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要点_校园安全工作要点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8:04:0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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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2018年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校园及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结合学校实际,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校园及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抓紧抓实,着力实现“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力争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学校要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校长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着力构建安全工作管理队伍。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研判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严格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

2.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副园长)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学校要与校内各处室、班主任、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管理层,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

三、扎实抓好各项常规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学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下常规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防溺水宣传教育制度;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危房管理与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宣传教育制度;晨午检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用水、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校园重点场所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时段(课间、午间、课外活动与晚自习)安全管理制度;住校生安全管理制度;大型文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校外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和上报审批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与报送制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午餐与午间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安全形势研判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精心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认真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教育教学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必须按要求开设安全教育课,积极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寻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等主题活动,同时要进一步开展好“一分钟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要继续抓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12月2日)、“全省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活动周”、“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安徽省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赛和合肥市中小学生禁毒知识竞

赛等活动,通过各种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

5.积极开展师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联系,落实并配齐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预防人身伤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毒品危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初中以上学校要积极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继续开展“禁止管制刀具进校园”专项行动。

6.进一步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通过升旗仪式、班团队会、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和提高自我防范能力的教育。每年度(学年度)学校要同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教育学生不乘坐无证、无牌、无保险和超员超速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要教育学生乘坐车辆时,不要将头和手伸出窗外,上下车时需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车等;教育学生未到法定年龄不得驾驶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在铁路沿线的学校要经常教育学生“严禁在铁路上行走、玩耍”。

7.强化防拥挤踩踏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防拥挤踩踏教育,在教室、食堂、会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楼道要张贴安全出口、疏散指示等标识。要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互相推拉。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得追逐打闹,上下学有序进出校园。

8.高度重视防溺水宣传教育。每年4月至10月是防溺水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校要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扎实抓好“十个一”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通

过召开家长会、教师家访、QQ、微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大家校联动,形成教育合力。

9.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继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按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或选修课。着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学困生和有特异体质、心理异常等特殊群体,积极开展相关心理咨询或心理辅导活动。

10.继续抓好安全管理队伍教育培训。要将安全知识与技能内容纳入学校年度培训计划,经常对行管人员、教师、安保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进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11.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根据季节变化特点,通过多种形式适时对学生进行结核病、手足口病、肠道传染病、艾滋病、流脑、流感、麻疹、水痘等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

(三)有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12.切实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上课期间,要封闭校园,实行严格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验证、登记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和车辆无故进入校园,严防外来人员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品带入校园,严防违法犯罪分子到校伺机伤害师生员工。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安保人员的教育与管理。

13.加大投入,着力提高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学校重点部

位视频监控能做到布点到位、数量合理、功能完好、工作正常。着力解决校舍维修、食堂硬件达标、安全设备配置等问题。全力构建一支乐于奉献、富有活力、数量够用的安全工作队伍。

14.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有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持证经营,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创建A级食堂。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全面落实领导陪餐制度,严防各种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堂及内设的小卖部,要严格规范采购、运输、加工、出售和储存等各个环节,做到食品、原料索证索票率达100%,饭菜留样率达100%,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合格率达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要自主经营,不得外包;其他学段学校食堂若对外承租,要与食堂承租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有食堂的各学段学校须设置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员岗位,负责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学校的自备水(井水)必须全部定期送检,符合饮用标准方可使用;对于桶装水,要严格实行索证制度,对饮水设备要定期进行消毒,保证师生饮水安全。

实行午餐配送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学校领导、午餐及午间管理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着力履行岗位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家校沟通,加强午间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15.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查消防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检查消除消防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各校要按规定配足、配齐常用灭火器材、照明灯和应急灯,定期维护消防设施,搞好防火分区安全布局,严禁堵塞、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学生将火种带入校园,严禁学生在校内乱拉电线、乱接电源,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燃点明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

16.进一步加强校车、租赁车辆管理。①加强校车日常管理。

加强校车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一律不准上路,校车责任单位(学校举办者)要按相关规定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每半年对校车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严禁校车带病上路、违法行驶;严禁未注册幼儿园使用校车。

严把驾驶员资质审查关:校车驾驶员需身心健康,依法获得驾驶证,严禁不具备资质的驾驶员驾驶校车。

重视档案建设:学校(校车公司)要建立完备的专用校车和驾驶员档案,并根据驾驶员工作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驾驶员档案。

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学校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并同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经常性的对乘坐校车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年度(年度)同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加大校车监管力度:各校要对校车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作为,若发现校车在运营中存在相关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治,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公办学校专用校车在运营中若发现问题和隐患,各学区管委会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校车运营公司并督促校车运营公司限时整改。巢城教办、学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民办幼

儿园校车的监管力度,督促举办者严格执行《校车安全条例》。

加强“随车照管员”队伍建设:学校必须为每部校车配齐“随车照管员”,并经常对其进行培训,“随车照管员”要严格落实跟车、收车验车与学生上下车清点核对人数制度,严防将学生、幼儿遗忘在车内而发生安全事故;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缺坐校车,要扎实做好追踪服务工作。

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学校(校车营运公司)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学生避险逃生能力。要制定有效应对特殊天气特别是冰冻、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的行车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②强化“租赁车辆”安全管理

民办学校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必须完备相关手续,所租赁车辆的安全技术条件必须合格,驾驶员资质必须合格;学校必须为所租赁的每部车配齐“随车管理员”,并经常检查督促“随车管理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在组织学生春游、秋游以及开展研学活动时,学校临时租赁车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完备相关手续;学校要切实加强相关活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③切实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

严禁民办幼儿园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租用社会非专用校车接送幼儿以及家长联合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幼儿等现象;严禁看护点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租用社会车辆以及家长联合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幼儿等现象。各学区管委会、巢城教办要加大对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监管力度,在日常监管中若发现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

点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等现象要及时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汇报,并迅速将有关情况通报给当地交警、交通等主管部门,积极协助相关部门立即加以整治。

17.强化校内车辆管理。要切实加强校园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管理,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的主要出入口须设置禁鸣、限速标志,中小学幼儿园要与驾驶私家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签订“校园内交通安全责任书”。不允许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行驶、停放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校园主要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告示牌”。要按规定划设停车场地,做到校园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电动车等)停放有序、管理规范,不构成隐患。严禁上课期间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上下学人流高峰期间,严禁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非机动车辆进出校园须推行。

18.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校要坚持“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着力抓好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定期清扫校园,消除卫生死角,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严禁小商小贩在校园内和学校大门口附近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购买无证摊贩兜售的食品(饮料)和乱吃不明食物,把住“病从口入”关。扎实抓好晨午检工作,严格执行因病缺课学生追踪制度,发现疑似病例,要遵循“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好各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有效遏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传播。学校若发现传染病疫情要有专人向有关部门报告。要认真做好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19.切实加强住校生安全管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巢教字〔2017〕376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宿舍管理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晚间查铺和陪寝制度,认真落实住校生请假和销假制度。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卫生保洁与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好学生宿舍消防、用电等设备设施。

20.完善联动机制,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各校要制定《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工作方案》和《学生溺水事故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措施。

在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召开一次防溺水家长会、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项家访、发放“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要求学生写一篇防溺水方面的文章、敦促家长对学生制定一份安全约定、每周进行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建立每日一次防溺水安全提醒制度”(每天上午、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任课教师提醒本班级学生预防溺水)的“十个一”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

教育青少年儿童“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要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做到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积极落实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开展、早预防、早落实。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学校要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家长或监护人。学校要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在湖、塘、沟、坝等水域插上警示标识,形成多方联动的预防工作

格局,营造良好的社会防控氛围。要继续落实防溺水包保责任制,深入开展“大家访”活动,将教师编组包村,包保到生。

21.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学校要继续加大“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加强留守学生的日常管理,与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并签订“留守学生安全监护责任书”。学校应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留守学生”自我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加大与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合作,协同做好“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留守儿童”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22.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学校要认真做好防暴雨、雷电、洪水、雨雪、大风、大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创建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23.扎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各校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忧患意识,扎实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治到位的安全隐患,要迅速采取隔离等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学校周边环境、围墙、楼道栏杆、学生宿舍、食堂、教学用房、实验室危化品贮藏室、图书馆(室)、会堂、运动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学校要加强自查自纠,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日巡视月排查工作,每月17日至20日,各校要按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月报表”;各

校要常态化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月要认真填写《校园安全工作自查自评表》(巢教安字[2016]352号文件附件3),扎实抓好安全台账建设工作。

24.抓好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学校要扎实抓好春秋季开学、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元旦节、春节及期末放假前等重点时段的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做好节假日前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节假日领导带班、昼夜值班的护校制度。要进一步加强上下学时段安全管理,做到有领导带班,有门卫和教师值守,有序引导、护卫学生进出校门。要建立幼儿园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接送制度,与家长签订“接送协议书”,做到家校无缝对接,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农村小学学段要切实做好路队护送工作。加强上下操、上下学、集会、下晚自习、就餐等关键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安排专人在关键地段值守,有序疏导,防止发生群体性踩踏事故。规模较大的学校,必要时实行错时放学,以确保学生安全。

学校应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告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QQ、短信等多种形式,将上下学学生到校时间和放学时间及时告知家长,督促家长做好孩子在校外活动时的监护工作。各校应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表。如遇暴雨、冰雹、洪涝、雾霾、冰冻、大雪等恶劣天气,应及时调整课程安排,必要时可安排学生放假,学校作出此类决定,应及时向市教体局报告并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

25.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巢湖市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巢湖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做到各类应急

预案制定齐全,应急预案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6.切实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结合开展活动的规模和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防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学校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或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7.加强安全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精神,原则上中小学校每月开展一次,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特别是要加强以防震、防火灾、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防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等能力。

28.加强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校要定期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全面梳理涉校涉生各类矛盾纠纷,及时调查处理化解矛盾,严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校园和学生安全违法行为。

29.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各校要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按“警校共建”工作的要求,积极配合警方,完善治安联防网络建设,进一步治理好学校的周边治安环境。各校要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台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人员、出租屋、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台球室、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环境卫生、违章建筑、危险设施和治安环境等进行摸排登记,并有效治理,及时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在公路沿线的学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

30.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校要按照《巢湖市“十三五”时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加大校园安防能力建设和硬件设施的投入,强化安全教育,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均达到“平安校园”标准。

31.扎实抓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通过张贴“禁放”公告、开辟宣传专栏、召开家长会与主题班会,与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家长签订“禁放承诺书”等形式,同时还需通过短信、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QQ群、校讯通、LED显示屏等媒介,持续抓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国际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冬至以及春、秋季开学(含高考升学宴)期间等关键时间节点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各高考报名点学校要积极做好高考考生高校录取信息报送工作。

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32.落实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根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要求,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以电话口头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1小时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市教体局和相关单位报告。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

五、认真执行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33.严格安全履职奖惩。学校要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巢湖市中小学安全工作评估考核细则》、《巢湖市幼儿园安全工作评估考核细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个人履职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

考核挂钩,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各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进行考核。对因不能认真履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六、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4.落实责任追究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对因学校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从而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市教体局将严格依法依规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进一步规范安全台帐资料建设工作

35.规范台账资料建设。学校要结合实际,参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要实时、准确地记载学校各项安全活动,完整系统地保存安全工作的所有资料。要及时将各项安全材料归类入档,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归档工作应符合规范要求。档案材料要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附: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2018年主题宣传教育与主题活动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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