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机关之我见_如何创建学习型机关

其他范文 时间:2020-02-28 18:03: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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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学习型机关之我见

“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的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早在1999年5月亚太经合组织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高峰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就提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主张。江泽民同志在为《全国干部培训教材》所作的序言中,又向全党发出了“坚持学习,加强学习,改善学习”的号召。我们国税机关肩负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财力保障的神圣使命,因此率先把国税机关建设成为学习型机关是时代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带好队,收好税的必然选择。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意义学习型社会的特征在于不断学习,包括终身学习、全员学习、全过程学习、团体学习等等。当前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科技进步日新月异,世界格局向多极化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面对我国加入WTO以后的新形势、新情况,作为税务机关,如何应对经济全球化给我们提出的挑战,如何运用高科技手段去加强税收管理,以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以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推进经济国际化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才能具备完成上述任务基本素质。因此,全体税务干部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升机关核心竞争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优质、高效、准确地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推动机关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创建学习型机关的主要内容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当前应做到“四个明确”:

1、要有明确的学习体系和学习目标。没有目标,就没有方向,也就没有前进的动力,首先要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强化“学习为本”、“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意识,变“要为学”为“我要学”;其次要建立以税收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科学规范的学习教育体系。要整合、利用现有的学习资源,把继续教育、学历教育与岗位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适合机关工作特点的岗位要求的教育体系,建立适应培训与学习需要的新型教材体系和教育理论体系,逐步形成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机制和氛围;第三,要围绕实现优质管理、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全面提高国税干部综合素质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采取专家授课、集中讨论、交流体会、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对税务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管理学、税收业务、电子商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使全系统干部即能融会贯通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真正内涵,将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又能及时补充更新知识,在税收业务方面达到“五懂、五会”,即:懂税收政策、懂税收法制、懂征管规程、懂财务核算、懂税收管理;会操作微机、会稽核查帐、会计算税款、会审核报表、会使用法律文书,从而达到提升干部素质,促进全面发展的目的,实现我市国税“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向高层次迈进”的干部教育总体要求。

2、要有明确的学习内容。学习是多方面的,对机关干部来说,最根本、最重要的任务是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的根本保证。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最根本、最关键的是要全面正确理解和深刻领会十六大精神,牢牢把握“灵魂、主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六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六大提出的任务上来,真正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工作。另外,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努力钻研税收业务知识是不容置疑的,而且要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向实践学习,要多下基层、多下企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改变那种干了十几的税务,不懂财会、不会查帐的现状。在此基础上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发展的需要,学习经济、政治、金融、法律、历史、科技、外语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强化信息化知识的培训。进入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知识经济蓬勃兴起,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正如雨后春笋般地飞速发展,如果我们不懂电脑,不尽快掌握高科技知识,又如何去应付这些新生事物,如何保证国家税款能足额入库而不致于流失?“科技加管理”是我们适应新形势的必由之路,税收管理信息化已成为当前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鲜明的时代特征,高科技的管理手段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实现,因此努力学习和掌握高科技知识刻不容缓。

3、要有明确的学习载体。建设学习型机关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通过各种扎实有效的组织载体,使全体干部人人处于学习组织之中,时时处处置于学习之中。学习载体应该是多层次、宽领域的。既要有实施教育、培训的场所、实施等物质载体,也要有吸引广大干部参加学习的活动载体。近年来组织的“全民读书”、“双休日学习”、“鼓励干部进行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等都是被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学习载体,应继续坚持。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扭转过去教条式的教学模式,充分利用现代多媒体技术,通过看光盘、看幻灯、看优秀老师的讲座等,或采取一些税法知竞赛、演讲比赛等互动式的教与学,以此来丰富教学形式,拓宽知识面,提高干部掌握知识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学习阵地和网络,为税务干部多样化学习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引导干部养成自觉读书、善于读书的良好习惯,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4、要有明确的学习激励约束机制。这是激发干部学习热情,提高学习效果,确保创建活动有效运行的重要措施,从内容、方法、时间上都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经常化和规范化,要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检查考核等制度,并狠抓落实,完善学习目标激励制度,实行定性与定量、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以考促学,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的奖惩、培训、晋级和工作调整挂钩,在税务干部中开展争当业务能手、争当计算机操能手等竞赛活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氛围。同时,制定鼓励和支持干部在职学习的有关政策,对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业优良或工作创新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干部,要及时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表彰奖励,引导干部自觉学习、善于学习、主动学习、努力形成工作、学习、思考“三位一体”良性循环机制。

三、创建学习型机关的保障措施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严格的保障措施。

1、领导要高度重视,特别是要把建设学习型机关纳入机关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定期部署、定期督促、定期检查。根据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的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助抓的领导机制,坚决杜绝“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建设学习型机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建设规划,从制度上理顺教育培训与税收工作的关系,建立起以检查、考核、评比、奖惩为主要内容的干部培训教育机制,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妥善处理工学矛盾,力争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3、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学习骨干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在创建活动中的“六个带头”的责任,即:带头履行责任、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实践、带头发言、带头辅导。通过领导干部和学习骨干的表率作用,推动创建活动的全面发展。

4、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研究、交流、宣传。通过座谈会、讨论会或走出去参观考察等形式,总结经验,深化认识,加强交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创建的实效。

5、加强软件和硬件建设。每年应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教育培训、表彰学习型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阵地和网络的建设,促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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