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9)进口风险分析—进口旧机电类产品检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限制进口机电产品目录”。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37、53号令及相关文件的要求,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检验、到货检验、监督管理四个环节。进口旧机电备案是工作程序中的第一步,采用登记备案模式,进口旧机电产品需要在进口前申请备案许可,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或直属检验检疫局按规定进行审核,办理备案手续,签发相关证书。
对于直属检验检疫局签发《装运前预检验备案书》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装运前预检验实施机构组织实施装运前预检验。装运前预检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装运前预检验实施机构应当出具《装运前预检验证书》及《装运前预检验报告》,明确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项目的初步评价意见。
进口旧机电产品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持必要单证办理进口报检手续。进口旧机电产品由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到货检验,未明确使用地的由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检验。
到货检验的内容包括:
(一)开箱检验:
1.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是否与国家审批项目相符。按现行的入境验证规定验证有关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进口质量许可管理以及其他规定的要求;
2.检验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观和包装状况是否存在外观缺陷、残损等;
3.核查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日期、新旧状况、价格等货物的实体状况是否与合同或者协议相符。
(二)按照我国有关机电产品电气安全和机械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安全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外表安全标识和警告标记;
2.检查货物在静止状态下防护装置安全性,电器部件和机械部件的安全性;
3.检验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
(三)按照我国有关卫生、环境保护的强制性标准进行的卫生、环境保护项目检验:
1.检查货物卫生状况;
2.检测货物在运行状态下的噪声、粉尘含量、辐射以及排放物是否符合标准。
(四)对装运前预检验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采取技术和整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的验证。
(五)其他项目的检验可依照同类机电产品检验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制具、模具等风险程度较低的旧机电产品可以采用合格保证模式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