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实施细则_公司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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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设备工程企业 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暂行)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017.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申请.................................................第三章 培训.................................................第四章 评定.................................................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证书有效期与复评.....................................晋升等级.............................................证书变更与补发.......................................监督与管理...........................................附 则................................................2)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一份。3)税务登记证扫描件一份。

4)申请各类别一级及舞台机械二级的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 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一份。2.企业管理人员部分。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2)企业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3)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4)项目经理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财务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3.企业技术人员部分。

技术人员(含售后服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每个人员的所有资料应做成独立文件夹,人员名单按照《申请表》中(表八)分类汇总。4.工程业绩资料。

达到等级评定条件的主要工程业绩,每项工程项目的资料须按下列顺序扫描在同一文件夹内,按照《申请表》第十一项顺序排列:

1)当期评定结束时间上溯5年内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合同扫描件。

第四章 评定

第八条 等级评定按照提交申请、初审、复审、最终审定、社会公示、颁发证书等程序进行。

(一)申请。

接受申请资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度的4月15日和9月15日。

(二)初审。

1.审查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分别于每年度的5月31日和10月31日以前结束。

2.技术与评定部收到企业的申请资料20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做出答复。如企业申请资料中存在遗漏或与所申请的类别级别不符合的情况,技术与评定部向其发出《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申报初审意见表》,企业应按照整改意见补充有关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送交技术与评定部。

3.符合所申请类别级别的相应条件或资料补充后达到相应条件的,报技术与评定部部长批准后,由技术与评定部向其以书面形式发出通过初审通知书,同时收取评定费。

4.通过初审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评定费,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定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三)复审。1.书面文件复审:

技术与评定部每年的6月和11月组织工作人员及专家到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第二章第四条所列所有资料的原件及相关证明资料。具体时间以技术与评定部通知为准。2.工程考察:

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内,技术与评定部向已通过评定的企业颁发证书。证书分为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第九条

评定费用。

(一)壹级,收取叁万元(¥30000.00)。

(二)贰级,收取贰万元(¥20000.00)。

(三)叁级,收取壹万元(¥10000.00)。

(四)同时申请两项以上类别的,评定费用分别缴纳。

(五)不予通过的企业,已经缴纳的评定费用不予退还。

(六)暂缓评定的企业,已经缴纳的评定费用不予退还,可在下一批次评定中使用。

第五章

证书有效期与复评

第十条

证书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截止后,证书自动作废。

第十一条 如需继续持有证书,须在证书有效期结束前半年申请复评。有关复评通知在协会网站上公布(复评工作与新申报同期进行),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复评视同初次申请等级评定。

第十三条 复评达不到相应级别要求的将予降级,直至取消等级证书。

第六章

晋升等级

第十四条 已获得证书一年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晋升等级(以下简称“升级”)。申请升级的企业应达到所申请的类别和级别的条件。

第十五条 升级工作于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升级资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15日和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换发证书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

等级评定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企业申请采取涂改、伪造、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提供不真实的资料,或对参与评定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进行贿赂,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资格,三年之内不接受评定申请。

第二十三条 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第二十一条所列行为)获取证书的企业,一经发现,予以吊销证书,并在三年之内不接受评定申请。

第二十四条 技术与评定部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本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并接受企业、行业、社会的监督。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技术与评定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于2016年12月修订,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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