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信息不应该禁止”事实论据_团结事实论据道理论据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8:43:0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其他范文】

“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信息不应该禁止”事实论据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团结事实论据道理论据”。

》》》》根据法律相关条项,未成年人未满10周岁,子女在父母面前无隐私。未成年人处于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前,子女独立拥有个人领域的隐私权。但基于监护的需要,父母知情权对子女隐私权有一定的限制,诸如手机号码、学习成绩、外出活动这些隐私事项,未成年子女应当向父母履行告知义务。父母行使知情权也有相应限制。父母知情权实现后必须自动履行保密义务,未得到允许不得披露未成年子女隐私。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教育、培养为重,因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未成年子女隐私权应作出让步而使父母知情权得到实现。但对此应该有严格界限:只有父母在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未成年子女有不良行为或举止严重失常时,才能以承担监护职责为由采用有效方式来知晓子女的行踪和思想动态。如未成年子女屡次旷课而没有正当理由、夜不归宿、赌博吸毒、有离家出走倾向等等,在与子女沟通失败的情况下,可采用查看子女个人物品等非正常手段了解子女的相关情况,以便取得教育、管束和挽救子女的效果。

》》》》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父母对子女的个人信息也是具有一定的控制权的。如根据美国的《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对面向12岁以下儿童或向儿童收集信息的网站和在线服务者,必须事先向父母发出有关信息收集的通知并征得其同意,且保证父母可以修改和更正这些信息。

》》》》父母与子女之间有血缘关系,在法律上享有亲权,并负有监护义务。无论从亲权的角度还是从监护义务的角度,都应当赋予父母了解未成年人思想动态的权利,因为未成年人的思想未成型,容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家长要更好地保护孩子,履行好监护职责,就应该可以去查看子女的信件、短信等个人信息,及时进行管教。当然,父母与子女之间最好能多一些沟通,以未成年人自愿的方式查看其相关信息,效果可能更好。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在这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仅限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10周岁或者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而湖北省该项立法则将范围扩大至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这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家长更大的权利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在这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开拆、查阅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仅限于“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10周岁或者患有精神病的未成年人),而湖北省该项立法则将范围扩大至未成年人,这在某种程度上赋予了家长更大的权利。

》》》》网易游戏家长监护服务于2010月2月5日正式上线服务,网易游戏旗下所有公开测试运营的游戏中同时开通“未成年人家长监护”服务。

旨在加强家长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的监护,引导未成年人健康、绿色参与网络游戏,和谐家庭关系。“工程”提供了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为家长提供一种实施监护的渠道,使家长纠正部分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游戏的行为成为可能。

下载“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信息不应该禁止”事实论据word格式文档
下载“家长查看未成年子女信息不应该禁止”事实论据.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