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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责任工资与效益工资考核
兑现管理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体现全体员工在什么岗,拿什么钱。进一步明确工作中责、权、利的全面利益关系,现制定项目《责任工资与效益工资考核兑现管理办法》。经项目部主要领导会议讨论决定,现予下发。在执行过程中,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完善和改进,使本办法在管理工作中达到最佳效果为目的。
附:《责任工资与效益工资考核兑现管理办法》
中铁十二局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
第一项目经理部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责任工资与效益工资考核兑现管理办法
一、责任工资考核与分配
1、根据公司核定的人员情况进行定岗定员,根据责任大小确
定工资系数,在考核期内各部门工资总额由各部门人员的系数计算工资总额。详见《项目人员定岗系数表》附表一:
2、工资分配与产值、进度、工程质量、安全、外部队伍管理、设备管理、业务工作和职工管理全面挂钩。每月发放工资时根据中心完成产值进度和责任工资单价计提各中心当月应发工资总额,并按每月工作积效进行考评,由成本预算部门根据每月考评及应发工资总额通知各中心,由中心责任人根据中心具体情况进行分配,成本预算部门根据各中心的分配情况制表发放。季末进行成本考核分析,成本亏损则用预留工资抵扣,当季预留工资不足抵扣时,下月继续抵扣(每月保留最低生活标准300元)直至补平为止。
二、挂钩考核指标
1、进度考核指标
(1)轨道工程:必须按项目部每月下达的进度计划完成,如无 法完成每欠额完成计划1%罚1000元其中奖罚比例,分部经理汪启林、张泽协占40%,其余工区分管人员包括技术、测量、试验占60%。
(2)路基及附属工程:按项目部每月下达的计划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每超额完成计划1%奖100元,每欠额完成计划1%罚100元,其中奖罚比例,分部经理汪启林、张泽协占40%,其余工区分管人员包括技术、测量、试验占60%。
(3)桥涵工程:按项目部每月下达的计划投资和形象进度计划,每超额完成计划1%奖100元,每欠额完成计划1%罚 100元,其中奖罚比例,分部经理汪启林、张泽协占40%,其余工区分管人员包括技术、测量、试验占60%。
(4)物资部:因物资保障不得力,造成停工待料。每出现一次,罚款100-1000元,年内累计出现3次以上者,调离工作岗位。
(5)财务部:加强资金管理,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因拨款不及时,影响物资设备采购,造成停工时,每出现一次罚款100-1000元。
(6)因测量放样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每出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7)因技术交底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每出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8)砼施工杜绝不合格试件,每出现一组罚责任人100-300元,直接责任人100-500元。由于试验不及时,造成停工或试验有误,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中,罚责任人100-500元,直接责任人100-800元。
(9)现场技术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工作松懈,措施不得力,没有超前意识,造成技术滞后,影响施工的每出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10)技术干部应仔细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换手复核,工程部部长及项目总工把关,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分清责任后,直接责任人承担60%,工程部部长承担25%,项目总工承担15%。重大损失按集团公司制定的《企业资产保全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安全考核指标
(1)根据本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分部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副组 长,分部技术主管及技术员兼任安全员。
(2)轨道工程、桥涵工程、路基及路基附属工程出现事故时,要分清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次领导责任者,对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①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下的罚款按损失金额的10%; ②直接经济损失1001-5000元的罚款按损失金额的6-8%; ③直接经济损失5001-10000元的罚款按损失金额的4-6%; ④直接经济损失10001-50000元的罚款按损失金额的2-4%; ⑥在轨道施工现场无安全防护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⑦安全员在检查安全生产时不佩戴安全标志的罚款100元
⑧工地被评为安全标准工地,奖项目经理2000元,项目总工1500元,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安全员)奖1000元。
3、质量考核指标
因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被业主每通报批评一次扣项目经理及总工 500元,扣相关负责人800元,被集团公司指每通报批评一次扣项目经理及总工300元,扣相关负责人600元。扣外包队3000元,危及企业信誉的,项目经理及总工各责任中心负责人本月工资全部扣发。
在项目部质量管理工作中,每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工地施工质量,组织项目部有关科室领导和人员进行检查评比时,砼工程出现峰窝麻面,每出现一处罚中心责任人100-500元,砼工程外观质量差每出现一处罚中心责任人100-1000元,浆砌、干砌工程砂浆不饱满,外观质量差每出现一处罚中心责任人100-1000元。工程质量出现返工时罚中心责任人100-5000元。
4、外包队管理考核指标
(1)因工程数量引起的超计价金额,40%扣项目总工,60%扣 相关责任人,因工程单价引起的超计价金额,100%扣项目总经。
(2)因技术管理和其他原因发生经济纠纷,造成外包队与项目 部打官司,每出现一次罚项目总工1000元,项目总经1000元,项目经理800元。
(3)因外包队借款把关不严,出现超借款现象,按超借款金额 的70%罚项目总会,30%罚项目经理。
(4)不管是设计图纸以内和变更设计节余的工程数量,都不能人为的造成数量流失(项目部另有安排除外)。已经发现数量流失,按流失数量的200%进行处罚,其中:提供工程数量的人员处罚比例为70%,数量复核人为30%。
(5)测量放样失误造成的工程数量流失,损失的40%由工点技术干部负责,20%由资料复核人承担,40%由测量队承担。
5、业务工作考核指标
(1)各业务部门应做好自己的业务工作,因业务工作原因被公 司通报批评一次,扣业务主管500元,扣业务人员200元,因业务工作原因被集团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扣业务主管800元,扣业务人员500元。因业务工作原因被业主或监理通报批评一次扣业务主管800元,扣业务人员500元。出现二次以上者业务主管调离工作单位。
(2)业主各种报表每推迟上报一天罚业务主管200元,业务人 员100元。
(3)公司各种报表每推迟上报一天罚业务主管150元,业务人 员50元。
(4)月末20日前没有将外包结算数量提到成本部门,每推迟一 天罚总工500元,工程部部长300元。
(5)甲方计量支付时,因技术资料跟不上,导致本次计价出现应计未计,每出现一次罚工程部部长100-1000元,业务人员50-500元。
(6)分项工程完工后,技术人员平时未找业主、监理及时签字认可,在计量支付时才找有关部门和人员签字,影响计价时间,每出现一次罚工点技术人员100-500元,罚工程部部长100-1000元。
(7)技术人员将完善的基础资料报给资料员后,资料员在平时的 工作中不加强积累和汇总,计价时造成时间紧张,每出现一次罚资料员500元,罚技术部部长200元。
(8)因技术资料跟不上,推迟报送时间,被业主及监理取消本次 计价时项目总工,工程部部长,资料员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4、综合办公室:对党政、工、团工作没有及时的做好上传下
达,每出现一次罚100-300元,对外接待不周,影响外部关系每出现一次罚100-300元,住地建设出现问题不及时维修,每发现一次罚50-100元,室内外环境卫生差,不及时的提出建议,每出现一次罚50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征地拆迁每推迟一天罚100元。
5、食堂管理员:食堂卫生差,每出现一次罚50元。调剂生活
每周必须保证二次以上,每周不能保证二次以上罚50元,伙食管理满意程度达不到80%职工的满意,必须加强整改,对整改后仍无效者调换工作岗位。每推迟开饭一次罚50元,工地有加班或赶不上开饭时间,通知后要做好留饭留菜,必要时要重做,对于通知后没有留好饭菜,又不重新做的每出现一次罚100元。
三、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1、各责任中心,在零利润承包的基础上形成的利润,所产生 的效益工资,由项目经理审批后100%兑现,由中心责任人自主分配。当期分配50%,年终30%,竣工无出现责任亏损20%全部兑现。
2、对公司批准后的施工方案,在此基础上在满足设计要求和 达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因施工方案优化实现的净利润,按净利润的5%奖励,由项目总工自主分配,其中:项目总工占40%,其余人员占60%。
3、工程数量节余
(1)轨道工程:按产生净利润的2%提取,(在2%中扣除招待费、关系费及其他费用后),奖励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自主分配。
(3)桥涵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数量之内节余的工程数量按产 生净利润的10%提取,(在10%中扣除招待费、关系费及其他费用后),奖励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自主分配。
(4)路基及附属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数量之内节余的工程数量按产生净利润的5%提取,(在5%中扣除招待费、关系费及其他费用后),奖励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自主分配。变更设计节余的工程数量,按产生净利润的5%提取,(在5%中扣除招待费、关系费及其他费用后),奖励相关责任人,由责任人自主分配。
(5)对于不发生成本的变更,按净利润的10%提取,(在10%中扣除招待费、关系费及其他费用后),奖励参入人员,由项目经理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4、价差节余材料费责任中心根据成本中心的预算价,与实际购价的价差所形成的利润由材料中心按分段累进系数递减法计提效益工资并自主分配,其余部分由项目统筹分配材料差价节余责任中心计提效益工资比例表运杂费形成的纯利润按5%提取,直接奖励物资部门,由物资部门责任人自主分配。
外包单价在公司核定的单价基础上形成的价差按3‰计提,奖励给成本部门,由成本部门自主分配。
电费形成的利润,按纯利润的30%奖励给机电设备部门,由机电设备部门自主分配。
5、项目产生效益工资时,按效益工资总额提取15%直接作为项目长的效益工资发放,再提取30%作为项目长调节奖励基金,由项目长全权组织分配,主要奖励项目部管理层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其余部分用于其他人员的效益工资分配。
6、间接费节余,按节余部分的50%给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奖励,超出部分按1%给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处罚。
7、临时设施费节余,按节余部分的5%给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奖励,超出部分按1%给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处罚。
中铁十二局包惠电气化改造工程
第一项目经理部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五日