、自给、自立、自强”精神;

第五条

评选方法

1.由班级负责人统计社员义工时间,完成规定义工时间的社员有评选“自强之星”的权利;

2.个人申请,每学年总结工作开始后,由有意向评选的社员个人

填写“自强之星”申请表,并交至学院自强社相关负责人处;

3.学院考核评比,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全面的考核打分,确定人员,并将最终结果上报至总社;

第六条 评比细则及奖励办法参考相关文件;

二、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条

校自强总社有对义工进行进行奖励或处罚的权利 第二条

奖励

院自强社工作人员方面:

1.学期末,根据各学院自强社的综合表现,由总社统一评选出优秀自强社分社,给予表扬,并为该学院负责人(属于义工成员的)折算下一个学年的义工时间四小时;

2.每学年末由各学院自行评出优秀工作者数名(各学院自强社工作人员总人数的30%),属于义工的给予折算3小时义工时间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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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于非义工的院社工作人员,可经评定在期末考评上加分; 自强社社员方面:

1.每学期积极参加义工活动超出义工规定时间的社员,每超出一小时加2分,分数作为“自强之星”的考核参考;

2.超出的义工时间可折算为第二课堂学分;每5小时0.2分; 3.对提出创造性建议或意见者,考核适当加分;

第三条

惩罚

自强社工作人员方面:

1.工作上疏忽大意者学院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对自强社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给予严重警告,取消评优资格;

2.对于工作上故意放宽要求,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出社,给予通报处分;属于义工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自强社社员方面:

1.未完成规定义工时间16个小时的社员取消申请奖助学金的资格;

2.对义工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虚报义工时间、恶意损坏自强社名誉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评优资格、检讨、通报批评、留社察看、取消社员资格等惩罚;

3.每学期内两次及以上不参加指定活动,三次无故旷会或迟到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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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义工时间及义工证管理制度

一、义工时间相关规定

第一条

义工须做满每学期16小时方可申请奖助学金 第二条

未作满16小时义工取消申请奖助学金资格

第三条 在读大四的自强社社员义工时间缩短至每学年10小时; 第四条

义工时间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核算,每学期义工时间新学年开学算起,到学期结束为止(暑假义工活动可根据相关规定折算下个学期义工时间);

第五条

每学年期义工时间超过16小时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第二课堂学分折算,不可冲抵下学年期义工时间;

第六条

各活动义工时间核算

1.爱心宿舍、环保校园:按照实际活动时间计算

天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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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爱心包裹:每天折算义工时间两小时; 3.爱心家教:折算义工时间五小时;

4.假期公益活动:按照进行活动时间的长短进行核算,时间满一个星期的折算义工时间二小时;时间满一个月的折算义工时间四小时;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折算义工时间六小时;

第七条

活动开始前会明确规定义工时间的核算,有特殊情况不按实际时间核算的要向院社汇报并获批准方可作数,各班须严格执行;

第八条 学院内部义工活动需将活动策划等详细活动信息交至自强

社总社,由总社统一确定核算标准,保证义工时间的真实有效;

第九条

除学校、学院统一组织义工活动完成的义工时间之外,社员个人完成义工时间须出示相关证明(必须由单位/个人签字、盖章)否则不予计时;

二、义工证领取收发相关管理方法

第一条

每次义工活动后有班级负责人收集义工证上交至院社,盖章后,由院社再发到班级负责人手中;

第二条

遗失义工证的及时和院社负责人联系补办,至于义工时间,有相关证明的可以不加,没有的,责任自负;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 本章程由机电工程学院自强社发布,有疑惑的可与负

天行健

君子以自强不息

责人姚君联系(***);

第二条

院社全体成员有对章程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 章程条例修改需通过院社指导老师及院社负责人讨论决定;

第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试行。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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