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简报第1期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养老保险工作简报”。
安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工 作 简 报
第1期 安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2011年9月23日【按】今年,我县被正式列为全国第三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首批新型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迅速落实上级精神,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符合安化实际的实施文件,成立了专门的经办机构安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所,搞好了参保人员调查摸底和经办人员学习培训,并于9月19日召开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试点工作全面展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为进一步全面推动试点工作,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安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呈现五大特点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
9月19日,我县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由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益文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李太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晓跃同志,县人大副主任高多庆同志,县政协副主席张一鸣同志出席了会议。各乡镇党委书记、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副职、民政与劳动保障办公室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县直机关局以上单位负责人;县人民银行、县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人社局局长李跃祥同志介绍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
险前期筹备工作情况和主要政策规定。县财政局、县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东坪镇、梅城镇、平口镇等单位负责人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和本地实际就如何开展试点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晓跃同志深刻阐述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我县试点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强化试点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工作措施,并对全县党政机关绩效评估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县委副书记李太源同志从提高认识,增加工作责任感;科学实施,增强工作针对性;狠抓落实,增强工作实效性三个方面,对全县如何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南区管委会负责人向县人民政府递交了
责任状。试点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覆盖全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始由准备阶段进入实施阶段,这是继实现农村居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城乡居民即将逐步实现“养老不犯愁”。
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 呈现五大特点 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的,具有缴费档次多、缴费选择灵活、政府补贴高、参保吸引力强等特点,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范围大,覆盖面广。凡属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
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和农村
3居民,均纳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畴,只要本人自愿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缴费低,方式灵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县居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是投入多,分类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55元给予全额补助。省、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
四是待遇好,保障适度。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生。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对长期缴费的居民,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0.5元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政府财政补贴除外),可以依法继承。
五是零风险,没有后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零风险”,一旦参保没有任何后顾之忧。县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生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集体补助等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41、参保人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储存额退还给
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并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余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责编:龚日然李术明审签:李跃祥 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发: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区管委会。
安化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9月23印发 电话/传真:7822210邮箱:346277724@qq.com(共印60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