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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传统文化中公共精神的缺失与社会发展困境
摘要:公共精神是孕育于人类公共生活之中的、以公共性作为价值皈依的、位于人类心灵深处的基本道德与政治秩序观念、态度和行为取向。它在本质上是人类理性的公共运用,是人的“类”意识的伦理表征。随着现代公共性的开显和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展开和丰富,公共精神成为现代公民必须秉承和塑造的人性价值和精神品质。然而,儒家传统文化中“公共精神”的缺位却影响着社会的发展。
关键词:儒家传统文化公共精神社会发展
社会发展是社会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或基本范畴。“社会学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曾经将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划分为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前者主要是研究社会结构,后者主要是研究社会过程”[1]。当代社会学所要讨论的社会发展呈现出三个不同的层次。“一是,相对于自然环境的社会发展。二是,相对与经济发展的社会发展。三是,相对于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科技发展的社会发展”[2]。本文采用了第二种观点即:相对于经济发展的社会发展。“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眼中,经济行动是受社会所限定的,它嵌入持续存在的人际关系网络中”
[3]。人的行动受到结构的制约,经济行动不仅受到经济结构的制约,同时还受到社会结构的制约。所谓的社会结构包括各种各样国家层面的制度设置和看不见摸不到却无时无刻不影响着人们行动的文化系统。本文试图从儒家传统文化这一背景之下讨论人们的经济行为和社会发展。一:《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给我们的启示。
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着重研究了资本主义兴起的精神条件。在当时以及在他以前许多学者都只研究资本主义在西欧的成长过程,而韦伯却提出了另一种研究方法:通过研究那些资本主义未能得到发展的国家的事例来阐明这一问题。这种研究方法和他富有特色的思想相结合,使他的著作在这一领域独树一帜。韦伯认为“营利,追求利得,追求金钱以及尽可能多地聚集更多的钱财,就其本身而言,与资本主义完全无涉”[4]。对利润的追求本身并不构成资本主义的基本功利,因为历史上也存在大量残酷无情,唯利是图的商人。韦伯要讨论的是一种理性化的资本主义。“从历史上看,资本主义与资本家企业都出现得很早,如中国,印度,巴比伦,埃及都是如此。但是在西方发展出来的资本主义是一种非常不同的,在其他地方都没有出现的资本主义形式,理性化程度极高的资本主义。它以形式上的自由劳动的合理资本主义组织,经营活动与家庭的分离,理性化的簿记为特征”[5]。正是这种资本主义精神促成了理性化的资本主义在欧洲的产生和兴盛。除了为大家所熟知的韦伯的文化分析理论,还有儒家文化分析理论。“作为一个各方面素养都极其全面的学者,韦伯的各种观点和所采用的的方法对后世的影响是极大的,儒家文化分析理论就是对韦伯的理论的应答中全面兴盛起来的”[6]。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受儒家文化辐射的日本,亚洲四小龙以及中国的经济依次有飞速的发展,儒家文化论就是一种对现实的回答,其观点简单来讲就是肯定儒家传统文化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一些学者更是认为。儒家传统文化可以避免西方经济中道德沦丧的资本主义危机,儒家文化应拯救世界。不可否认,儒家文化确是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面,但是它也有束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另一方面。中国公共精神的缺失已经是无可争议的话题。现代公共精神尤为重要,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公民素质高低和社会风气是否优良的杠杆,我国公民普遍缺失公共精神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二:“差序格局”作用下的双重道德标准。
中国从古至今都非常重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并依此作为判断远近亲疏的标准。费孝通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十分恰当的解释这种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个人社会关系网络。费孝通认为“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在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都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一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7]。中过乡土社会以个人为中心的远近亲疏观念从根本上决定着人们的行为模式,和经济行动。以个人为中心必然导致以个人的利益为中心,这就体现出中国人极其自私的一个方面。“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是‘私’。说起‘私’
我们就会想到‘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俗语。谁也不敢否认这个俗语是多少中国人的信条。其实抱有这种态度的并不是乡下人,就是所谓的城里人,何尝不是如此”[8]。晏阳初先生在乡村建设运动时期也认为要改造中国首先应从中国的“愚,穷,弱,私”着手。
当然,人们的这种私并不是没有限度的,常常根据血缘为纽带的亲疏关系来判断一个社会行动是“自私”还是“不自私”。这种判断标准最好的体现在中国对“家”的认识上。“家”里和“家”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利益团体,人们的行为只要有利于“家”的发展就被认为是合乎道德的,那怕这种行为对“家”外产生了多么大的负面影响。这就产生了“双重道德标准”,人们对待自己的亲人可能是非常的真诚和不计较回报,就算是家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也没有多少人会大义灭亲,为亲人开脱成了义不容辞的责任。此时,情感型和传统型的行动占据主体地位,对待和自己无血缘关系和不认识的人是则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型行动占据主体地位。讲求回报和礼尚往来,甚至希望对方的回报超过自己的付出。这种“双重道德标准”人们常常应用到经营活动中,以牟取额外的利润。孟德斯鸠在谈到中国时有这样一段话“中国人生活的不稳定使他们具有异乎寻常的贪得欲,所以没有一个经营贸易的国家敢于信任他们”[9]。接着孟德斯鸠又说“中国人的生活完全以‘礼’为指南,但他们却是地球上最会骗人的民族。这特别表现在他们从事贸易的时候,虽然贸易会很自然的激起人们信实的感觉,但是却从未激起中过人的信实。他们买东西的人要自己带称。每个人三种称,一种是买进的重称,一种是卖出的轻称,一种是准确的称,这是和那些对他有戒备的人们交易时使用的”[10]。孟德斯鸠接着论述到“一切用暴行获得的东西都是禁止的,一切用术数狡诈得到的东西都是许可的。因此,让我们不要把中国的道德和欧洲的相比较吧!在中国每个人都要注意什么对自己有利。如果骗子经常关心自己的利益的话,那么,容易受骗的人也就应该注意自己的利益了。在拉栖代孟,偷窃是准许的;在中国,欺骗是准许的”[11]。孟德斯鸠作为一个欧洲人在看待中国时难免带有“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严厉指责中国道德败坏的一面,平心而论,应该说这样的评价是中肯的。诚信作为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部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决定着经济行动的成功和失败。以个人为中心,以血缘为纽带所形成的“双重道德标准”取代了诚信这一普遍原则。人们的经济活动视对象而定,如果是熟人和亲人时则尽量保证个人的诚信行为,如果是陌生人时则会坑蒙拐骗,使尽各种花招以牟取最大的利润。这样的经济活动缺少韦伯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的理性计算,必定不能促进经济的良性发展。相反,会导致市场的恶化,贸易伙伴的离弃,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商品市场,还有对他人知识产权的漠视。在这样的经济环境中人们热衷于投机倒把,而非实业。中国人的短视和非逻辑行为的随意性行动常常忽视规则的存在。
距今逝世正好整整两百周年的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康德,关于中国商人擅长欺诈的描写,更是栩栩如生。他在论及中国的民族习俗与性格时,这样说道:“中国人可以把小块的碎绸布料缝成一整块,其手艺之精巧,就连那些最为小心谨慎的商人也难看出破绽;他们还用铜丝修补联结破碎了的瓷器,使其乍一看上去简直天衣无缝;因为食品均按重量出售,所以,它们往鸡嗉囊里填砂子。类似这些骗局一旦败露,他们也并不感到羞愧,而只是从中看到自己手段的不高明。”(《德国思想家论中国》,夏瑞春编,陈爱政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而今天的中国商人,骗术更是技高一筹。他们已经从“往鸡嗉囊里填砂子”,发展到直接往鸡肉、猪肉和牛肉身上注水以增加重量。目前,在中国的集市上要买到没有注水的牛肉可以说是难乎其难了。那些靠纳税人的钱供养的政府执法部门,不知道是真的没有看到呢,还是因为得到了好处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康德若是再世,不知道其笔下又会写出怎样生动的文字。
无独有偶,比康德稍后出生的另一位德国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对中国人欺诈这一民族劣根性的批评,也是一点也不客气。他在其著名的《历史哲学》一书中写道,中国人“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现时,双方都不以为可怪,都不觉得可耻。他们的欺诈实在可以说诡谲巧妙到了极顶。”(《历史哲学》,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174页)黑格尔老人如果有幸到今天的中国来看看,其对中国的评论恐怕更不会乐观。他所言“朋友欺诈朋友”的现象,在今天的中国已经突破宗族和血缘的纽带,泛滥到同学、同事、邻里、亲友之间无所不骗的地步。比如早些年在中国搞得乌烟瘴气的传销,就是在同学、同事、邻里、亲友等熟人圈内进行欺诈,当今的中国人形象地称之为“杀熟”。黑格尔那时就认定中国人
对撒谎“都不觉得可耻”,那么今天的中国又何尝不是如此。不撒谎就干不成大事,如今已经成为不少中国人的人生信条。
如果本着一种理性的精神,应该承认,上述几位西方哲人对中国的认识和描绘,是有着令人惊异的生动与准确。而且,这些站在全人类文化的高度得出的“逆耳”言论,即使放到现在,其中大部分也未过时。中国人是有一种好大自满的心理,缺乏对本民族文化自省的传统,总是习惯于别人对自己的赞美,而不愿聆听哪怕是些许的批评的声音。中国要走向世界,就必须走出这种狭隘的“中原”心态。
三:“乡土社会”法治精神的缺失和礼治的盛行。
“从基层长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12]。乡土社最重要的特点是“礼治”的盛行,“法治”的缺失。所谓“礼治”和“法治”之间的区别,并不是在“礼”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于维持社会秩序时所用到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礼治”是指社会成员把传统的习惯和习俗等价值规范内化为个人的行为方式,并根据这种行为方式指导行动者根据情景定义来做出相应的行动选择。“法治”是指人们根据社会成员理性计算所达成的规则或是法律,并对破坏这种规则和法律的行动作出的惩罚。中国的乡土社会从来就不存在“法治”,只有“礼治”。法国经济学家,重农学派领袖魁奈说:“中国的法律都是建立在伦理基础上的,在中国,伦理和政治构成了仅有的科学。在那个帝国了所有成文发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维持这个政体的形式,没有任何权利能凌驾于这些法律之上。在古典著作中就可以找到这些法律,这些古典著作被视为神圣的。他们被称作“五经”[13。]确实如此,在乡土社会里“礼”是社会认可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动是做得对的,对是合适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来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这种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权利来维持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上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下来的经验”[14]。
在乡土社会中统治者把社会成员划分为“士,农,工,商”这四个阶层。商人是社会的最下层,政治身份是末端。商人即使是腰缠万金,仍然被社会成员看不起,商人集团也接受了这种安排,并且努力使后代脱离商人阶层。重农轻商的思想对中国的社会发展影响是非常大的。韦伯在分析中国的儒教时认为“对儒教而言,一切真正的经济行为都是职业匠人的市侩工作。然对儒家而言,职业专家绝对不能上升到真正荣耀的位置,无论是根据对社会有用性,他的价值可能多大,那理由是——这一点是关键性的——‘上等人’(儒家的君子)不是一个‘器’,即他处于一个与现世想适应的自我完善之中,他本身就是终极的目标,然而他却不是非个人目标的一种手段。儒家伦理的这一中心表达是对职业专门化的排斥,它排斥现代职业的官僚体制和职业教育。然而,它首先在于排斥追求利润的经济训练。与在这种方式上‘偶像崇拜’的准则是完全相反,清教主义所提出的问题是现世的和职业生活,专业的,非个人的目的之中提供(得救的)证明”。[15]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直把科学和技术视为下贱之物,读书人皓首穷经所学的是求取功名的四书和五经,来不及对科学和知识做一番理性的思考,许多对生产力发展有促进作用的工具被士大夫们贬为“奇技淫巧”。
乡土社会中是靠“礼”来治理社会,“礼”体现在各种各样的规范之中。规范是约定俗成,并非是明白无误的文字。因此要想习得这些规范,从出生时就开始对规范的内化,直到终老一生。这就造成了对权威的崇拜和论资排辈。因为规范的掌握需要长期的生活体验,掌握生活规范的都是些老人,年轻的人不得不对老人唯命是听。礼教常常能够害死人。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进程,扬弃了乡土社会的价值和规范,人们打破了各种“礼教”的束缚,变得更加的自由和自主。但无可辩驳的是乡土社会中的许多旧的观念依然在束缚人们的行为方式,阻碍着经济和社会向前发展。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潜意识里还把自己当作所谓的“士”阶层,读书的使命就是为了做官。大学生毕业时工作对象的首选是做公务员,除了工作待遇好之外,对权威的崇拜和追求思想依然起着很大的作用。甚至博士去竞争当个村官,除了人才的浪费外还有对后辈不良的导向作用。
权术文化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至今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政治生活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变成了中国人的生存智慧。长久受到权谋文化的熏陶浸染,结果是形成相当一部分中国人的一个突出国民性:老谋深算、城府深、诡计多端、少年老成,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儒家伦理教导人们“君子重义轻利”,然而中国人对金钱的崇拜却达到无与附加的地步,但是人们对财富的追求并不是首先考虑创业,而是首先考虑从权利之处入手,在人们思想深处握有了公共权利掌握了一切资源。中国人缺乏一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业精神和对金钱的态度——财富是依靠自己的机遇,聪明,冒险,不断的努力换回的,而不是依靠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四:“家族本位”视野下的公共精神缺失去。
不止一个人认为中国人缺乏公共的精神。鲁迅先生说:“龙门的石佛大半肢体不全。图书馆中的书籍,插图须谨防撕去,凡公物或无主的东西,倘难于移动,能够完全的即不很多。”(《鲁迅全集》卷1 第194 页)。十九世纪,美国传教士明恩溥通过在中国二十多年的观察,也发现了几乎相似的现象。他说:“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防范不严,便垂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的不见了。”(《中国人的素质》学林出版社第95页)。林语堂说的更直白:“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系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即为扩大的自私心理。”(《吾国与吾民》宝义堂书店出版第157 页)
这种缺乏公共精神还表现在政治意识形态上。除了对公共的物质的东西漠不关心外,对公共的政治意识也是不闻不问,显得异常冷漠的。明恩溥在《中国人的素质》中还举了一个例子。1851年,道光皇帝死了,外国人很关心道光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承皇位,继位后政策会有什么变化。在小酒馆里,几个外国人试图同酒馆里的中国人讨论这个问题。但中国人说,干嘛去费精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那是大臣们的事。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平民百姓是如此,百姓中的精英——读书人也是如此,“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便说明了这点。
当一个政府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基业万世”,当所有的“臣民”都在修炼“治家”的功夫时,可想而知,家族以外的公共精神也就所剩无几了。政府考虑的是他的江山能拥有多久,而“民众的态度则与政府的态度十分对应。所有的人都认为,只有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中国人的素质》)。因为政府只关心自己,而且也不提倡民众去关心别人。相反,这种将一个国家视为一个“家族”,其中又有数不清的“小家族”,而且都将维护和照顾家族视为“修德立身”的根本的民族,不仅人们的观念上缺乏公共精神,而且还产生了道德的二重性。“一个家族,加以朋友,构成铜墙铁壁的堡垒。在其内部为最高的结合体,而彼此互助,对于外界则冷漠的消极对抗的态度,其结局,由于自然的发展,家族成为一座堡垒,在它的外面,一切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可掠夺物。”(《吾国与吾民》)为什么公共的东西难以保存,就是城墙的砖头也会一块又一块拿回家去?拆掉城墙的砖,显然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他拿回家去,垒建自己的住宅,他在内心中觉得很自然,他的家族内的成员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因为他是在维护“家族”的利益,是在“齐家”。由此,我们想到贪官,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在将“外面”的钱(即公共的东西)“拿”回家时,大概也有同样的心理,其家人也因他搞能到额外的收入而认为他是“有力的”,丝毫不感到其贪污受贿的可耻,相反还会用这笔外财来炫耀其家族的富有。同样,相对这个家族外的人看来,虽然感到了不公平,但多半是因为“自己不能”的嫉妒,而当他也有了那样的机会和权力时,自然就想得到超额的回报——更加贪婪的掠取。这也就是一些贪官虽然在公共道德上受到谴责,而在另一种道德上却被视为“能人”的根源之一,这是不是中国几千年来贪污腐败不绝的道德伦理基础呢?中国人公共精神的缺乏,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表达了人们对公共事物的态度:“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在我看来,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果,而在极大程度上是中国人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事情不感兴趣的原因。在这种文化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又一代人,缺乏公共精神是丝毫也不奇怪的。
也许,在这种文化构架的设计者看来,只要人们像治理自己的家那样治理国家,国家就会长久地“国泰民安”,只要所有的“小家”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大家”也就会“安稳平和”。可是这种文化显然忽视了家与家之间的关系,和由这个关系构成的公共环境。试想,当所有的小家和大家都去追求自身的利益和利益扩张时,那么还有大家的安稳平和吗?何况大家和某些小家借助了公共权力(这个公共权力,也像公共的东西那样,被权力的持有者,视为城墙的砖头,一块一块地搬回家中了)来“治家”时,没有权力的其他小家,别说“齐家”,恐怕连维护和保持的“家”存在也变得不可能了。当越来越多的小家破产以后,“大家”也就到了难以维继的时候了。接下来的就是打破原有的平
衡和秩序重新组织大家和小家,“朝代”进入了一个新的轮回。从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历史只是这种“小家”与“大家”重组、轮回的过程描述而已。
由此可见,中国人公共精神的丧失,是文化培养的结果。在一种缺乏公共精神的文化中,是长不出公共精神的。在当代中国,我们曾经试图来培养中国人的公共精神。但采用的是经济手段和文化的绝对化。在经济上施行的是“一大二公,走到那吃那的公社食堂”的极端。而在政治观念上,与这种绝对公共经济相伴,提出了”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的观念,甚至造就出一批新的道德典型——为了捞取被洪水冲走的一根木头而英勇献身的英雄。事实证明,这种抹杀和无视民众个性的方法同无限扩大民众私心的做法,同样造就不出真正的公共精神来。真正的公共精神的培养,首先是要使民众树立起良好的公共环境下发展个性的意识,使民众“不在其位,也谋其政”,并将其视为真正的,不是口头上的主流文化。[16]
历史发展到了今天,在一个缺乏公共精神的民族中,是很难建立起现代文明的。这是历史的结论,更是文明的走向。
五:公民公共精神的培养。
首先,培育民族精神中的“公共精神”品质的关键是发育中国的“公民社会”,培养民众的“公民意识”。公民是现代过家的个体基石头,公共精神是现代国家的“人气指数”。公民教育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中国第一个公民教育网站的创始人周鸿生先生在回答《工人日报》记者有关“什么是现代公民”的问题时指出:“现代„公民‟至少应具备以下10种意识或素质:(1)人格意识;(2)权利和责任意识;(3)法治意识;(4)纳税人意识,由此又可引申出参政,议政意识;(5)科学理性精神;(6)道德意识;(7)生态意识或可持续发展意识;(8)健康的心理素质;(9)不断学习,与时代共同进步的能力;(10)世界公民意识。其中核心是权利,责任意识和科学理性精神。[17]公民意识合民族精神的确立与培育是现代“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现代公民教育实质上是公民意识的形成,确立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其次,培养作为民族精神中“公共精神”教育之核心内容——社会公德意识,学校教育责无旁贷。我们学校的教育从小学到到大学就一直都在进行崇高的政治理想教育,而对起码的一些行为规范,起码的做人原则却不够重视。事实上,公德意识的高低与我们的教育无关。有些上了博士研究生的人,甚至是得了博士学位的人公德水品大概在幼儿园小班的水平上。这就是要求在教育目标上,我们不仅要教育学生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同时也要教育他们做一个有社会公德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再次,突出,突出民族精神中“公共精神”的教育,是在国际社会中树立中华民族的“国家形象”长远之策。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综合国力的增强,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形象日益高大起来,但它尚需进一步完善。由于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到外国去和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到中国来,这种完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每一个中国人从每一件小事做起。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关心,应当努力去做的事。
最后,突出民族精神中的“公共精神”教育,有利于逐渐改变中国教育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重技术理性,工具理性;重理轻文,智育至上,能力主义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价值取向中的“非人文化”倾向。改变教育对于应试,文凭和就业等的从属,依附状态。确实提升和改善教育的内在品质,真正体现“陶冶人格,开阔视野,传承文化”的人性本色,恢复教育本身应有的民主性,保持教育的公正性,从而实现教育在整个社会中的主体地位。人文精神是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素质的核心。有什么样的人文精神就有什么样的民族精神,就有什么样的哦民族文化素质。[18]
(李文钢 湖北民族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