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商业寻向之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药商业全国百强”。
医药商业寻向之辩 医药商业,是医药行业的子行业,主要负责药品在市场上的流通。医药商业企业是连接医药生产企业和医药消费终端的纽带。按照商业的经营模式,可以简单的把医药商业分为零售和批发两大类。其中,医药批发是医药流通市场上的主力,是把药品从生产者手中运送到消费终端的“搬运大军”。
我国最初的医药批发体系建立于上世纪的50年代。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了严格的三级站管理。中国医药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前身)通过中国医药公司下设六个一级批发站,包括北京站、上海站、广州站、天津站、沈阳站和大连站,全国各省直辖市设立二级批发站,市地县设立三级批发站,逐级调拨、分销药品,最后进入零售终端医药及药店。90年代后,严格的三级管理模式开始分解,政府放开医药批发业,中国医药公司保留原有的六个一级采购供应站和政府严格管制的麻醉药业务外,其他各地医药公司纷纷独立出来,1998年中国医药公司改组成为国药集团、其北京总部改制为国药股份上市。同时,各省市的二级批发站也不断发展壮大成区域性流通企业,上海医药、广州医药、华东医药、南京医药等为发展业务也陆续上市向资本市场募集资金。2000年以后,全行业通过兼并收购形成了2家全国性的公司以及10家区域性的公司。
医药商业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的医药商业在结构上矛盾重重。
矛盾一:商业企业众多。
在我国医药市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由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引导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加上地方政策的保护等多种原因使大量医药商业企业产生并生存下来。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具有“三证”的医药批发企业近1.7万家。由于企业数量众多,规模也就很小。
矛盾二:龙头企业份额少。
在我国医药商业企业中,2005年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只有8家,超过100亿元的只有3家。我国医药流通龙头企业(前三强)的销售额,占整个市场的份额一直比较少,仅有20%左右。到2005年,销售额最大的中国医药集团、上海医药股份公司、九州通集团有限公司占国内市场份额的大约为23%,占前100强企业的分额也只有25%。
而在美国市场,前三大医药批发企业销售额占国内市场份额的90%以上,其中排名第一的麦卡森公司和第二的卡迪诺公司分别占据全美市场的30%以上。日本五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国内市场的80%,欧盟三大医药批发企业占区域市场的65%。
除了结构上的矛盾之外,我国医药商业在经营上获利微薄。
2005年全国17个省市汇总性亏损,亏损额达6.34亿元,行业利润率仅为0.66%,费用率为7.53%。美国医药批发商的销售利润率为1.5%,而其流通费用率仅为2.9%。从企业层面来看,532家重点企业中,共有152家亏损,亏损面为28.57%,亏损额达3.65亿元。
原因何在?
我国医药商业不景气的原因是来自多方面的。
原因一:话语权越来越少
随着医药商业企业的增多,行业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医药商业公司特别是一些小公司在与医药制造企业的谈判过程中,话语权越来越少。这使得医药制造企业愿意提供的折扣大大降低,进一步挤压了医药商业企业的利润。
目前医药制造商、商业企业、销售终端(医院为主)三者的关系并没有处在一个良性状态,而是根据三者议价能力的高低相互挤压。如此的结果就是导致目前议价能力最弱的一方——商业企业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产生了商业企业“药款代付”的问题。一方面销售终端医院由于各种原因拖付商业企业的药品销售款,另一方面医药制造商又向商业企业催收药款,而商业企业为了获得稳定的货源和经销渠道,就不得不充当了三者之间的“垫款者”角色。原因二:生产商绕过流通环节
有些药厂以某种新药“做临床”为由,直接为医院供货,生产、流通两个环节的利润“通吃”,而医药商业企业只能作壁上观。尤其是集中招标采购时,药厂可以和商业企业站在同一条线上投标,既有货源优势,又有价格优势,造成商业企业功能的弱化。此种模式的存在,使得医药商业企业流通环节的利润被部分瓜分。
原因三:医院压价现象严重
目前在医院的收入构成中,药品收入占比例渐渐提升,而且越小的医院药品收入比例越高,省级医院约占50%,县级医院占到60%~70%。为了自身发展,医院必然在加大药品收入上做文章,拼命压低药品进价,扩大自己的利润空间。而我国药品批发主要的终端是医疗机构,他们垄断了药品市场70%多的份额。为了在竞争中胜出,医药批发企业不得不按照医院的要求,降低价格。
原因四:医药流通环节过多、流通方式落后
在我国,从药厂出来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者,往往有5~7个流通环节,而在国外的成熟市场,药品流通环节一般为2~3个。流通环节繁多必然导致效率和效益的损失,导致我国医药商业的平均流通费用率一直处于较高的水平。我国目前的医药物流企业采用的是仓库、车
辆和人员的堆积方式,是以人工为主的商品储运,管理效率不高,流通方式落后。据统计,目前国内医药商业的平均物流成本占销售额的10%以上,而美国医药批发商仅为2.6%。原因五:大企业打压小企业
随着国内大市场的打通,一些有实力的大企业开始业务扩张,在全国拓展自己的地盘。而抢占其他企业的市场份额,价格竞争无疑是最简单的方式。通过扩张,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市场占有率、市场控制力,产生了规模效益,有了更大的降价竞争的空间。
原因六:商业贿赂存在商业贿赂问题是导致药价虚高的重要原因。商业贿赂存在多个方面,前卫生部部长高强历数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三大危害, 包括:第一,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 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第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 滥用某些药品和高值耗材, 既损害患者健康, 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第三,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 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其中,第一第二两种是涉及医药流通领域的商业贿赂。据统计,在药品收入利润分配过程中,医生的灰色收入大约占15%。
医改:对症下药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重视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重大举措和目标任务。针对我国医药商业的现状和困境,医改采取的相关措施必将为我国医药商业的发展提供契机。
1、带来新增的市场空间
医改对第三终端的扶持,会给商业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机会,这种机会主要表现在药品需求绝对量的增加。据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有44.8%的城镇人口和79.1%的农村人口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基本上是自费看病。为解决农村居民的看病问题,国家开始推行新农村合作医疗,采取国家补贴和个人出资结合的方式解决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按计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农合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因此未来的5~10年,新农村合作医疗会给医药商业带来新增的市场空间,特别是龙头企业可以通过为此提供配送服务获得网络增值。
医药行业“十一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五年之内取消“以药养医”制度。近几年,不断有医院和医药公司开展“医药分家”尝试,其中包括九州通托管武汉艾格眼科医院药房,青海保康医药托管青海红十会医院药房等10多个案例,其中动作最大的是南京市对全市近200家二级以下医院推行医药分家。如果医药分离,原来被医院获得的药品销售利益将获得重新分配,而从中最有可能获得好处的就是医药商业企业。从当前的试点来看,各单位的门诊处方值均有较大幅度下降,门诊量却出现不同程度上升,这也意味着用药量的增加。在中国药品销售渠道中,医院渠道约占据80%的销售总额,随着医药分家的逐步推进,医药流通企业将分享这一巨大蛋糕。
2.改善竞争环境
新医改背景下,在国家政策导向和市场竞争的双重压力下行业整合加剧,大医药商业集团有更好的发展机遇,一方面这将有利于提升医药商业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另一方面行业集中度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外部竞争环境,这些都为毛利率提升创造了有利的外部环境。与此同时,医药商业自身盈利能力也将获得提高。流通企业对渠道的控制加强后,成为信息终端以及信息加工者,由此带来服务增值;品牌价值提升,企业可以通过委托普药企业加工自己品牌产品获取工业利润等等。
国外药品批发业发展的过程表明,药品流通渠道的两端(生产商和零售商)对医药批发商的依赖会越来越明显。一是生产商对批发商的依存度越来越高,生产商愿意借助批发商广泛而专业的分销网络帮助其提升产品的销量;二是零售商越来越乐意更方便更快捷地从批发商那里购进品种齐全、低价、优质的药品。
对于我国医药商业企业而言,与上下游的关系正在向这个方向发展。以南京改革方案为例,如果改革成功,医药商业不再需要看医院的脸色,而是亲自控制了最大的药品销售终端——医院药房。凭此条件,大的商业企业还可以在跟制造商的谈判中提高话语权,借此彻底改变医药商业企业在医药流通过程中受挤压的局面。
3.行业做大做强
我国的医药流通企业有上万家,这就使得药品在由生产商进入消费者手中,在流通环节内部就要进行数次交易。无形中就增加了药品流通费用,反映到终端就是要价过高。深化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就是把两头小、中间大的“腰鼓”变成“哑铃”,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及行政手段,完成药品流通体系的“瘦身”。医改提速必将加快医药流通秩序规范的步伐,迫使绝大多数中小批发企业退出,将业务让予充当主渠道的大型流通企业。
可能的改革包括以下几个措施:第一,提升医药流通业的进入门坎。监管部门正加强对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的检查,未来可能通过严格标准来提高进入壁垒。第二,政府在改革过程中会扶持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例如南京和北京东城区的医改方案中,都是由政府选择几个商业公司,作为医院药房药品的分销商。这种措施在赋予大企业权力的同时,也使得小企业的生存更加恶劣,加速了行业的瘦身。
4.防范商业腐败
以往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医药制造商、商业企业、医院各个主体参与其中,导致整
个招标过程混乱,各方利益相互勾结,产生腐败现象。新的改革措施,将会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明确商业企业作为专业配送商的角色,杜绝各种腐败问题的发生。医生的灰色收入将通过政府补贴、提高诊疗费等方式,实现阳光化;而药品经营环节中的非法收益受到打击,让利与患者。同时由于减少了不必要的灰色支出,医药商业企业的成本必然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