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及建设指标申报培训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规划调整报告”。
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及建设指标申报培训内容
一、土地利用规划的概念、分类、用途、申报及调整
(一)概念和分类: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对于开发企业土地利用规划的分类包括:
1、从规划圈的角度
圈内: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大多数建设项目必须使用圈内土地。如原用途为农用,则需要申请城市中心区建设用地指标。
圈外: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如原用途为农用,则需要乡级建设用地指标、2、从规划利用的角度
允许建设用地:这部分建设用地中,如原用途为建设用地(包括居民点),可直接申报建设用地,如为农用地,须在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后进行建设用地申报。
有条件建设用地:该建设用地类型不能直接进行建设用地申报,需要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后,申请建设用地指标后进行建设用地申报
农业用地:一般来说该部分用地不能办理建设用地,如个别需要也可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调整为允许建设用地。
(二)用途:
1、指导土地购买。
2、指导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
(三)审批和调整:
1、土地利用规划一般为15-20年进行一次调整。最近一次的调整为2005-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
2、乡级以内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由锦州市政府进行审批,省国土厅进行备案;
3、同市跨乡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在省政府进行审批;
4、跨市的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在国务院进行审批。
二、建设用地审批指标:
(一)农转用和征收报批的条件
1、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3、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义务
4、符合国家建设用地供应政策
5、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前期工作,即完成“告知、确认、听证”工作
6、其他条件:符合城市规划等
(二)农转建指标的审批权限
1、国务院审批
(1)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2)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2、省政府审批
除国务院批准权限以外的土地。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向各区政府和土地部门申报项目。
一般来说,需要和各区的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在征得主要领导同意后,与各区土地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注意事项:
(1)在申报项目时,如有必要要寻求董事长的支持;(2)与区土地局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过,避免被调换。(3)申报时间在每年的11月份开始
2、及时了解规模指标的下达
每年年初,不超过4月份,省政府会根据各市申报的建设用地规模进行总体安排和分配,往往省政府批复的用地规模都会小于各市申报的用地规模。因此,要及时的了解用地规模指标的下达,做好争取工作。注意事项:
(1)市国土局征转处是指标下达的接收部门,必须做好沟通工作;(2)及时将信息反馈给董事长和总经理;
(3)督促领导与各区主管领导沟通,争取项目指标。
2、建设用地的申报
在获得指标后,应马上进行组卷工作,并实时跟踪组卷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必要时,要与土地局领导共同到省国土厅申请。注意事项
(1)认真核对申报土地与规划的关系,核对好每个坐标点;(2)与村集体建立良好的关系,便于征收方案、听证会和转款的实施;
(3)跟踪组卷材料的审批,必要时要主动的协调,特别是社保部分。组卷材料包括:
1)建设部门规划选址意见3份(原件1份)及附图3份; 2)标明用地范围的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 图3份; 3)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勘测定界图包含地类[GB/T21010-2007]、面积、权属等要素,并统一标注80坐标系)3份,80坐标系电子数据1份; 4)土地信息表各1份;
5)依法使用集体土地的提供《使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 6)使用国有土地的提供《使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表》3份; 7)草签的征地补偿协议3份;
8)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3份; 9)征地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3份;
10)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放弃听证说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会笔录、纪要)3份; 11)勘测成果表3份; 12)实地踏勘表3份;
13)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彩图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