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住建局绿化科对二道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行政初审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砍伐树木行政处罚”。
二道区住建局绿化科对二道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行政初审事项的监督管理制度
根据《长春市城市绿化条例》,为确保对二道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行政初审工作的正常实施,规范初审程序,切实做好监管工作,特制订以下监督管理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二道区占用绿地、砍伐树木行政初审220105-ZJ-XK-001
二、监督检查内容
1、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
2、申请单位申请的具体占用绿地面积及砍伐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3、申请单位缴纳绿化补偿费用的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
1、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是否齐全且在审批范围内。
2、到现场测量,确定申请审批的具体占用绿地面积及砍伐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3、确认是否缴纳绿化补偿费用,未完成缴费的单位不予以批准。
4、根据群众举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
1、对申请单位的材料进行确认。
2、对申请审批占用绿地面积及砍伐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进行现场确认,且根据市园林绿化局终审的现场踏查量确认最终的审批量。
3、对申请单位绿化补偿费用到账情况进行核实。
4、对群众监督举报情况,我局联系绿化监察大队进行检查。
五、监督检查措施
1、要求申请单位提供有效的材料(政府批文、政府会议纪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总规划图、设计图纸、申请说明等)复印件并校验原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现场踏查测量数据,需申请单位到现场,双方共同确认占用绿地面积及砍伐树木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3、对未按时缴纳绿化补偿费用的申请单位给予提醒,若申请单位未缴费就施工或完成缴费但不按照审批单报批的数量占用绿地和砍伐树木的,我局及时联系绿化监察大队对其进行处理。
4、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六、监督检查处理
对不符合审批条件及符合条件但未完成缴费就施工的申请单位,或者完成缴费但不按照审批单报批的数量占用绿地和砍伐树木的申请单位,我局及时联系绿化监察大队对其进行处理。
本制度从2015年1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