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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伤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事故特征
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时,危害程度表现在对人体伤害方面,会出现重物或设备零部件脱落、坠落等对人体的冲击伤害,设备运转对人体造成的碰伤、挤伤、电伤等。对人体伤害往往较严重。对物体的损害、损失较大。可能危机周围的设备、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等。应急组织与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应急组织体系图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2.2.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机电矿长
成 员: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安全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2.3技术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技术科长、机电科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2.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机电科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矿卫生室、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2.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2.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2.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2.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2.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各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2.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2.3.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2.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9机电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10运转工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主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2.3.11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日常工作中对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避灾培训教育,完成其有关任务。
2.3.12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
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3.13治安保卫部长、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2.3.14调度室通讯组: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2.3.15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16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3.17医务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汇报,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分析人员受伤情况:伤害到何种程度,是否正在加大伤害,是否正扩大伤害,伤情是否正在恶化。撤除可能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后,要本着先救人后救设备的顺序进行抢救,在救助人员时,要先采取防止危险源继续危害的措施,上方是否有坠物可能,现场是否有裸露电线,电源是否停电,现场是否有有害气体,对受伤人员要进行现场紧急脱离危险源,就地伤情处理,再送往医疗场所施救的步骤进行急救,对伤员的救助视伤情采取措施,流血部位紧急止血,窒息者采取人工呼吸措施,脊椎骨折者不要轻易搬动,要积极协助救援人员采取行动
(2)分析设备破坏情况:设备破坏的程度是否损害附近其他物品和设施,和危害的物品是否需紧急抢救,损害是否正在扩大,灾害是否正在蔓延,危及到设施、物品、易燃易爆、高压容器等是否已转移。转移可能影响的器材,现场的设备、器材要采取防止继续扩大危害程度,后复位的顺序进行,分析现场急救所需设备物品等。并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所需物资,决定是否使用吊车、叉车及千斤顶。
(3)现场如果出现火灾,是否采取了灭火措施,根据灭火进展情况,现场及周围灭火器材的分布状况等,决定是否向119求救。
(4)分析现场是否出现人员触电情况,电网分布以及对电网进行的损害。现场人员积极采取断电措施,切断设备电源。清点现场人员,控制现场人员出入,维护现场秩序
(5)人员救出,现场安全隐患得到控制之后,组织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复,最终达到正常使用目的。
(6)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3.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6066 6095 6096
调度室 电话9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7222956 ***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总工(张伟):***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周庆进):***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志斗):***
泰安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6991585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值班电话: 0531—85686222,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值班电话:0531—85685581
3.4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
(5)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防护器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特别是验电、放电设备。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专业领导同意后方可。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上井工作。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医疗后勤保障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临床急救经验并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医护人员参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毒设备的穿戴和灭火器材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除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
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5.避灾路线:
险情发生时受灾人员和受威胁地点人员全部以最近路线撤离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