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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讲稿
法制副校长钟衡谋2012.4.8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
按照自治区、市、县综治委《整顿校园周边秩序行动》的统一部署,受镇党委、政府委托,结合一些案例我来给大家讲一点法律知识,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上有所帮助。
首先我先讲一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
(-)、客观方面的原因。
1、受不健康音像制品和书刊、网络游戏的毒害。这些年来,一些宣扬 淫秽、勒、凶杀、恐怖内容的音像制品和书刊、网络游戏大量充斥社会。未成年人好奇、爱动、好摹仿思想免疫力又极差,看后往往盲目摹仿。如:一些未成年人刺字、刺图案、纹身、称哥道弟,为兄弟哥们偷,扒、抢、斗殴,甚至建立帮派等,这些情况在我们身上有反映。
2、受家庭影响。
①、家庭宠爱。望子成龙,表现在教育方法不对,个别家长喜欢听奉成娃儿表现好、赞扬的语言,如果听说孩子读书不大行,表现不好,采取动下动就打骂等,恨铁不成钢的过激做法。或者父母虚荣心强,不顾孩子的能力,要求过高。②、个别父母忙于挣钱,把孩子交给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或交给学校就完事。只重孩子结果,不重孩子教育的过程。
③、家庭不良影响,有的家庭夫妻不和经常打架、吵架乃至离婚,有的家庭本身就靠偷摸过日子、靠诈骗钱财过日子,这些不良影响,直接影响下一代。
3、学校个别教师教育方法简单
①、对差生或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关心,采取追学生出学校,使学生得不 到应有的教育。
②、对学生在校外的情况心中无数,与家长联系、配合不密切,造成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失控。
(二)主观方面的原因
1、青少年时期是一个逐渐走向成熟
2、鸡朋狗友、狼狈为奸,或者说臭味相投,这些人不加强自身世界观的改造,不顾学校老师、家长及社会的教育,沦为犯罪分子。
3、不善于用法律保护自己,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由受害人变成犯罪分子。面对伤害、委屈,一是要学会忍让、相互理解。对于小纠纷,可以通过赔礼道歉解决的,就应相互理解。二是要善于通过调解、公安、司法等办法解决,要正确运用法律,找相应的组织解决,如果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4、性格。从小要培养自己适应社会的性格。人本身就在社会中生存,相互依靠,当然也会有矛盾,人都是在社会中生存,都是在矛盾中生存,就应当学会如何与人相处。个别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好,孤僻,遇事不能解,导致自己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动择打人,报复,乃至采取过激行为,制造恐怖事件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5、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懂法。任何一个社会,任何一个国家都有一定的行为规范,规定可以做和不可以做,应当做,不应当做。在社会治安上,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就构成违法犯罪、因此,不学法就不能很好地遵守法律。如:别人欠我的帐,他不还,我就把他绑起来,不拿钱就不放人,就构成了非法拘禁罪,如果他打伤了,就构成了伤害罪。
下面,我再同同学们讲一讲如何加强对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未成年人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未成年人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如在一起未成年人入室抢劫案中,涉案人员有三人,其中年龄最小的王某年仅14周岁,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楼某与李某到某歌舞厅找到王某,并邀王某去玩,王某就跟随前往来到带湖路一住宅区,楼某带头敲开被害人陈某家的门,后进屋要陈某拿钱,陈不从,李某便上前抢陈某脖子上的金项链,王某见状退出房外,最后楼某被判8年徒刑,李某被判5年徒刑,王某因年少,不辩是非,又没有实施具体行为,为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政策,我们对他作不起诉处理,此案中如果王某也积极主动动手帮助实施抢劫,那么王某也将被判刑坐牢。
(二)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自尊、自律、自强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案犯舒某原是某中学的学生,因从小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不良习惯,一直不好好读书以至成的过程。易于吸收各种事物。未成年人身心发育未成熟,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其犯罪往往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经不起挫折。对违法犯罪的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往往读书不大行,表现不好,产生厌学情绪。不知不觉产生逃学现象,步入社会大染缸,往往受
坏人利用,受教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免费给毒品,吸毒成瘾后为了毒资,偷,扒、抢,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绩越来越差,他的母亲把他转到其他中学读书后,他认为自己不是读书的材料,还是自暴自弃,成天泡在网吧玩游戏,并结识了也是不读书的刘某等人,后与刘某等人一同去打架伤人,抢出租车司机,坠落的无法自拔,最后被关进监牢,被判处七年徒刑。
(三)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四)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对于这一点,在一件案例中的作法对同学们很有借鉴作用,那天小女孩娟娟放学后背着书包独自一人往家里赶,罪犯王某看见娟娟脖子上挂着一把钥匙往家赶的样子,王某心想:这个小女孩家可能大人没在家的,我就跟着她待她开开门后就冲进她家抢点东西。于是王某就一直跟着娟娟,走了一段路后娟娟发现后面有个男青年一直跟着她,心里很害怕,在走到自家房子门口时,她心想:如果我现在开门进房间的话,这个坏蛋一定会冲进我家干坏事的,我不能开门。娟娟一直在家门前马路上逛来逛
去,王某见娟娟没开门就躲在马路对面等,过了一会儿,娟娟看见隔壁的张阿姨走了过来,就立即凑着张阿姨的耳朵把她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张阿姨,张阿姨叫娟娟去开门,她立即打110报警。在娟娟开门后,王某就冲上前将娟娟逼进一个小房间里反锁起来,并威胁娟娟不准喊叫,他自己就到娟娟父母的房间里翻东西,在王某翻东西时,由于张阿姨报了警,公安人员及时赶到将王某抓获。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例如前面所举案例中的方某,他当时就没有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如果他被刘某第一次抢劫时立即向父母或老师报告,就不会三番五次地被刘某抢劫。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老师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是要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咱们学校出的这个案子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吗,如果当时找老师或者学校领导处理,怎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呢?
我再给同学们讲另一种自我保护的特殊情形,这也是我们在平时的办案当中常常遇到的情况。举一个案例说明:学生蒋某假期与邻居李某及李的几个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蒋某和李某等人坐出租车出去玩,在出租车上,蒋某听李及朋友说:“等一下要将那人的手机抢来,另外还要搜一下他的身看有没有钱”,蒋某听了这话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抢劫,他有点想不去,但碍于朋友情面,他跟着去了抢劫现场,实施抢劫时,蒋某站在边上看,李某叫蒋某帮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蒋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并将搜到的钱全部交给李某,案发后,由于受害人及时报案,公机机关很快将李某及朋友还有蒋某一并抓获,蒋某归案后一直辩解说他并不想抢别人的钱,他觉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规定:帮助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强行劫取公民财物的行为同样构成抢劫罪。蒋某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举这个例子的目的是要告诉大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抢劫,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抢劫,你们这些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我们的同学以后如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以上我给同学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一点基本知识和如何加强自我防范方面的问题,我所讲的只是给同学们起个抛砖引玉的作用,同学们要真正做到远离违法、犯罪,健康成长,还要靠同学自觉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