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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大 学 文 件
校发﹝2011﹞55 号
关于评选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教学信息化是北京大学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中,教学信息化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教学信息化手段,如教学课件、电子图书、教学数据库、实录视频、交互视频会议系统、网站课程、网络论坛、网络教学平台、教学网等,在学校教学活动中的广泛深入应用,不但突破了传统课堂时空的局限,丰富了教学方式,提升了教学水平,而且有效地探索了信息网络时代高校教学的新方法、新途径,促进了学校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教学信息化工作发展,学校决定开展评选及表彰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1.评审专家组
由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医学部相关领导、教务部、教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相关负责人和教授代表组成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专家组,负责评选产生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专家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恩哥 副组长:程旭 关海庭 王仰麟 王宪
成 员:教务部、教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医学部相关负责人各一名、教授代表三名。
2.评审工作组
由教务部、教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医学部相关人员组成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评审工作组,负责评审工作的组织和申报材料的初审。
3.各相关单位
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信息化主管和信息化助理配合工作。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范围 1.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根据申报情况和综合评审结果,设置“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若干。
2.申报范围(1)单位
全校各教学单位均可参加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的申报。(2)个人
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活动的任课教师可以参加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教学系列)的申报;
与教学信息化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可以参加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管理与教辅系列)的申报。
三、评审办法 1.材料申报
(1)申报“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的单位,需参照《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评审标准》(附件1),按照“观测点评价等级”和“指标评价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其支撑材料,以及自评材料。
(2)申报“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教学系列)的教师,需参照《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评审标准》(教学系列)(附件3),按照“观测点评价等级”和“指标 评价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教学系列)(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以及自评材料。
(3)申报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管理与教辅系列)的教师,需提交《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管理与教辅系列)(附件5)及其支撑材料,以及自评材料。
(4)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提交以上文字材料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提供多媒体支撑材料。
(5)请校本部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审工作组。书面材料提交地址:理科五号楼531室,电子版材料提交地址:baohua@pku.edu.cn。
医学部各单位申报材料,由医学部汇总后提交评审工作组。
2.评审工作组依据《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评审标准》和《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评审标准》进行初审,形成复审名单,并提交评审专家组。 3.评审专家组依据《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评审标准》和《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评审标准》,结合现场考察等方式对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议,产生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
四、时间安排
1.9月初-10月10日,参评单位和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2.10月11日-10月31日,评审工作组初审申报材料,产生复审名单; 3.11月,评审专家组审议申报材料,评选产生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和个人。4.学校拟于寒假前召开会议,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联系人:闫保桦 陈 晨
联系电话:62754690,传真:62767864
附件:
1.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评审标准
2.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单位”申报表
3.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评审标准(教学系列)4.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教学系列)
5.2011年北京大学“教学信息化先进个人”申报表(管理与教辅系列) 北 京 大 学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