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南方学院“三好”评比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标准_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8:27: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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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南方学院“三好”评比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标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三好一满意先进个人”。

南方学院2014-2015学年“三好”评比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标准

为鼓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创建优良学风和校风,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先进学生评选条例》、《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总结评比暨各项奖学金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4-2015学年“三好”评比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先进个人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2、以上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为主要依据,学分绩点排名为重要参考,参评学生必须满足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3、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发表专业文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国家、学校赢得荣誉且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学生政治思想品德方面、体育方面参照校先进学生评选条例。

5、上学年受学校、学院处分,或有夜不归宿、违章用电、旷课等违纪行为一律不参加评选。

二、具体要求

1、三好学生:上学年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3.0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20%的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或前10%的非文明宿舍成员。

2、优秀学生干部:上学年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2.8以上;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30%的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或前10%的非文明宿舍成员;上学年为学校各级学生组织或班级干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踏实。

3、三好学生标兵:从三好学生中择优产生,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本专业、系名列前茅。

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从优秀学生干部中择优产生,上学年为学校各级学生组织或班级主要干部,能出色履行工作职责,有显著工作成绩。

5、优秀学生:上学年社会实践成绩合格,各科成绩均及格且平均绩点班级排名45%;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45%的校级文明宿舍成员或前15%的非文明宿舍成员。

6、各项企业、名人高额(≥1000元)奖学金分配原则:优先奖励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学生。

南京林业大学南方学院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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